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文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1)
《文心雕龙》论文体,以“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1〕为原则和方法,其中所谓“选文以定篇”,即对每一体的代表作品加以评论,以之为该体的榜样,标志着此体创作的最高成就。《檄移》篇论“檄”体,“选文以定篇”部分论列了这样四篇文章:隗嚣《移檄告郡国》、陈琳《为袁绍檄豫州》、钟会《檄蜀文》、桓温《檄胡文》。稍后萧统《文选》亦列“檄”一体,选文四篇:司马相如《喻巴蜀檄》、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檄吴将校部曲文》、钟会《檄蜀文》①。
非常明显,关于“檄”体,刘勰与萧统的认识既有相同之处,又有相异之处:同者在于二人皆认为陈琳、钟会为该体的代表作家;异者在于为刘勰所认可的隗嚣《移檄告郡国》、桓温《檄胡文》,未被萧统选入《文选》,而为萧统所认可的司马相如《喻巴蜀檄》,《文心雕龙·檄移》篇则未提及。
如上相异之处,并不只因刘、萧二人评录眼光不同,更是反映着他们不甚相同的檄体观,从中可进一步探索《文心雕龙》论文体的一些普遍规律,并认识二书的不同性质。本文试辨析之。
《文心雕龙·檄移》篇论“檄”,主要强调它是与军事紧密相关的一种文体,认为檄文的源头是誓文,即出征讨伐前训诫己方军队的文辞;被称为“檄之本源”〔1〕的是周穆王西征前祭公谋父的一番“威让之令”,这是见于记载的第一篇用于责让敌方军队的文辞;“选文以定篇”部分的四篇文章皆系讨伐敌方军队的公文;与军事讨伐的功用相配合,檄文应有“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1〕的风格特征。论“檄”体之末,刘勰仅以一句话提到“檄”的另一种功用——征召:“又州郡征吏,亦称为檄,固明举之义也”〔1〕。观《檄移》篇全文,可见刘勰对檄文的功用界定非常明确,即此体主要用于军事讨伐,用于征召则是其非常次要的功能。
当然,檄文用于军事这种认识并不始自刘勰,在其前如扬雄曾言:“军旅之际,戎马之间,飞书驰檄,用枚皋”②。李充亦云:“军书羽檄非儒者之事,且家奉道法,言不及杀,语不虚诞,而檄不切厉,则敌心陵;言不夸壮,则军容弱。”〔2〕而刘勰之后,将檄单一界定为军事文书的亦大有人在,如《玉海》言:“檄,军书也……东莱先生曰:‘晋侯使吕相绝秦,檄书始于此。’”〔3〕徐锴云:“檄,征兵之书也。”〔1〕皆是明证。刘勰的观点既源渊有自,又影响深远。
既然认为“檄”是用于军事征讨的一种文体,则《文心雕龙·檄移》篇不提及司马相如《喻巴蜀檄》的原因也就不言而喻了。因为《喻巴蜀檄》本不为军事,而是用来晓慰巴蜀百姓的。《喻巴蜀檄》的写作原因,《史记》与《汉书》皆有明载。《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云:“相如为郞数岁,会唐蒙使略通夜郎西僰中,发巴蜀吏卒千人,郡又多为发转漕万余人,用兴法诛其渠帅,巴蜀民大惊恐。上闻之,乃使相如责唐蒙,因喻告巴蜀民以非上意。”〔4〕唐蒙本奉汉武帝之命通西南夷,但因劳苦巴蜀之民过度而引起他们的不满与反对,《喻巴蜀檄》一方面责让唐蒙,说明唐蒙之举非武帝本意,但更重要的是责难并安抚巴蜀百姓,檄文重点在最后一个方面:
夫边郡之士,闻烽举燧燔,皆摄弓而驰,荷兵而走,流汗相属,唯恐居后,触白刃,冒流矢,议不反顾,计不旋踵,人怀怒心,如报私雠。彼岂乐死恶生,非编列之民,而与巴蜀异主哉?计深虑远,急国家之难,而乐尽人臣之道也。故有剖符之封,析珪而爵。位为通侯,处列东第。终则遗显号于后世,传土地于子孙,行事甚忠敬,居位甚安逸,名声施于无穷,功烈著而不灭。是以贤人君子,肝脑涂中原,膏液润野草,而不辞也。今奉币役至南夷,即自贼杀,或亡逃抵诛,身死无名,谥为至愚,耻及父母,为天下笑。人之度量相越,岂不远哉!然此非独行者之罪也。父兄之教不先,子弟之率不谨,寡廉鲜耻,而俗不长厚也。其被刑戮,不亦宜乎!
