论小说中仪式书写的画面、语言及情绪表达

2018-02-10 01:37
关键词:仪式书写

张 栋 马 硕

(兰州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0 引 言

“仪式”是人类学中的一个概念,其内涵经历了近百年时间的嬗变。早期的仪式是指宗教的实践活动及行为,提勒认为,“每个宗教都有两种显在的元素,一是理论上的,另一个则是实践上的——宗教性的观念和宗教性的行为。”[1]48这种从宗教行为中提炼出的仪式概念,被神话—仪式学派当做艺术与神话的起点,但仍然属于宗教的领域。后又经法国年刊学派的阐释,由涂尔干指出,“宗教现象可以自然而然地分为两个基本范畴:信仰和仪式。信仰是舆论的状态,是由各种表现构成的;仪式则是某些明确的行为方式。”[2]45自此,仪式从宗教的范畴延伸到了世俗世界。但此时人类学家仍将仪式理解为一种静止的状态,直到法国民俗学家范·热奈特及英国人类学家维克多·特纳提出仪式是一种过程,仪式才走向了动态,被描述为一种特定的“社会行为”。正如仪式学家特纳对仪式的定义,“人们在不运用技术程序,而求助于对神秘物质或神秘力量的信仰的场合时的规定性正式行为。”[3]19

以文学形式对仪式进行表现,早在《诗经》中就已开始,如《鹿鸣》中“我有嘉宾,鼓瑟吹笙”的宴客仪式;《硕人》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的婚嫁仪式等。发展到当代文学阶段,小说表现社会生活的功能更加突出,而仪式这种“特定的社会行为”对小说的表现功能起到了更加重要的作用。如在《白鹿原》《狼图腾》《兄弟》《生死疲劳》《尘埃落定》《麦河》等作品中,随处都可看到仪式的影踪。仪式从其构建的给予读者的视觉感受、叙事的语言表达以及从对仪式的描写给读者带来的情感体验方面,都具有独特的艺术表现力。

1 仪式书写的视觉体验

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能否感受到小说的美感是影响读者接受程度的重要因素。富于场景铺垫、行为叙述、器物细化等特点的仪式书写,能够从图画的角度反映出仪式的整体过程。仪式在文本中勾勒出的画面是一个从作者编码到读者解码的过程,读者通过自己的阅读体验及生活感受,理解叙述人物及环境,进而重建文本中的仪式场景。费尔巴哈认为,“在现代人看来,神圣性正随着真理之减少和幻想的增加而上升,从而,在他们看来,幻想之最高级也就是神圣性之最高级。”[4]20神圣是仪式书写所构建的高级程度的美感,通过幻想而实现的神圣之感,是仪式书写所达成的画面引导的目的。在小说叙述中,神圣的书写态度首先是从仪式叙述中实现,对仪式过程的描绘,对仪式器物、仪式布景、仪式参与者所表现的情绪的表现等,都可以看作是实现仪式书写的“神圣”的重要途径。

作品中的仪式无论是虚构的还是真实的,都必须与读者自身的认知经验相结合。仪式书写是作者对读者的一种引导,使读者通过“阅读”仪式参与文本,完成从“观看的阅读者” 到“观看的参与者”的身份转变。仪式表现为画面的关键在于使读者获得即视感,即将仪式书写的文字符码转化为图画符码。如《平凡的世界》中在县招待所大餐厅举行的田润叶和李向前的婚礼。读者对县城与餐厅的概念是阅读的前提,两者在阅读过程中结合出“县城餐厅”的轮廓,这种轮廓可以理解为画面。润叶和向前的婚礼是由一种单一的仪式所架构出的单图画面,在单图内,仪式的发生以餐厅门口为分界,分成了餐厅内与餐厅外两部分。“大餐厅门外,一辆挽结着红绸带的黄吉普车正等待新娘的到来”,“当时吉普车就是县上最高级的车”,新娘润叶穿着“簇新的结婚服装:桃红棉袄外面罩一件蓝底白花的外衣;一条浅咖啡裤子;一双新棉皮鞋;脖子上系一条米色纱巾”。鲜亮的颜色即视感与车辆的等级营造出一场高级婚仪的格局。“在大餐厅内,几十张大圆桌铺上了干净雪白的台布,每张圆桌上都摆满了瓜子、核桃、红枣、苹果、梨、纸烟和茶水。”[5]303富含美好象征意义的食品与象征纯净的“雪白的台布”形成对角构图。随着庆祝的人群流入,作者从餐厅门外的特写推进到餐厅内的全景,使人感受到场面的隆重、气氛的热闹,既富有叙述层次,又有画面的对称。

