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璟 /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王璟
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国家改革的总目标,也是教育改革的总要求。天津教育系统要自觉围绕这一总目标、总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形成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着力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以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奋进之笔”谱写教育现代化的恢宏篇章。
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始终有一个坚持什么样的方向,沿着什么样的道路前进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四个服务”是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第一位的就是加强党的领导。全国高校思政会召开以来,天津先后出台了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领导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开展了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全职化试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这些文件落实落细落到位,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从思想、政治、组织到学校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坚持党风、校风、学风一起抓,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一起严,在党的旗帜下,按党的主张、意志和使命办校治教,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级各类学校得到有效落实。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创新师德教育,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旋律,抓实抓好青少年的价值观养成,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理直气壮地用马克思主义占领教育阵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永远跟党走,自觉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衷心拥护者、坚定支持者、积极实践者。党的领导是全面领导,不仅要抓党建、抓思政、抓意识形态,而且要管改革、管发展、管稳定。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个决胜期、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按照天津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做出的战略部署,深刻把握中外教育发展历史规律,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科学规划天津教育现代化2035的发展思路和战略步骤,找准追赶超越的坐标,树立群众满意的标尺,引领天津教育向更高层次的发展目标再出发再努力,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推行管办评分离,建立多元民主的教育治理机制,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路径。其中,政府管理的改革是前提,是基本,核心要义是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坚决下放,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等文件要求,将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由最初的30多项调整到3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将64项教育行政职权列入了市教委“权责清单”,明确了每项权力和责任的规范运行流程。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承接单位行使权力过程加强了指导和监督。进入新时代,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起草和修订的步伐和进程,结合天津教育实际,及时做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推进依法治校、依法行政,将教育事业的管理与发展全面纳入法制轨道。要规范教育行政权力行使程序,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形成职权清晰、分工明确的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要认真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标准、规则、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提高教育改革发展的执行效率。要推进教育标准和规则建设,健全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育质量、专业教学等方面的标准,用标准加大投入、加强监督、加强约束。
传统的教育管理之所以出现政府缺位、越位和错位的问题,原因在于政府、学校和社会各主体地位不平等、权责不明晰,学校自主权受到抑制,社会中介组织独立性和自主权缺损。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让政府不再唱独角戏,需要对教育的参与权、决策权、评价权、监督权做结构性调整,建立多元民主的教育治理机制,发挥好学校和社会的作用,让政府、学校和社会各司其职合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近年来,天津市在依法明确和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先后完成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章程核准工作,全面启动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推进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推动学校从管理架构顶层设计、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社会良性互动等方面与时代接轨,为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办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天津教育能否发展得好,除了政府、学校各自发挥能动作用,很大程度上还要取决于是否有一套完善的教育评价体系,尤其是科学客观的第三方教育评价体系。自2011年以来,天津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成立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出台了地方教育督导条例,组织专业机构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下一步,天津要着力健全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第三方评估监测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监测体系,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努力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
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需要健全的制度提供动力、支撑和保障。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同日趋激烈的国内外竞争相比,天津的教育治理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的体制机制还有很多掣肘不顺的地方。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完善全链条的改革推进机制,健全改革任务督察督办制度,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使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更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加快高校“双一流”建设,加大资金、政策、人才等方面扶持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引导高校厘清发展方向,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建设重点,做优做特做强,努力建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要推进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打通中高本硕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深化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完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长效机制,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努力实现优质均衡发展。要深化与高考改革相适应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改进教学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推行选课走班,发展一批特色高中,培育一批品牌高中。要探索实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建立职业院校、企业人才“双栖”制度,开展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试点,深化教师评价制度改革,扭转高校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要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完善区域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借重用好首都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我市教育现代化层次。要加大教育开放力度,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加快建设天津茱莉亚学院,支持职业院校在海外设立“鲁班工坊”,提高我市教育国际化水平。
教育治理是否现代化,关键是看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盼能否得到有效满足。这些年,天津十分注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人民群众期待更好更公平的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空间,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实现教育公平,尽最大努力满足天津百姓对更好教育的期盼。要强化责任,综合施策,逐年新建改扩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公办幼儿园,扶持规范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要深入推进中小学素质拓展课外活动计划,启动实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解决好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要修订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严格审查办学资质,规范教育培训范围和内容,解决“校内减负、校外增辅”的问题。要完善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机制,对实名登记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案”安置,让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受到适合的教育。要把民办教育放在教育治理现代化框架下统筹考虑,细化配套政策,实施分类管理,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推行政府购买民办教育服务,解决民办教育发展动力不足问题。要办好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构建开放多元的终身学习体系,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要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优化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