司马相如以边郡之士与巴蜀之民相较,边郡之士且争尽臣节,而巴蜀之民却以劳禄相怨;能尽臣节则终致显荣,不愿尽臣节则终要被刑戮。用边郡之士能尽臣节以愧巴蜀之民,用边郡之士致显荣以劝之,以不愿尽臣节终被刑戮威吓之。可谓恩威并用,反复晓谕,金圣叹大为称赏:“看他问罪之辞,只作闲闲评断卸过,总是安慰之,便更不生意外事。”“最得安慰远人之体。”③因晓谕的对象是巴蜀百姓,而且还要回护皇帝,必然不能如讨伐敌军那样“植义飏辞,务在刚健”〔1〕,所以形成了婉转委曲的风格,如明人凌稚隆所云:“略咎于使者、有司,却不专责之,而咎及百姓,又不直责之,而咎及父兄,辗转深曲,甚得论体”④。
刘勰《檄移》篇虽不论《喻巴蜀檄》,但其作为司马相如的名篇,《史记》《汉书》皆予以选录,且录此文前皆有“檄曰”二字,表明对此文文体归属的看法。东晋时,李充作《翰林论》,有言:“盟檄发于师旅,相如《喻蜀父老》可谓德音矣”〔5〕,认为司马相如《喻巴蜀檄》属檄文无疑,但与一般的用于师旅的檄文不同,是檄文中讲究以德喻劝者。而且,司马相如此文以“檄到,亟下县道,使咸喻陛下之意,无忽”结尾,可见作者本人亦是视其为檄文的。这是一篇用于晓谕的檄文,“檄”体的晓谕功能,历代学者也多有论及,《文选》五臣之李周翰注有言:“檄,皎也。喻彼使皎然知我情也”〔6〕。而《一切经音义》言:“檄书者,所以罪责当伐者也。又陈彼之恶,说此之德,晓慰百姓之书也”⑤,则兼及了檄书之征伐、晓慰两种功用。
综上可见,檄体实兼征伐、晓慰、征召三种功用。《文选》选篇及于前两种,《文心雕龙》及于一、三两种,又唯重征伐。关于檄文用于征召,文论家亦多提及,如任昉《文章缘起》有云:“又州邦征吏,亦称为檄,盖取明举之义”⑥。史书亦有将檄用于征召的记载,《后汉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序》有言:“中兴,庐江毛义少节,家贫,以孝行称。南阳人张奉慕其名,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适至,以义守令,义奉檄而入,喜动颜色。”李贤即注云:“檄,召书也”〔7〕。而刘勰、萧统何以皆不重视此类檄文,徐师曾道出了个中缘由:“又州邦征吏,亦称为檄,盖取明举之义,而其词不存,无从采录,姑附其说于此”〔8〕。这类檄文也许本就不多,徐师曾已见不到存篇,可见它本就不是檄文重要的一类。
晓谕类檄文既然切切实实存在着,而且不乏名篇,《文心雕龙》何以弃而不论?很明显,刘勰对檄体的功用进行了刻意规范,缩小了其使用范围,把该体功能相对单一地定位于军事征伐,这无疑强化了该体的特殊功用,但同时也有对其认识不够全面之嫌。
其实,不独“檄”体,《文心雕龙》论文体,多有类似例子。如《哀吊》篇论“吊”体,认为该体源于吊丧之礼,此礼是对遭遇伤亡之痛的人或遭遇灾祸的国家进行慰问抚恤,乃即时而吊。但刘勰所列吊文的代表性作品,自西汉贾谊《吊屈原文》至西晋陆机《吊魏武帝文》止,共十篇,所吊对象“或骄贵以殒身,或狷忿以乖道,或有志而无时,或行美而兼累”〔1〕,皆与作者所处时代相距较远,但生平行事又都能引发后人的感慨,故作者实际是借凭吊他们抒写自己的志趣怀抱,凭吊只是媒介,抒怀才是目的。这类吊文就与向同时人致吊的吊丧类吊文有很大不同。吊丧类吊文虽然整体成就不高,但也代有创作,如汉代光武帝有《临吊侯霸诏》,两晋陆机有《吊少明》,陆云有《吊陈永长书》《吊陈伯华书》,束晢有《吊萧孟恩文》《吊卫巨山文》。到了南北朝,吊丧类吊文的创作数量甚至远远多于吊古抒怀类吊文。刘勰对吊丧类吊文是知而不论。
又如同篇所论哀辞,此体在曹魏之前,施用对象确如刘勰所论是童殇夭折及不幸暴亡者。但魏晋及以后,施用范围不断扩大,及于成人,而刘勰并未论及它在后代的这种发展变化。再如《铭箴》篇论“箴”体,最受称扬的是产生于周代的《虞箴》,它“体义备矣”〔1〕,自兹而后,优秀的箴文皆是沿此“官箴王阙”的传统而创作的“官箴”。而对于超出此范围的王朗《杂箴》,刘勰认为它已走入歧途,故予以贬斥,这实际上是把以此篇为代表的“私箴”摒弃于“箴”体之外。
