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贺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贫穷不拒绝文化,脱贫离不开文化。在人类扶贫脱贫实践史上,深深地镌刻着文化扶贫、文化脱贫的历史痕迹和烙印。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强调文化在扶贫中的功能和作用,先后提出“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220页,第229页,第232页,第232页,第232页。“人穷志不能短,扶贫必先扶志”②《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220页,第229页,第232页,第232页,第232页。“贫穷并不可怕,怕的是智力不足、头脑空空,怕的是知识匮乏、精神委顿”③《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220页,第229页,第232页,第232页,第232页。“摆脱贫困首要并不是摆脱物质贫困,而是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④《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220页,第229页,第232页,第232页,第232页。“要从思想上淡化‘贫困意识’”⑤习近平:《摆脱贫困》,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8页。“脱贫致富不仅要注意‘富口袋’,更要注意‘富脑袋’”⑥《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220页,第229页,第232页,第232页,第232页。“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8页。等重要论断。这些论断不仅指出了扶贫的文化思维和文化进路,而且为新时期推进文化扶贫事业提供了理论指南和基本遵循。当前,中国正处于扶贫攻坚的关键时期,正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如何充分发挥文化在扶贫脱贫中的作用,推进文化扶贫事业的整体快速发展,成为亟待破解的重大现实问题,需要联系中国文化扶贫的生动实践从学理上对文化扶贫的基本问题进行分析和阐释。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文化的扶贫作用和扶贫文化建设。贫困的文化问题首先表现为文盲问题。列宁指出,“在一个文盲充斥的国家内,是建成不了共产主义社会的”⑧《列宁全集》(第3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44页。。早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就在根据地和解放区针对严重的文盲问题大力开展扫盲运动。比如,1925年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中就明确提出“提高乡村文化(但初步运动时须注意不可过于违背农村中宗法社会心理),设立夜校,识字班,讲演,新剧,壁报等。”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一册:1921—1925),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63页。新中国成立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文盲率高达80%以上,因文盲引致的贫困问题十分普遍,广大人民迫切需要在文化上翻身从而实现贫困上的彻底翻身。为此,中央通过召开全国工农教育会议,出台《扫除文盲的决定》文件等多种途径和办法,在全国范围开展大规模群众扫盲运动并取得了重大成绩。来自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中国文盲率呈现出显著的逐年下降的整体发展态势,分别降至1964年的38.1%、1982年的23.5%、1990年的15.88%、2010年的6.72%和2010年的4.08%,扫盲为党的扶贫脱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扫盲虽然是文化扶贫的首要前提条件,但并不是唯一方式。随着文盲问题的解决,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的需求发生变化,与之相适应,文化产品的供给必然按照供给与需求的基本定律随之进行调整。中国共产党立足于群众脱贫和发展的目标诉求,在尊重文化扶贫基本规律的前提下,着力探索解决与扫盲相适应的文化产品配套问题以及文盲解决后的文化产品供给问题,不断拓展深化文化扶贫的理论范畴和实践边界,并在理论与实践互动中陆续推出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文化扶贫创新办法和举措,以此来满足不断扩大的文化需求。这些办法和举措集中体现在中央出台的《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等一系列扶贫文件中。从纵向维度看,文化扶贫新办法和新举措集中分布在改革开放后这一历史时期,这主要得益于文化扶贫的深入推进以及人民群众多样态、多元化的文化需要。
