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定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持久改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作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与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相关要求以及《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党发〔2017〕58号)精神,结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制定本意见。
1.注重实际效果。厅领导带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经常开展随机调研、驻点调研、暗访调研等,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工作落后的单位去研究解决问题。在调研点上,领导同志要有更多自主活动,善于“解剖麻雀”、以点带面,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坚决防止“走秀式”调研。调研现场不得为迎接调研装饰布置,不得“事先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搞“经典调研线路”。调研专题要准确,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从系统建设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抓住热点难点问题,抓住一个时期对发展有重大影响、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研究。调研结束要提交调研报告,抓好调研成果转化应用等。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
2.科学统筹内容。厅领导不同时到同一市县调研,不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地点、一条线路调研,每人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围绕中心工作、分管工作确定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厅党组书记、厅长调研期间,可听取省辖市局领导班子全面工作汇报,不召开省辖市所辖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工作汇报会;其他厅领导调研期间,可紧扣调研主题召开小范围座谈会。调研汇报工作时要讲实情、讲成绩、讲问题、讲对策;加强对调查情况的分析研究;强化对调研中提出的工作要求的跟踪落实、督查督办。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每年至少主持开展2项重点调研。涉及全面从严治党的课题调研由厅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涉及全省国土资源重大课题的调研要向厅调控和监测处备案。
3.减少陪同人员。厅党组书记、厅长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厅机关或厅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省辖市局、省直管县(市)局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1人;其他厅领导到基层调研时,陪同的厅机关或厅属单位有关分管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辖市局、省直管县(市)局安排1位分管负责同志陪同,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到省辖市局调研时调研点所在的县(市、区)党委、政府根据调研内容可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除交换工作意见需要,原则上不请所在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陪同。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自主开展的调研,无关人员不得陪同。
4.严格定期联系群众制度。厅领导按照分工,每季度到省厅联系的贫困县、定点帮扶的贫困村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调研、走访、慰问活动;分管厅领导要经常深入驻村一线,深入群众,加强调研、
指导和检查,了解群众所需所求,面对面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单位要按照党建扶贫“一对一”帮扶的要求,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实际情况,识真贫、帮真贫、真脱贫、脱真贫。坚持信访包案制度,厅领导每半年至少安排2天的时间接待来访群众,可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参与。
5.严格调研接待。厅领导调研时,不组织干部群众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含LED电子屏),会场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接见合影,不安排宴请。注重节俭简便,工作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人数较少时可安排桌餐,按位、定量上菜,不上高档菜肴,一律不上烟酒,严格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或不陪餐。不安排超规格住宿用房,房间不摆放香烟、鲜花、水果、洗漱用具,自行结清住宿费,按规定缴纳餐费,安排接送站时,缴纳交通费。厅领导外出调研时,不得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调研活动和现场不作专项部署。
6.严格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实行审批控制制度,对有公函来厅检查指导工作、调研或商洽工作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陪同接待工作;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副部(省)级以上领导来豫调研的,由厅办公室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告,并根据省政府值班报告和省领导批示安排接待工作。厅机关其他接待需由厅办公室安排的,应及时向厅办公室通报情况,并填写接待通知单,经主管厅领导签字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实施。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对象应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主动缴纳伙食费。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7.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严格控制重复传达的会议。能协调解决的不提交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研究,严格控制临时议题,与会议主题关系不密切或会前已充分征求意见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参会。省厅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省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举办重大活动,由省厅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安排;以厅名义召开全省性会议和举办重大活动,由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厅领导及各单位负责同志一律不参加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8.严格执行会议计划。会议活动必须列入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全省性会议和重大活动由厅办公室统筹安排。年度会议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筹划会议前应先与厅办公室核对年度会议计划,严格按计划明确的级别、规模、会期组织会议,无计划不得随意召开会议,不安排食宿,不予保障经费。
9.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
省厅组织召开的三类会议不得超过200人,四类会议不得超过150人,三、四类会议会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不得超过1天。厅机关各处(室、局)确需召开小规模专题会议的,会期不得超过半天。以省名义及厅名义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原则上只安排1位厅领导主讲话。省厅组织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不请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省辖市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须经分管省领导同意,从严控制参会人数,会期不超过1天。各省辖市局、省直管县(市)局召开的会议,未经批准,不请厅领导参加。坚持开短会,讲短话。未经批准,各类会议活动一律不安排厅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10.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凡省厅已传达部署到县级的会议,省辖市局不再重复开会。全省性会议要充分运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视频会议不安排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分会场布置要精简节约。切实改进会风,安排部署工作要出实招、解难题,需安排讨论的,要充分安排时间,发言要站位全局,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能搞成工作汇报。确需会议发言交流的,要严格控制发言人数和时间。
11.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召开会议一律不摆花草、水果、矿泉水,不制作背景板。严禁发放纪念品、安排文艺表演。
12.严格控制简报种类和发送范围。以厅名义报送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的简报,只限《河南国土资源信息》。厅机关各处(室、局)一律不得主办简报,厅属各单位主办的简报原则上不超过1种,并仅可通过网络推送至主管厅领导和工作密切的相关单位。
