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骊
近年来,电商巨头的投资布局、地方政府的全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已从“星火燎原”迅速走向“全面引爆”。农村电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区域农产品电商化、品牌化程度不高,农村电商供应链不完善,食品安全认证缺乏保障,推进基层农村电商的人才缺乏,地方扶持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等。农村电商快速发展中的问题,有的可以通过市场化来解决,有的需要政府部门统筹规划、宏观布局来完成。丽水作为中国农村电商先行示范区,是第一个从政府层面推动农村电商发展的地级市,如何让农村分散的小市场对接网络大市场,优化供应链、再造新产业,让农村电商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关键在于尽快形成农村电商“全域生态”发展体系。
政策体系:全要素。通过有实效的考核和贡献率来规范资助和奖励,如落实好《丽水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专项基金使用办法》,如市级财政通过政府奖励、补贴、贴息等方式用于支持农村电商人员培训,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农村电商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加大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农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平台(基地)、园区、淘宝村镇、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利用地方网商创业园推广丽水农产品,支持现有闲置产房建设农村电商孵化器和产业园区。
产业体系:全链条。打造产业链和产业配套体系,将农产品生产延伸到生态旅游、观光农业、休闲农业、订单农业、城市农业等产业链。打造品牌和附加值创造体系,要从卖农产品转型为卖农业品牌,使“品牌农业”成为农民增收路上的“助推器”。打造多种农村电商模式体系,鼓励生鲜电商不断探索完善B2C(企业零售)模式、F2C(农场直供)模式、C2B(消费者主导)模式、C2F(订单农业)模式、O2O(线上线下)模式和CSA(社区支持农业)模式等,鼓励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店,鼓励有实力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地方馆,鼓励“淘宝村”转型升级为“电商专业村”,建立“丽水农业休闲旅游网”开启“农产品+旅游+民宿”的联合预售模式。打造服务公共能力提升体系,注重农业与农村电商发展中每一个环节服务公共能力的提升:生产组织化+社会服务规模化,综合化服务+专业化服务,政府推力+资本推力。
监管体系:全过程。在农业、农产品安全问题上,全过程参与的事中监管才是有效的监管机制。健全行业规制和标准化建设,发挥商务、农业、经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质检等部门监管职能,研究制定监督管理规范,打击依托网络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体系,建立地方农特产品“一村一品”等电商基础数据库,政府与电商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发布体系,推动农特产品以及农资等行业监管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行农村电商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建立网络投诉处理平台,推动行政监督、行业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农村电商交易监管模式。
技术体系:全方位。重视农村电商数据监测和大数据研究,进一步建立完善发展评价体系提升统计监测、分析的科学化水平,安排专项资金和课题委托等方式深入开展农村电商大数据分析。建构适应区域农产品产销特点的物流体系,如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B2B+城市社区门店O2O”“城市基地+城市社区”等模式。强化电商人才培养机制,解决“人+互联网”的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或委托第三方电商服务企业、高校和职高、培训机构等开展不同群体的电商专业培训班,以地方官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特色种养殖大户等为培训重点;健全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如物流快递业、银行业参与者等;建立区域农村电商导师团,通过公益性、普及性、实操性、体系性的课程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电商实用人才,确保农产品电商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