另一种多图式仪式书写,则呈现出连续展映的动态画面的特点。如《钟鼓楼》中有一段对婚礼过程的叙述:“北京市民的家宴式婚礼,在解放前,不消说有着极其繁琐的仪式:女方一下轿,便要立即拜堂,早先都是先对着‘天地码儿’(神像)拜,后来有的改为先对着大红喜字拜;此外还有拜高堂、拜姑嫜、夫妻对拜等无数的拜;此后是入洞房、揭盖头、坐床、更衣……还要吃饺子、吃长寿面……”[6]135文本对每一个仪式场面的书写都通过关键词呈现,简洁、快速的叙述把一场大的仪式分割为若干画面。又如《黄河东流去》中描写大年初一咸阳街上的景象,通过展现各色人物在节庆日的神态、语言、动作等,勾勒出一幅人物群像图。这种多图画面又可以理解为流动画面,伴随仪式参与者的持续行为,一幅幅以人物、器物为焦点,以仪式环境为背景的动态图被构建出来,极富流畅的美感。

仪式书写中“熟悉”与“陌生”的平衡,是读者所感受到的另一个方面。所谓“熟悉”,是指读者对文本所描绘的具体仪式的了解,“陌生”是指文本通过对仪式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仪式细节、仪式器物等的特殊化处理,使读者有耳目一新之感,超出了自身的想象。如《白鹿原》中描绘的祈雨仪式,尽管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巫术仪式已逐渐消失,但读者仍然可以根据叙述环境以及自身经验对其有一定的感受。白鹿原经历了旱灾后,农民的生计问题成了头等大事,祈雨求水仪式既是叙事的需要,也是展现民俗风貌的需要。这场仪式通过白嘉轩的眼睛观察到了“槐树下的青谷碾盘”“蜡架上插着拳头粗的大红蜡烛蹿起来半尺高的火苗儿,香炉里的紫香稠如谷苗”等仪式器物,接着,交代了仪式的参与者是“白鹿村十二岁往上的全部男人”。这场拒绝女人参与的仪式体现了古老的巫术禁忌,而禁忌往往是仪式书写中体现陌生化的重要道具。在“火焰”“锣鼓”中,“一个伐马角的小伙子跃上方桌”,“拈来一张黄表纸衬在手心去接铁铧,那黄表纸呼啦一下就变成灰白的纸灰,小伙子尖叫一声便跌下来”[7]258。小说用真实的细节描绘神秘的仪式过程中令人匪夷所思的场景,营造出一种“想象之外”的陌生化美感。在求雨仪式中,跳上去三个扮演“马角”的小伙子和鹿子霖,在他们都遭遇失败之后,白嘉轩意识到这场仪式必须由他亲自参与。佝偻的白嘉轩在锣鼓家伙与黄蜡纸表的仪式氛围中,“像一只追袭兔子的狗”,“奔到槐树下,双掌往桌面上一按就跳上了方桌”,并能一把抓住“刚出炉的淡黄透亮的铁铧”,还用“一根红亮亮的钢钎儿,从左腮穿到右腮,冒起一股皮肉焦灼的黑烟”,“狗似的佝偻着的腰杆端戳戳直立起来”。这些仪式场景和仪式行为显然完全超出了正常的逻辑范畴,佝偻的老人行动如何能如此迅捷?正常的人又如何能忍受烧红的钢钎儿由左至右地穿入脸颊?贾平凹曾谈到,“马角的产生,完全不是人为的,因为他的一切举动全然跃过常规,或许他从来是腼腆好静的小子,或许他从来不会做什么武功,但一旦神附于身,则别是一番举动了。”[8]106在特定的仪式氛围烘托下,这些不可思议的行为却不会引起读者的费解,这就表明在仪式书写中,叙述引发出的陌生视觉体验,不但不会成为阻碍,反而会呈现出一种新奇、独特的画面效果。又如《尘埃落定》中麦琪土司为大儿子举行的葬礼仪式,大儿子的惨死使老土司遭受了极度的痛苦,葬礼经过了一整天的时间,火葬地一早上的大火让老土司“头像雪山一样白,脸却被火光映得红红的”,“僧人们吹吹打打”,“骨灰要供养在庙里,接受斋醮”,“骨头正在坛子里,在僧人们诵念《超生经》的嗡嗡声里渐渐变冷”[9]317。这些仪式叙述没有魔幻或神奇的色彩,但由于叙事历史背景的生僻,使这些仪式行为远离了大部分读者的实际经验。这些不为读者所熟悉的场景无法与读者既有经验中的画面贴合,但是对仪式中个别器物的熟悉,与经验之外事物的重新组合反而在读者想象中构成一种独具特色的画面,这属于仪式书写所呈现出来的另一种陌生化效果。