13.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强化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把关责任,文件稿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坚持和完善前置审核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起草单位应充分吸纳前置审核意见。弘扬“短实新”优良文风,部署某方面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报省厅的请示、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字。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对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内容,每期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尽力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
14.减少文件简报数量。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减少配套类、分工类、要点类、通报表彰类文件数量。凡可用电话、协商、原件批回等方式解决的问题,不发公文;凡可以厅办公室名义发文解决的问题,不以厅名义发文;党的建设工作相关发文由厅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确定;需各地贯彻执行的上级公文,原则上原件翻印下发,确需厅发文的,必须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和要求。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发布层次和阅读传达范围。减少重复检查评比,没有上级明确要求,不得层层签订责任状,不得把是否开会发文、发文多少作为依据,坚决防止“材料出政绩”。
15.严格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围绕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和核心任务,科学制订厅领导和处级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年度计划,严格执行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据此要求轮流出国。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安排出国团组,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不得因人设事。出访人员职务、分管工作应与出访内容有关,不得出国(境)执行与本人主管工作无关或与其职务不相称的公务活动。坚决停止一般性的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对可派可不派的团组和人员一律不派。
16.严格控制出访团组安排。出访团组人员构成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符合任务需要,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每次出访不得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不出机场的除外),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10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出访2国不超过8天,出访1国不超过5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方便的国家的团组,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6天,严禁以各种名义前往未报批国家(地区),包括未报批的“申根国家”和互免签证国家。
17.严格外事纪律。严格按照批准的在外行程执行出访任务,不得擅自改变出访路线、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和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不得擅自接受当地安排的非公务活动,不得违反在外食宿费用的规定,不得接受驻外机构、团体和个人馈赠。不得擅自离开集体,不得涉足赌博、色情等低级庸俗场所。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厅领导出访抵离,不安排人员前往机场、车站迎送。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及荣誉称号等,须事先按规定报批。
18.简化出席会议活动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厅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同一场全省性会议活动原则上只综合报道1次。会议活动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主题内容确定,报道的职务一般不超过2个。厅党组书记、厅长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厅主管的刊物和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报道,文字稿不超过600字;其他厅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文字稿不超过500字。
19.规范调研活动、非外事会见和涉外活动报道。要多反映基层实践和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厅党组书记、厅长调研,文字稿不超过600字;其他厅领导调研,文字稿不超过500字。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厅领导同日会见多批客人或多人同日分别会见同批客人,是涉外活动的发一条综合消息;非外事礼节性会见一般不报道。
20.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报道。厅领导到地方指导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厅主管的刊物和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要及时跟进,文字稿不超过600字。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单独报道厅领导参加活动或讲话。厅领导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报道。
21.规范新闻媒体报道。充分运用新闻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对国土资源工作尤其是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厅领导出席活动一般不安排新媒体进行报道,确需报道要从严从简,控制数量、字数、时长和推送频率。
22.严格自律。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言行,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自觉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斗争。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界限、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对党忠诚老实,不得知情不报、阳奉阴违。
23.严格文稿发表。厅领导代表省厅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学术研究类文章除外),须经厅党组批准。除厅党组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
24.规范领导兼职。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厅领导,不在企业兼职(任职)。在职厅领导不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因特殊情况确需兼职的要从严审批,兼职不超过1个。
25.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我省关于办公用房、用车、休假等方面的待遇规定。正厅级领导干部办公面积不超过30m2,副厅级不超过24m2,正处级不超过18m2,副处级不超过12m2,科级以下不超过9m2,严禁豪华装修办公用房;所有厅领导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单位办公用房应在20日内腾退;使用公车由厅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使用,严禁公车私用,郑州市区以内(不含航空港区、上街区)不安排公车接送,不报销相关费用,不安排差旅补助;严格落实执行休假制度,逐级审批存档,按照规定核算未休假补助。
26.培育弘扬良好家风。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树立勤俭节约、崇尚清廉的良好家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坚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从严治家,从自身做起,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27.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接受监督,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28.抓好配套落实。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措施。
29.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转作风改作风、防止“四风”反弹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每年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厅党组每年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组织开展1次专项检查,每半年将贯彻执行情况分别报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30.严格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组织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性质严重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通报查处情况、公开曝光;对领导干部自身和分管领域出现问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财务和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单位“三公”经费、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3年1月31日印发的《中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国土资党文〔2013〕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