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我国出版质量:市场透明、版权保护与出版精神*

2018-02-08 18:39张世海
中国出版 2018年19期
关键词:出版业出版社图书

□文│张世海

提升出版质量是出版业永久性话题。影响出版质量的因素在每一个历史阶段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业界和学术界对提升出版质量的一些微观方面已经进行了充分论述,但是微观措施的严格执行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出版质量问题。比如三审三校制属于技术性规范,这个制度的严格实施可以在短期内取得预期目标,在编辑实务操作层面有效解决错别字、标点符号不规范、政治思想偏差、篇章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但是三审三校制的主要功能是消极控制性的,也就是说,三审三校制能保障一本图书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也不含有《出版管理条例》所禁止的内容。但是一本完全符合以上标准的图书,仍然有可能不是一本好书,而很可能是毫无价值的平庸之作。

2018年6~7月笔者就提升出版质量问题在全国多家出版集团实地调研。本文基于调研,思考分析影响出版质量的三个宏观问题:市场透明、版权保护与出版精神。本文认为:第一,出版业要提升质量,需要一个大致透明的全国性出版市场信息环境,各出版社在知己知彼的前提下,才能根据市场需求和自己的优势悉心策划选题推出精品,最大限度地减少出版资源浪费。第二,出版物的知识产权,比如图书装帧设计、名称、内容、数字版权以及其他衍生权利得到严格而完善的保护,出版社才有更大的动力进行优质原创内容开发。第三,出版精神是出版业的重要内驱力,重振出版精神,激发出版人的文化自觉、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是提升出版质量的重要途径。

一、市场透明:构建一个全国性出版信息系统

缺乏全国性一体化的出版物流通网络和出版信息系统是影响我国出版物质量的重要原因。透明的出版市场对提升出版质量的意义在于,各出版社通过透明的市场对出版供给和读者需求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在相对透明的信息环境下,出版社在选题策划、确定印刷数量和营销方式等方面就有更多的决策依据,出版商在预期相对明朗的情况下,可以投入足够的资源精心策划,充分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出版精品。相反,面对信息不透明、决策得不到数据支撑的出版市场,出版社规避风险的主要方式就是密集策划选题频繁推出新书,只要其中的某一个品种在某个细分市场畅销就可以弥补其他品种的损失,带来微薄的利润,这种广种薄收的粗放出版模式必然产生质量问题,而这种理论推演也已被我国出版实践所证实。

出版业透明市场所需要的信息服务主要由大型发行公司提供。这种公司依托出版业生存,通过发行环节获取利润,同时必尊重出版业的发展规律,对出版业的内涵和社会价值有深刻认知。美国的英格拉姆内容集团(Ingram Content Group)就是这样一个公司,它的个案对我国出版市场建设极具启示意义。在2010年前后英格拉姆经营的图书品种就超过500万个,合作的各类出版社超过18000多个,在美国图书批发市场中占据超过一半的营业额,是美国出版业最重要的信息枢纽,并把出版商、发行商、批发商和零售商整合在一起。[1]英格拉姆采用一套高效的信息服务系统,把在物流环节中获取的信息整理分类,由精通出版各环节业务流程的专业人员把这些信息制作成数据库,其内容包括作者简介、书评、样章等,定期向出版界公开发送。英格拉姆还为各零售商建立管理账户,通过它能即时了解到销售情况、退货状态、各种不同图书受欢迎程度等信息。尽管如此,存货、退货的情况仍然难以避免。1997年英格拉姆投资开发按需印刷技术系统,其最初设想主要是为了解决传统出版印刷因库存积压和退货导致的出版资源浪费问题。为了完善这个系统,它搜集了大量数字图书资源,进而又成为最大的数字内容批发商。[2]

英格拉姆始终立足于内容批发业务,它谨守合作共赢之道,注重保护作者的利益。它没有利用垄断性渠道过度压榨出版商或内容资源拥有者,也没有功利地利用图书作为获取受众消费偏好和培养购物平台依赖的手段,拉动其他高利润商品的销售。英格拉姆因其长期服务于出版业的专业精神和高质量的信息产品赢得出版界的信任,它以一家公司之力实际扮演着美国出版业重要信息中枢的角色。反观我国的一些网络销售平台,它们真正缺失的不是技术或物流,而是对出版业特殊性的理解和对文化知识的敬畏,它们从一开始就不把自己看作是与出版业共存共荣的共同体,也没有真诚保护和培育出版业、与出版业长期合作的打算,它们主要把图书销售作为平台的一种引流手段,通过烘托人气带动其他商品的销售。