2 仪式场景的语言表达

在小说中,经由人物所传达的语言是叙述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不仅有助于塑造人物的性格,区分不同人物之间的特征,避免人物表现的平面感,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作者交待叙述环境、解释情节发展。文本中的语言表达在不同环境中有所不同,人物在仪式过程中的语言与非仪式过程中的语言具有一定的差异,在特定的仪式情境下,人物表达出的语言力量,以及通过语言所表达的情感要胜于自言自语或闲聊场景中的人物对话。从表现人物特点的角度来看,读者最耳熟能详的语言莫过于《红楼梦》中王熙凤的出场仪式。在第三回“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林黛玉抛父进京都”的林黛玉初见外祖母的会面仪式中,王熙凤是人未到声先到,笑语“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通过黛玉的心理活动引导读者的阅读,“这些人各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王熙凤在黛玉的打量中露面后,贾母明贬暗宠的一席话更突出了王熙凤的行事与性格特点。这场见面仪式在黛玉与贾母相拥而泣后,更由王熙凤的一席话又推向了高潮,“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从夸黛玉到贾母到身边的迎春姐妹们,短短一段话,竟然没有漏掉一个。杜威认为,“语词试图传达事物与事件的本性。确实,只是通过语言,这些事物与事件才有了一种处于严酷的存在之流之上的本性。它们能传达特征与本性,不是以抽象的概念形式,而是在个人身上展现并起作用,这在小说与戏剧中得到了明显的体现。”[10]283可以看出,在一些日常性的仪式书写中,比起直观的视觉场景,语言的表达往往更具有一种内敛而意蕴悠长的韵味。《推拿》中的泰来是金嫣深爱的男人,在追求泰来的过程中,金嫣大大方方地做了她所能做的一切事情,但唯独不愿由她先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在她看来,恋爱是一种仪式,由男人表白“我爱你”三个字才是这个仪式的意义所在,有了这三个字,爱情才具有真诚和庄严的意味。《白鹿原》在叙述中多次强调在族长带领下的白鹿村是仁义之村,但真正夯实这种叙述效果的描写,仍存在于文本中的各种仪式以及仪式语言之中。白鹿村学堂开馆典礼由白嘉轩和鹿子霖主持,供果、红烛、鞭炮与新入学孩子的敬香叩头,仅仅描绘出仪式的过程,直到徐先生在仪式最后说:“我到白鹿村来只想教好俩字就尽职尽心了,就是院子里石碑上刻的‘仁义白鹿村’里的‘仁义’俩字。”[7]56徐先生言简意赅的一句话正是这场开馆仪式的点睛之笔。在这场泼墨不多的仪式描写中,如何为学馆定性是表现白嘉轩办学的重点,因此,由朱先生介绍而来的徐先生,其话语用“仁义”二字既表现了白鹿村的风气,又吐露出他的教学观点,充分展示出语言在仪式场景烘托下所表现出的简洁大气之美。

在有些贯穿小说始终的仪式书写中,语言是表现仪式精髓的灵魂,是整部作品的最强音。如《秦腔》中,无论是在婚丧嫁娶等仪式还是日常生活的各种行为,文本中处处呈现出秦腔的神貌,时不时出现的唱腔简谱留给读者以遐想的余地,正如“秦腔如烈酒,五味杂陈,不可一饮而尽”。又如《天行者》中的升旗仪式。每日的升旗仪式与降旗仪式,成为了界岭小学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旗杆、国旗与老师、学生所构成的画面虽然庄严肃穆,但仪式中的点睛之处还在于老师们奏出的国歌。升旗仪式中的国歌有邓有米用笛子吹奏的,也有万站长与余校长用凤凰琴合奏的,更有支教老师骆雨用口琴吹奏的。在一场场升旗仪式书写中,国歌没有领唱,也没有和声,甚至都没有出现有关国歌的词句,但伴随着升旗仪式中老师的吹奏,读者通过自己的感受和想象而达到无声胜有声的审美境界。