吊文虽属哀祭类文体,但吊古抒怀类吊文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的创作方法,显然与主要用于表达对死者哀悼之情的其他哀祭类文体有明显的区别,显示出自身的独特性。相形之下,吊丧类吊文与诔文、祭文等有交叉混同之势;施于幼童的哀辞文体特征明确,而施于成人者则与诔文、祭文的差别不大;相较于官箴,以人们日常修养等为箴诫对象的私箴也确实易与座右铭等其他文体相混。刘勰在《哀吊》篇中论“哀辞”“吊文”二体,却分别不论施于成人的哀辞和吊丧类吊文,在《铭篇》篇中论“箴”体而不论“私箴”,原因应与《檄移》篇论檄体而不论晓慰类檄文相同,那就是他在刻意规范这些文体的功用,以达到清晰辨体的目的。
刘勰非常重视辨体,称“童子雕琢,必先雅制”〔1〕、“才童学文,宜正体制”〔1〕、“规略文统,宜宏大体”〔1〕、“构位之始,宜明大体”〔1〕、“文场笔苑,有术有门。务先大体,鉴必穷源”〔1〕,认为不论是学习作文还是进行创作,抑或鉴赏批评,都应从文体的体制规范入手。《文心雕龙·熔裁》篇云:“是以草创鸿笔,先标三准。履端于始,则设情以位体;举正于中,则酌事以取类;归余于终,则撮辞以举要。”〔1〕写作的第一步,就是根据作者感情抒发的需要选择合适的体裁。《知音》篇云:“是以将阅文情,先标六观:一观位体,二观置辞,三观通变,四观奇正,五观事义,六观宫商。”〔1〕批评者考察作品,第一步也是先考察是否选择了与内容相适合的体裁。刘勰论文体的一个惯常作法,是对各种文体的功用进行细致而明确的规定,避免与其他文体发生过多的交叉混淆,以使人们相对清晰地认识每一种文体的应用对象及场合,把握文体的性质。当然带来的弊病就是,在论述某些文体,特别是一些功用较为复杂的文体时,有意甚至刻意的只强调其主要功用,以致对这些文体的复杂性缺乏全面的总结、概括与展现。《文选》作为选本则可有利避开此弊。
从《文心雕龙》与《文选》对司马相如《喻巴蜀檄》的未及与入选,我们可以窥见刘勰清晰辨体的目的。也可以见出两书的不同性质:作为总集,《文选》只要选录符合入选标准的优秀篇章即可;刘勰则要细绎文体源流,规范文体功用,更好地指导写作。
隗嚣《移檄告郡国》与桓温《檄胡文》是《文心雕龙·檄移》篇“檄”体“选文以定篇”部分论及的另外两篇作品,深为刘勰所重。特别是前者,最为刘勰称赏:“文不雕饰,而辞切事明,陇右文士,得檄之体矣”〔1〕。比之称扬钟会《檄蜀文》的“征验甚明”〔1〕、桓温《檄胡文》的“观釁尤切”〔1〕,用语要详;比之评陈琳《为袁绍檄豫州》“章实太甚”“诬过其虐”〔1〕之类贬语,尤见推崇之意。
隗嚣之善为檄文,史亦有载,《东观汉记》云:“隗嚣,故宰府椽吏。善为文书,每上移檄,士大夫莫不讽诵”〔5〕。而《移檄告郡国》一檄亦多受称扬,如林纾就在其《春觉斋论文》中有评:“自东汉讫于季汉,以隗嚣之檄新莽,陈琳之檄豫州为最。嚣文简括严厉……文中匪语不精,亦匪状弗肖”〔9〕。如刘勰、林纾所言,隗嚣此檄确有过人之处,如以“行炮烙之刑,除顺时之法,灌以醇醯,裂以五毒。政令日变,官名月易,货币岁改,吏民昏乱,不知所从,商旅穷窘,号泣市道……其死者则露尸不掩,生者则奔亡流散,幼孤妇女,流离系虏”等语状王莽之罪,令人不能不为之动容,由此激愤之情陡起,攻伐之心自生。
如此优秀的一篇檄文,却并未入选《文选》。究其原因,在于此文确与《文选》所载四篇檄文有大不一致之处,那就是《移檄告郡国》基本是以骈俪之语出之:除第一段交待写作背景的叙述性文字之外,文章历数王莽逆天、逆地、逆人之罪的主体部分所用的是以四言句为主、偶参六言句的骈偶句式。以骈体写檄文,隗嚣此檄外,桓温《檄胡文》又是一例。而在魏晋南北朝及之前,亦仅见此二例。故吴讷论及檄体,有言:“大抵唐以前不用四六,故辞直义显。昔人谓檄以散文为得体,岂不信乎?”〔8〕因为檄文多用于军事征讨,故对行文之“气”的追求、对刚健文风的追求较其他文体尤甚,而这也正是散体文较骈体文的长处所在,故唐前檄文多为散体。只是到了唐以后,由于文风整体的倾向性,檄文才和其他各种文体一样,都以骈偶之式出之了。徐师曾所言可证此点:“而其(按,指檄)词有散文,有俪语。俪语始于唐人,盖唐人之文皆然,不专为檄也。”〔8〕