笔者在北京、江苏、河南和安徽等地调研后发现,目前,北京开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经成为很多出版社最为倚重的出版市场资讯来源,它的市场零售数据已经成为出版社选题策划、首印册数和营销策略的重要依据。尽管开卷公司的技术实力在逐渐增强,服务范围也越来越大,但作为一家民营公司,它所掌握的数据主要限于公开的零售市场,它目前还没有能力和足够的权威整合更多数据,从而提供更多个性化精细服务。

多年来,我国出版界和学术界都在呼吁建立一个或多个全国性出版物流通网络和出版信息枢纽,每个出版社的营销和发行部门的信息系统都与全国性系统对接。不少研究者把这种全国性出版物流通网络称之为“中盘”,很多公司和机构都在朝这个方向努力。2012年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重组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旨在“打通上下游产业链、突破地域以及行业局限,建立一个全国性大中盘”。[3]几年前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也规划打造超出本省范围的中盘服务平台。民营的陕西嘉汇汉唐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也致力于探索与出版社合作建立中盘。

目前看来,由于发行主体多元分散,各省区条块分割问题严重,短期内建成全国性图书中盘还是相当困难。从理论上说,我们完全可以建立一个全国共享的出版信息平台。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启动了中国出版物在线信息交换(CNONIX)标准应用示范工作,尽管在推广过程中还有数据质量低、标准不统一、业务协同不顺畅等问题,但它为建立全国统一的新闻出版大数据平台提供了一个非常可行的操作方案。[4]

二、版权保护:着重解决“傍名出版”与“合理使用”

影响我国图书出版质量的第二个问题是版权保护。这其中的逻辑关系也非常清晰:当一家出版社前期投入大量人力和资本开发的图书上市后,其权益因受到侵犯而无法收回投资时,必然影响它再次研发高质量图书的积极性。当前我国版权保护问题又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出版行业内部的“傍名出版”,第二种是受众和数字技术公司方面的“合理使用”,这两种情况恰恰又不是非黑即白简单问题,都处于法律的模糊地带。

出版家李景端曾批评道:“一部书出了名,书名跟着成了‘公共资源’,谁都可以随便拿来消费。有些出版人为了能从畅销书中分得一杯羹,从体裁、内容到书名,都极尽模仿之能事。”[5]中国地图出版集团编审赵强认为,傍名出版鱼龙混杂,是影响我国图书质量的顽疾。“如老照片热、死亡热、奶酪热、黑热、狼热、笔记热等,每当有一种书在市场上打响,即刻就有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同类书快速‘崛起’,已知‘奶酪热’方面的图书就多达40多种。”[6]

2013年1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了《我会表达自己(第1辑)》儿童绘本丛书,图书上市后出版社投入大量资金通过多种媒介宣传营销,一年之内销量超过10万册,2014年该社又出版了第2辑。2016年10月某出版社也以《我会表达自己》命名出版儿童丛书,丛书中还有7本与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的书名完全相同。[7]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认为某出版社这种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丛书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上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某公司因经销某出版社出版的《我会表达自己》系列丛书被作为第二被告。法院审理后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判定《我会表达自己》丛书已经形成知名商品,这个名称能发挥区别商品来源的效果,某出版社使用相同的名称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承担相关侵权责任。[8]

像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这样能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案例并不多。虽然很多图书名称与内容在读者心目中已经形成一个整体,构成完整的认知,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将书名单独割裂开来进行分析。目前我国与书名保护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三大法律体系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条款。

我国出版管理部门能在这个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在审批书号环节,可以把书名纳入重点审查内容,每一本书名先公示一段时间没有争议以后再正式审批。同时,成立一个由政府部门管理者、学界专家和业界人员共同组成的委员会,对有争议的问题汇总起来定期提交委员会讨论。除此之外,李景端建议对优质出版物要确立几个操作性强的标准开展保护。比如凡是在全国性图书评奖中获奖的,在特定时间段总销量超过10万册的,被影视公司改编的,被翻译成3种以上文字的,被列入权威畅销书榜的,都要加强对书名的保护,以鼓励原创性,提升出版业的质量。[9]