人物所传递的语言、弹奏的音乐在仪式中给读者带来的感受是相对直接的,还有一些仪式语讯仅有发声而非语音符号,这些声音所传递的“语言”引导读者进入了另一种仪式境界。《额尔古纳河右岸》中“斡日切”的舞蹈仪式是为了感念一群天鹅的救命之恩而发明的,在仪式中,女人要发出“给——”的叫声,男人随之发出“咕——”的叫声,“‘给咕给咕’的叫声恰似天鹅从湖面飞过”[11]28。在此舞蹈仪式中,模仿天鹅的声音是最重要的仪式环节,类似召唤,又貌似倾诉,鄂温克人对天鹅的感情全部包含在一声声“给咕——”之中,这种没有韵律也没有修饰的声音简朴、单纯而动人心弦。熊是鄂温克人所崇拜的图腾动物,因此在吃熊肉的时候也需要有一定的仪式行为,比如聚集在一起后“像乌鸦一样‘呀呀呀’地叫上一刻”,这种声音模仿又体现出人狡黠的心理特点,因为发出这种叫声,是“想让熊的魂灵知道,不是人要吃它们的肉,而是乌鸦。”[11]5在此种仪式环境下模仿乌鸦的叫声,显然不是一种感情的抒发,而是人类因为对未知世界感到恐惧而表达出来的一种“计策”。对模拟声音的书写,丰富了文本的表达,同时增添了叙述的趣味。诺思罗普·弗萊认为,“仪式是对自然的模仿,它含有一种十分浓厚的我们称之为巫术的成分。巫术最终似乎属于一种自发的努力,想要恢复业已丧失的与自然循环的和谐关系。”[12]171从这个意义上看,这些原始的声音传达出了某些民族对于自然的朴素、原生态的情感。

3 仪式过程的情绪表现

在仪式过程中,相较于行为动作,人在仪式氛围中所产生的不同于日常的情绪显然更为重要。一般来说,情感主要分为七种,《礼记·礼运》中有“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相对于情感而言,情绪是瞬时的、变化的,甚至在一种情感持续的过程中,情绪会有多种变化。例如在喜悦的感情中,也会出现因为惧怕美好失去而产生的恐惧、悲哀、留恋等不同的情绪状态。情感是相对单一和稳定的,在一种仪式之中,情感是仪式的常量,情绪则是变量。在小说叙述中,情绪是人物呈现出真实感的重要条件,失去了情绪变化的人物描写无疑也远离了生动,能体现出人物性格特点的行为往往是在情绪的支配下所产生的,因此才能真正让读者产生共鸣。《红楼梦》中黛玉葬花的描写已经成为一段经典叙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黛玉葬花即是林黛玉将自己作为葬仪的主导者,为群花主持的一场丧葬仪式。美艳的花朵在枝头时展示千娇百媚的姿态,一旦遭遇风吹雨打,便四散飘零,有些归于尘土,有些掉落泥淖之中,呈现出无可奈何的破败之态。在葬花的同时,黛玉隐约觉察到了自己的命运,悲戚而无奈地又引申到世间所有拥有花容月貌女子的共同命运。因此在葬花的过程中,她一边为花的飘零而哭,一边哭叹自己的命运,在葬花词中悲诉“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处诉”“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林黛玉在葬花中所表现出的忧愁、哀伤的情绪,与她的自身性格特点乃至葬花的环境密切相连,使仪式气氛因为黛玉的感伤而呈现出一种伤怀之感。

在小说的仪式书写中,仪式参与者的情绪与整体仪式的氛围息息相关。有些仪式中,人物情绪主导着仪式氛围,人物在仪式中表现出的激昂、亢奋,不但是对仪式氛围的推动,而且是对文本叙述的推动,在一些文本环境中,一场仪式的高潮往往是一个叙述故事的高潮。《芙蓉镇》中描写王秋赦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回到芙蓉镇主持了一场教授群众如何崇拜领导人的仪式。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一切真善美和假丑恶、是与非、红与黑全都颠颠倒倒”,王秋赦因为运动而成为工作组组长李国香的爱将,对于他而言,主持这场教授效忠的仪式,与其说是表演,不如说是对未来寄托希望的生命之舞。这场崇拜仪式本来只是一次普通的传授行为,但由于王秋赦的忘我投入,“在向群众传授了这套崇拜仪式之后,真是豪情澎湃,激动万分,喉咙嘶哑,热泪盈眶。他觉得自己无比高大,无比自豪,无比有力量。”[13]114王秋赦于一场仪式中获得了成就感与力量感。布朗指出,“即使通常只有一个人单独举行仪式,这个人也可以从仪式中获得满足感。他的满足感来源于他执行了一种仪式责任。”[14]144整个仪式因为王秋赦的个人表演,带动着其他仪式参与者的激昂情绪,显现出一幕狂热的场景。整体而言,王秋赦在小说中的形象是反面的,但在这场仪式中,他所表现出的真诚和激情,使这个人物有了更多被解读的可能性,也使这场仪式呈现出矛盾的交融。