在扶贫开发的发展进程中,文化始终与扶贫相伴而行,文化扶贫作为扶贫的重要举措,其内涵和范畴随着扶贫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延展和丰富。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文化扶贫的话语表述存在着一定形式上的差异,但这并不影响文化扶贫内容上的一致性。从原初形式上看,文化扶贫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术语,而是以相对独立的形式、基于共同的脱贫目的组合在一起的、旨在实现以文化促进扶贫发展的意思表达。文化扶贫作为专业术语使用还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事情,其在政策话语上使用可追溯到199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明确提出“搞好‘文化扶贫工程’和‘万里边疆文化长廊’的建设”②《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70页。。此后又在部分文件中使用了文化扶贫的概念,比如,《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的“开展文化扶贫,推动文化下乡”③《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57页,第148页。,《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中的“加大文化扶贫力度,建立健全‘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等等。在一定意义上,正是文化扶贫事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文化扶贫的术语革命,而文化扶贫术语的革命同时也生动反映了文化扶贫事业的蓬勃发展。
虽然文化扶贫是作为政策话语出场的,但随着文化扶贫事业的发展和推进,文化扶贫的内涵和范畴日益扩大,逐渐被赋予了学术术语的内涵和功能。从政策话语看,虽然文化扶贫作为独立的概念已经确立,但在中央文件使用上并非一定要严格遵循专业术语使用原则。有时依旧沿袭原初的表达形式,即用原初的形式表达作为独立概念的文化扶贫。比如,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用“继续做好文化科技下乡、扶贫工作”④《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57页,第148页。来表达文化扶贫;《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经济开发要同智力开发相结合,开展科教扶贫”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04页。来表达文化扶贫等,之所以这样表达是为了更好的从措施、方式、方法、要求等方面对文化扶贫进行分工和操作。但这并不影响作为事实存在的文化扶贫概念。
进入新世纪以来,政策话语中的文化扶贫走上了“项目制”“工程化”的发展快车道。与之前作为指导性的文化扶贫政策要求不同,这一时期的文化扶贫政策重心向政策“落地”倾斜,包括顶层设计、技术路线、目标约束、政策配套、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内容。比较有代表性的文化扶贫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等。这五大工程面向全国乡村,体现了文化供给的最大公约数原则,基本实现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全覆盖。整体来看,这一时期文化扶贫本质上属于打包式的、系统性的文化扶贫政策,侧重于文化扶贫的体系化和制度化建设,其政策设计目标旨在通过文化的面源覆盖来实现文化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推进文化公共品供给的公平和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以及文化扶贫事业的快速推进,从根本上解决边远偏穷地区困难群众的文化温饱问题正渐进从理想转为现实。文化扶贫不再是以个案的现象存在,而是逐渐从小概率事件走向常态和普及,从零星的“点”状分布向“线”和“面”的整体态势延展,文化扶贫正逐渐成为扶贫脱贫的重要内生路径和新型模式。
文化扶贫的本质是赋予贫困者以文化要素,从而达到以文化化贫困、以文化去贫困的目标。从文化作用贫困再到文化摆脱贫困,文化扶贫的发生和运行过程遵循着内在规定的运行机制和机理,这是维系文化扶贫有序推进的逻辑前提和基础。整体而科学地把握文化扶贫的实现机制机理,解剖麻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法,同时也是必备程序和关键步骤,这就需要对文化扶贫的运行轨迹、推进路径等程式进行分解,并以此倒推、提炼文化扶贫的运行机制机理。按此逻辑推演,发现文化扶贫的运行机理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
文化扶贫运行机理的第一个方面是以文化人,提升贫困群体的人力资源禀赋。即让文化作用于贫困群体并在供给与接收的技术路径下促进贫困群体的人力资源禀赋提升,从而打破脱贫的知识要素瓶颈和短板,从根本上改善贫困群体战胜贫困的思维能力和技术能力、进而实现经济能力的转变,最终实现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的协同互进。从本质上看,如果把文化看作生产要素,那么按此机理运行下的文化脱贫的过程就是生产要素禀赋的转化过程,亦即文化要素禀赋向人力资本要素禀赋的转化。理论上,文化要素并不能直接转化为人力资本要素,而是要借助于贫困群体来促进转化的发生,贫困群体的条件直接决定了转化的效果和水平。在实践过程中,贫困群体接受文化的能力整体呈现偏低的态势。