在数字技术背景下,另一个困扰传统出版社的“合理使用”问题也更加复杂。2004年谷歌启动一项计划,将各种图书通过扫描技术存储于数据库中供使用者检索,这项计划让出版商感到恐慌,他们认为谷歌无偿或者仅以极低的代价获取他们的成果是公然的侵权,出版商还认为,谷歌复制在版图书主要目的不是拯救文化遗产或者传播知识,而是利用巨大的内容资源获取商业利益,这将导致纸质图书销量的下降,对传统出版业产生负面影响。谷歌在辩论时给出的理由宣称,此计划的目标是利用数字技术将散落于全球各地的知识成果整合起来,拯救濒危文化遗产,便利人们检索,促进知识在全球的快速传播。美国法院部分采纳了谷歌的观点,巡回法官陈卓光判定谷歌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主要理由是谷歌的数字化处理为原有内容增添了新价值和新的阅读方式,尤其是促进了教育的进步。[10]陈卓光还认为,在网络传播时代,实际上数字图书促进了纸质图书的销售,但这个观点并没有得到科学严谨的研究成果的支持。

复印、扫描和数字化技术的进步使我们必须对“合理使用”观念进行反思。笔者在读硕士和博士期间由于没有足够的收入购买原版纸质图书,就从图书馆借书然后整本复印,后来才知道,这种行为在很多国家就被判定为超出“合理使用”范围。我国法律更倾向于促进知识的传播和普及。现在的扫描技术更先进更方便,传统图书扫描采用的光学字符识别技术效率低下,还会对图书造成损伤,谷歌很早就开发出一套新技术,能用红外摄像头探测书页的角度和三维形态,这些信息被传输到光学字符识别软件后就能进行数字化转化。这种技术如果被不加约束地在普通读者中推广和滥用,传统出版社必然遭受严重影响。[11]假如在中国高校一个硕士班30位同学,导师推荐一本专业书让大家购买和阅读,班里指派一位同学去图书馆借阅扫描下来转化成电子版,然后再发给其他29位同学,因为大家都是学生收入低,又是以求知和研究为目的,不会觉得这是在侵犯作者和出版社的利益,这种行为属于“合理使用”的模糊地带。这种情况在重要图书购买群体——高校学生中相当普遍,很难说对传统出版业没有负面影响。因为“科研型著作的受众范围原本就狭窄,如果随意复印这些书籍,可能购买的读者也就不再购买,潜在的购买群体数量就会进一步降低”。[12]在数字传播领域,“合理使用”面临的利益问题更难平衡,目前在法律界还没有共识,它的执法成本也非常高昂,对它深入论述已经超出本论文的容量,相信未来司法界会在出版社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进行更好地平衡。

三、出版精神:在承担使命中激发职业荣誉感

进入21世纪以来,数字技术对阅读方式的冲击、网络书店和知识垂直服务对传统出版商业模式的挑战、出版业内部各种机制不完善等因素使当代出版业进入一个艰难的历史转折期。在这个阶段,坚守和重振出版精神是提升出版质量的重要保障。出版精神的内涵非常丰富,很难给出一个具体的定义,但是出版业内部对什么是出版精神还是有一个大致的共识。聂震宁认为出版精神应该包括追求科学和真理的学习精神,坚守职业道德的精神,传播文化、服务社会的精神。[13]以张元济、陆费逵、王云五、邹韬奋、赵家璧、叶圣陶等为代表的优秀出版人树立了出版精神的丰碑。出版精神也是一种引导出版人行为的价值定位和思想动力。每一个行业都在整个社会运行系统中承担着特定的功能并被赋予某种特定的使命,出版业在社会中要承担文化传承、积累、创新和传播的使命。

中国现代出版业诞生以来所形成的出版精神仍然在当代出版界被继承和弘扬。当代优秀出版家们在很多核心价值上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出版界的领军人物都熟读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等传统出版社的历史,赞赏那个时代优秀出版家的价值追求,自觉继承杰出先辈们开拓的事业,与先辈在出版精神追求上一脉相承。出版家陈昕曾任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社长,他的出版实践是当代出版精神的生动写照。他希望出版业“成为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文化脊梁”,他在担任负责人时将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的使命定为“通过我们的选择,提供能够创造或增加价值的内容和阅读体验;通过我们的整理,传播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通过我们的服务,与读者形成良性互动;从而努力成为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文化脊梁”。[14]陈昕在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时策划了《世纪人文系列丛书》,其目标是为中国人的精神天空“展现一道绚丽的知识彩虹,把人文教育、学术研究以及人类思想的传承和普及勾连起来,试图为21世纪中国提供最基本的文化景观和精神资源。”[15]