当然,隗嚣《移檄告郡国》、桓温《檄胡文》虽主要以骈偶之语成篇,但还是和后来的骈体文有较大不同,它们用词不甚重雕饰,也不重用典,正如前引刘勰“文不雕饰”之谓,属于骈体文中词藻比较质朴的一类。而萧统重视文章词藻之美,由《文选序》中“沈思”“翰藻”“综缉词采”“错比文华”之语,即可见出他对文章华美之风的追求,此点古今学者论之详矣,不再赘说。《移檄告郡国》仅止于“辞切事明”,还不符合萧统的要求。另一方面,从行文气势上来说,比起骈散兼用、以散为主的陈琳《为袁绍檄豫州》等篇,隗、桓二檄自然稍逊一畴。萧统弃二檄不取,或可从此两方面来解释,这也展示出《文心雕龙》与《文选》的不同。无论是以骈体还是散体行文,用词华美与否,都不影响其文体归类,只要符合其文体功用与特征,自可论列。但用骈用散、词藻是否华美却大大影响着文章风格的形成,其能否入《文选》,自然要视选家的选录标准而定。可见萧统更看重檄文的气势,讲究檄文要写得词藻华美;刘勰则强调檄文辞直事切、事昭理辨等特征,因为这些特征正是最能区别“檄”与其他文体的特质。
综上,对于檄体,刘勰与萧统的认识不甚相同,刘勰重视辨体,有强烈的辨体意识,把檄体的功用基本定位于军事征伐,并通过刻意规范文体功用来达到清晰辨体的目的;而萧统坚持选文标准,故不选刘勰称赏的文词相对质朴的檄文。窥斑见豹,我们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文心雕龙》与《文选》对同一种文体的认识,是存在着差异的。这个结论无疑可为研究《文选》编纂是否受到《文心雕龙》重大影响这一课题提供有益参考。
注释:
①关于《文选》的分体,有三十七体、三十八体、三十九体之说,三十九体说比三十七体说多出“移”“难”二体,比三十八体说多出“难”一体。今从三十九体说,司马相如《难蜀父老》属“难”体,故不在本文论述范围之内。
②转引自葛洪《西京杂记》,收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35册15页。
③转引自陈宏天、赵福海、陈复兴主编《文心雕龙译注》135页,吉林文史出版社2007年版。
④见钱士谧重修明崇祯毛氏汲古阁本《文选》,上海图书馆藏,清康熙二十五年刻。
⑤转引自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38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⑥任昉《文章缘起》,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78册221页。
〔1〕刘 勰,著,詹 鍈,义证.文心雕龙义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1924,762,783,783,765,782,478,409,1034,1593,1102,816,1649,1182,1853,773,778,778,774.
〔2〕欧阳询.艺文类聚〔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1044.
〔3〕王应麟.玉海·辞学指南〔C〕∥王水照,编.历代文话.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994.
〔4〕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3044.
〔5〕李 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60:2689,2689.
〔6〕萧 统,选编.李 善,等,注.六臣注文选〔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801.
〔7〕范 晔,撰.李 贤,等,注.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1294.
〔8〕吴 讷,徐师曾.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126,40,126.
〔9〕林 纾.春觉斋论文〔C〕∥王水照,编.历代文话.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6354-6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