以个人情绪影响仪式氛围的重点在于突出仪式中的主要人物,通过主要人物的情绪动态推进仪式的发展,使仪式过程变得热烈非凡或归于沉寂。而在突出仪式参与者的群体力量的仪式书写中,仪式的氛围又会反过来推动个人的情绪,且这种影响的力量既直接又迅速。《将军吟》中描写了一段赵大明参与文工团战士集体批斗首长的批斗仪式,赵大明以及个别对首长持有同情态度的战士,在仪式进行的狂热氛围中,情绪也随着愤怒的“大多数”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在这仇恨的火海当中,人的性情在发生着奇妙的变化。心慈的,狠毒起来;温存的,狂暴起来;胆小的,勇猛起来;含蓄的,外露起来。仇恨的火海把所有人冶炼成同一性格,发出同一种表明其性格的嘶叫声。”[15]108因此,赵大明也成为愤怒的批斗者中的一员。在仪式气氛的笼罩下,个体情绪容易被同化,大卫·科泽认为,“仪式越庄重,转换越彻底”[16]23。个人情绪依附于群体情绪,又会使群体情绪更加强大,进而吸引和同化更多的个体。这种仪式的书写表现出仪式的力量,作家通过对仪式的展现,使叙事过程趋于热烈,从而使得读者在浓厚的仪式氛围影响下,也会有感同身受的体验。《平凡的世界》中,原西县为表彰县里靠勤劳、智慧致富的“冒尖户”,举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表彰仪式。双水村的孙少安凭着吃苦耐劳办起砖窑,成为了村里的能人,代表本公社参加表彰仪式。县领导认为,这次对“冒尖户”的表彰仪式是赞扬新政策的方式,因此不遗余力地做大做好。“这一天,原西县城一片热闹景象。”除了仪式的参与者,还有仪式的旁观者,使举办仪式的“县体育场挤得人山人海”,声势浩大的人群反映出盛大的仪式场面,这是酝酿仪式气氛的基础条件。孙少安参加这场仪式的初衷是秀莲渴望得到作为奖品的缝纫机,在参加的过程中,他“心慌得像兔子一般乱窜”,由于心虚而“真后悔为了一台缝纫机来受这种折磨”[5]211,“似乎感到城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假’的”。但在仪式过程中,“冒尖户”们“全都披红挂花”,夸富大游行中“唢呐声和锣鼓声震天价喧吼”,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冒尖户”们,由县领导人牵马坠蹬,观看仪式的群众“挤在街道两旁,欢天喜地观看这场无比新鲜的热闹景致”时,“披红挂花的孙少安骑在马上,在一片洪水般的喧嚣和炮仗的爆炸声中,两只眼睛不由得潮湿了。此刻,他已经忘记了他是个冒充的‘冒尖户’,而全身心地沉浸在一种幸福之中;自从降生到这个世界上,他第一次感到了作为人的尊贵。”[5]213可以认为,孙少安后来愈挫愈勇的奋进精神,与这场仪式有着密切的关系。科泽表示,“仪式中的情感源自何处?涂尔干给出的提示是仪式之所以能产生强烈的情感,是因为仪式表达出了人们对社会的强有力的信赖感。”[16]115表彰仪式既是对奋斗者的奖赏,也是对他们的鞭策,对“冒尖户”的表彰仪式在文本中呈现出一种力量、奋进与包容的意义。

4 结 语

在小说叙述过程中,仪式与人物的方方面面紧密结合,它并非叙述中的修辞方式,而是支撑文本架构、推进叙事进程、展现人物形象的重要推动力。小说中的仪式书写塑造出丰富的文本情境、多层次的人物性格、令人感同身受的叙事高潮,更为重要的是,它赋予人物以精神的寄托、驰骋的想象、奋斗的力量、温情的关怀、威仪的惩戒。在某种程度上,仪式描写的比重大小影响了一部作品的优劣。布斯认为,“小说是通过一种观念,或通过一种观念的探索而结合为一个整体。”[17]328在仪式书写中所传达出的图画表现、语言及情绪,对于小说摆脱落于窠臼的叙事模式、增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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