出版精神的涵养需要出版管理者潜心营造出版社文化氛围并创造各种体制性保障。不可否认,当前我国出版界的出版精神正受到各种不利因素消损,很多优秀出版人带着眷恋和遗憾的复杂心情离开出版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编辑张国功年轻时抱着崇高的理想进入出版业,到2010年前后他感到这个行业受到各个方面的冲击太大,与他最初的梦想越来越远,编辑工作给他带来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当下班后拖着疲累的身子穿越大半个城市回到自己久违的书房,开卷展读,内心的空虚感却常常大面积袭来,往往伤感莫名。我不知道这是一种短暂的职业疲劳,还是一种难以疗愈的内在隐伤。”[16]最后他决定离开这个行业去高校做教师:“在今天这个开阔的时代,编辑出版人群体似乎普遍遭遇到一种转型与嬗变中的迷惘。当市场与利润成为一个时代难以摆脱的巨大向心力之后,编辑群体当年曾经拥有的从容、人文气息似乎渐行渐远、越来越稀薄。眼花缭乱、一日千里的技术革命,更加剧了书本文化培育起来的传统编辑群体的不适感。”[17]

本文认为可以通过三个方面提升出版人的职业荣誉感,在此基础上提振和弘扬出版精神。

首先,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出版人的经济收入。当前80后出版人已经逐渐成长为出版界的骨干,与具有同等学历和同等文化知识水平的其他行业从业者相比,他们的收入是偏低的。房价飞涨、物价飙升等经济问题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巨大压力。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很多80后出版人生活负担过于沉重,他们需要父母的支持才能在城市立足,不少怀着一腔热情进入出版业的优秀年轻人迫于生计不得不转行或者离开大城市。提高出版人的收入,让他们在拥有基本的衣食住行保障、没有过多生活负担羁绊的前提下全身心投入创造性工作,这是弘扬出版精神、提高出版质量的物质基础。我国一些国有上市公司的分配制度不够完善,尤其在激励机制上过于僵化,不能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优秀出版人不能获得应得的报酬,其潜力远未发挥出来。

其次,建立全国性专业出版交流平台。在前些年转企改制和集团化过程中,几乎每个省级行政区都组建了大型出版集团,囊括全省主要出版社,这有利于优化出版资源并形成规模经济。但同时也产生了块状分割问题,每个省市的出版集团内部自成一个封闭的体系,由于不同出版社的专业领域各不相同,集团内部各出版社之间也很难进行真正的业务切磋和深度的学术交流。本文建议全国各专业出版社组建专业出版协会,提供学习、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因为专业精神的培养需要一个行业共同体为之提供载体和精神动力,灵感和创意也大都是在与同行讨论中才迸发出来。

最后,支持由同仁自主运作的专业出版评价方式。除了继续加强政府部门主办的各类出版评奖的引导和激励功能之外,在一些专业性强的出版领域,还可以考虑建立相对独立、由出版界同行自主运作的评奖活动以提升出版人的职业荣誉感。比如医学出版、科技出版、文艺出版、少儿出版和翻译出版等领域都可以建立自主的评价体系,以专业标准考量出版人的专业精神和对该专业的创造性贡献,代表着业界的崇高荣誉和广泛认可,让获奖者成为出版精神的生动诠释和同行钦慕的楷模,以此促进出版质量的提升。

四、结语

在数字出版尚未普及的20世纪90年代,我国国有出版社编辑人员的平均收入可以达到高校同级职称文科教师的两倍左右,现在高校教师与编辑的收入基本持平,而编辑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都比高校教师更大。如果这个趋势继续发展下去,国有传统出版社编辑的相对收入会持续走低。现在很多国有出版集团在人员招聘上都遭遇很多困难,优秀出版人才大量流向民营出版业、科技公司、高校或其他行业。像江苏凤凰出版社的前身是江苏古籍出版社,在业内享有较高声望。古籍出版的专业性强,很多选题需要顶尖专业人才运作,但近10年来他们很难招到顶尖名校的文科研究生。即便在这种背景下,笔者在调研中所看到的绝大部分出版人仍然兢兢业业,满腔情怀,他们身上传承着我国几代优秀出版人积淀的出版精神。

诸种迹象表明我国出版业出现的质量问题,其主要根源在于宏观结构性问题,有一些问题可能短时期无法解决,但建立全国性统一的出版信息系统、从出版业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加强版权保护以及重振出版精神,都能通过可操作性强的措施逐渐改善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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