具体到贫困个体而言,又客观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贫困群体整体偏低与个体差异性的交互作用使得要素禀赋转化的结果与理想预设存在显著的差距,这种差距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文化供给策略的非占优性,即文化产品的超额供给,造成文化产品供给浪费。根据大数据原理,文化要素与人力资本要素的转化存在统计量意义上的理想比例,但在实践过程中,贫困个体差异的动态性使得理想比例的实现始终游离在不理想的边缘,即转化的投入成本过高,转化损耗过大。另一个是转化失灵,又称转化无效。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两个原因引起的,一是贫困群体的文化接受能力趋近于零,造成文化产品闲置和文化产品供给失效现象。二是供给的文化产品与贫困群体的文化需求以及文化接受能力不匹配,造成贫困群体排斥文化的文化产品资源措置的假象,这种假象是由人为因素、政策安排因素等引起的问题,属于技术操作上的失误,在理论上是可以避免的但在实践中又是不可避免的现象。综合来看,贫困群体能否脱贫要视文化要素转化为人力资本要素的情况而定,亦即人力资本要素的增量情况,而人力资本要素的扩容又因贫困群体的特征和条件而定。由于规避转化效果负外部性的代价和成本过高,使得按此机理推进文化扶贫的效果大打折扣。
文化扶贫运行机理的第二个方面是以文化“物”,开发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即把文化本身作为生产要素,把贫困地区客观存在的文化资源作为加工对象,按照产业发展规律对其进行经济形式的开发和挖掘,赋予文化资源以产品形态和商品价值。从而在推动文化产业消费、拉动贫困地区经济增长的同时,带动贫困群体参与到经济发展进程中并在参与中实现财富的积累和物质脱贫。与第一个方面运行机理的广泛普适性相比较,第二个方面运行机理有着严格的准入条件,具体来说表现为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首尾相连、渐次展开。首先,贫困地区文化资源的存在问题,这是进行第二个方面文化扶贫的充分条件。文化是抽象的,但文化赖以依存的载体却是具体的、形象的。这些具体的、形象的文化资源首先是时空的存在,存续于其产生和发展的特定地理空间范围内。文化不拒绝贫困,发生贫困的地方客观存在着一定数量的文化资源,但并不是所有发生贫困的地方都具有文化资源。具体到文化扶贫的第二个方面来说,开展文化扶贫是在具有文化资源的贫困地方进行的经济转化,这就意味着不具有文化资源的贫困地方不能进行第二个方面的文化扶贫。其次,贫困地区文化资源的识别、开发问题。文化资源本身不会自动识别其经济功能,也不是所有的文化资源都能转化为经济功能,这与文化资源的经济社会历史价值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基础条件等因素紧密相关。实践经验表明,贫困地区文化资源开发不仅难度大,而且呈现出高成本、低回报、长周期等特征。这就需要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企业等域外力量的介入、参与和推动,其中,政府在所有力量中居于主导和核心的地位,这样的安排从理论和实践上都符合文化产业准公共品的基本发展规律。
文化扶贫的两个方面作用机理都具有显著的转化特征,文化正是通过转化的形式实现了扶贫的作用和功能。正如同文化扶贫作用机理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样,文化扶贫的转化特征同样呈现出差异性,具体表现为:一是转化的内容不同。第一个方面的转化属于生产要素的禀赋转化,而第二个方面的转化属于生产要素的物质转化;二是转化的指向不同。第一个方面转化的结果是贫困群体摆脱贫困能力的提升,第二个方面转化的结果是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及贫困群体物质财富的增长;三是转化的模式不同。第一个方面的转化属于典型的内生式转化;第二个方面的转化属于典型的共享式增长的转化;四是转化的秩序不同。第一个方面的转化是从首先解决精神层面贫困着手推进的,属于形式上间接脱贫本质上直接脱贫,第二个方面的转化是从首先解决物质层面贫困着手推进的,属于形式上直接脱贫本质上间接脱贫;五是转化的对象不同。第一个方面的转化对象是人口意义上的对象,具有显著的微观性质。第二个方面的转化对象是经济地理意义上的对象,具有显著的中观和宏观性质。综合来看,文化扶贫的两个方面作用机理既不是相互孤立的,也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互构互促互进的逻辑关系。每一个方面的作用机理都有其特定的作用场域、对象指向和作用功能,不能笼统的、机械的、简单的、粗暴的对两个方面作用机理的优劣进行比较,而是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文化扶贫。
历史地看,中国文化扶贫事业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过去注重文化产品供给的粗放式扶贫发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文化扶贫事业发展需要,迫切需要从顶层设计高度整体改进、科学优化、全面提升。从文化扶贫遵循的两个方面作用机理看,文化扶贫的运行过程由文化产品供给与文化产品转化两个阶段构成,因此,深入推进文化扶贫事业要在供给与需求两个维度发力,既要作好文化扶贫的供给侧改革这篇大文章,扎实推进文化整体供给能力和水平的转型升级,同时又要理顺文化产品的转化机制和转化路径问题,有效释放文化的脱贫功能和作用。
第一,寻找构建文化扶贫产品供给的“最大公约数”。文化产品供给的“最大公约数”问题首先是文化产品供给侧的问题,但“最大公约数”的确定并不是由供给一侧来确定,而是由需求一侧倒推出来的,是在满足最广大贫困群体需要、适应最广大贫困群体接受能力、产生最大扶贫效能等三个因素同时约束条件下形成的最优解。这里的最优解是理论意义上的表达,现实中占优解的表述可能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需求侧的最优解反映到供给侧,集中表现为文化产品供给内容的“最大公约数”和文化产品供给形式的“最大公约数”。推进文化产品供给内容的“最大公约数”,应立足贫困群体文化需求和文化接受能力的实际,坚持贫困群体需要什么样的文化产品,就供给什么样文化产品的原则,着力提升文化产品供给的有效性、针对性、合理性、科学性,推进文化产品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无缝衔接,降低文化产品的过度供给,杜绝文化产品的无效供给。推进文化产品供给形式的“最大公约数”,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结合贫困群体的接受能力、风俗习惯、乡规民约等因素,创新文化产品供给的方式和样态。充分利用贫困山区、民族地区等地域性文化特质,推广普及贫困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文化输入方法,丰富文化入脑的实现形式。
第二,打通文化扶贫产品供给“最后一公里”。文化扶贫产品供给“最后一公里”本质上是文化产品供给半径的“最后一公里”,即从乡镇到乡村、到贫困户的半径问题。文化供给半径是衡量文化产品覆盖面的重要指标,既是指文化产品延展辐射的地理意义上的半径,又是指文化产品指向作用的对象意义上的半径。对于贫困群体而言,文化扶贫贵在精准、难在精准、出路也在精准,因此,对象意义上的半径较之地理意义上的半径更能反映文化产品的覆盖面情况,更能充分体现文化精准扶贫的要义。如果对象意义上的文化供给半径趋向于零点的状态,那么就必然导致文化产品之于贫困群体的作用和影响也随之趋向于零点。从实践上看,破解文化产品供给半径“最后一公里”问题不仅是政策问题,同时更是技术问题。特别是随着农村信息工程的大力推进以及现代传播技术的普及推广和成熟,实现文化扶贫到户具备理论上的可能性和现实的操作性,发展地看,这应该成为未来实现文化产品供给“最后一公里”的基本发展方向,具体到国家层面来说,就是要在发展规划上明确战略部署和时间表路线图,在政策上聚合资源、集中攻关,进行针对性的有效引导,通过政策规划实现文化产品供给“最后一公里”的技术突破,而不是把政策的发力点用在文化产品供给“最后一公里”的地理突破上。
第三,延展完善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链条。文化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性质,文化产业是准公共品在产业市场、产业链条上的延伸和拓展。与其它类型的产业相比,文化产业是一项链条式产业,对产业链条的完备性要求十分严格,链条上每一个环节的缺失、不健全、甚至中断都会影响文化产业的正常运转。贫困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尤其如此。因此,发展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关键是在文化产业链条建设上做文章、下功夫。一方面,立足于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困难的实际,坚持全链条完整性的发展思路,在总量约束的前提下,以“存量”换“增量”,重点建设文化产业的核心链条和关键环节,让文化产业整体运转起来,并通过“前期收获”成果支持其它链条建设,从而有序推进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根据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阶段性,持续延展文化产业链条,不断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着力打造优质文化产业品牌,强化落后链条淘汰退出机制建设,适时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以文化产业链条建设支撑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拓展贫困群体参与分享文化红利渠道。促进贫困群体脱贫是文化扶贫的原旨目标和原初动机,如果贫困群体被排除在外,抑或衡量贫困的关键性指标贫困发生率、返贫率等没有明显改善,那就意味着文化扶贫脱离了原初的轨道。扎实推进文化扶贫,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扶贫思想,紧紧抓住扶贫这个主题,把切实增进贫困群体文化福利作为首要任务,把文化发展的成果切实反馈到脱贫目标上来,反映到贫困群众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同步增长上来,让贫困群体有更多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方面,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夯实推进文化下乡、进村、入户工程,缩短贫困群体与文化产品的接触半径,降低文化产品入脑入心门槛,做到文化扶贫到“根”,切实把文化红利转化为扶贫能力上来。另一方面,把贫困群体纳入文化产业发展整体规划中,把贫困群体有效参与纳入文化产业发展具体实践中,并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着力解决贫困群众的就业、教育等具体民生问题,理顺贫困群体分享文化红利机制,畅通贫困群众参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市场通道,不断放大文化扶贫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