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伟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的工作,需要从政策、规划、组织、执法、基建、技术路径等方面统筹构建垃圾分类体系
2017年12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动员会,吹响了浙江垃圾治理攻坚战的集结号,将垃圾分类处理提升至事关浙江生态文明建设、“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战略高度。加快浙江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
这些年,面对生活垃圾产生量大且不断增长的趋势,浙江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三化四分”模式,为全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然而,浙江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生活垃圾总量持续增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综合城市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劳动力输入、生活习惯和消费方式等相关因素,带来生活垃圾的总量激增。二是前端分类投放不够精准。一方面是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整体意识不够高,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养成尚需培养;另一方面是分类标准的不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经历过“三分法”“四分法”,还有学者提出的“两分法”,标准的不确定性使得分类投放不够简便。三是中端分类收运有待完善。居民分好类的生活垃圾,在从垃圾桶运输到中转站的过程中,以及从中转站到末端分拣中心的清运过程再次被混合运输,使得前端分类投放成为徒劳。另外,浙江大部分地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与生活垃圾收集(中转)站分别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未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进社区设点存在很大障碍,造成居民交投不便。四是末端处置设施能力不足。生活垃圾处理产业链,缺少承接低值可回收物的加工利用链条。分类是手段,加工利用是目的,没有后端的加工利用,前端分离出来的低值可回收物没有去处,分类将难以持续下去。从全程分类管理角度看,末端处置面临较大压力,末端配套处置设施能力不足。五是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从管理体制来看,不同的垃圾种类归口不同的部门管理,呈现“九龙治水”的局面,导致不同类型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各环节不能有效衔接,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的工作,需要从政策、规划、组织、执法、基建、技术路径等方面统筹构建垃圾分类体系。
大力推行源头减量。围绕生产、流通、消费、投放四个环节的管控来推行源头减量,达到控制总量的目的。推行绿色包装,减少包装物材料耗费,严格落实“限塑令”,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推动餐厨垃圾减量化和园林垃圾就地资源化。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首先是从意识培养上,大力推广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居民养成分类投放的习惯;其次是从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的基础上,通过引入智能投放设备或者采用“互联网+”等新兴投放理念,给居民投放提供便利。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收运体系的建立有赖于统一、高效的数字综合应用系统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垃圾分类收运点和收运车辆纳入平台管理,实现收运点垃圾投放量和收运车辆位置等信息实时在线监测,辅以智能化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管理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管理,使各个垃圾分类收运点和收运车辆保持动态平衡。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加快提升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能力,拓宽生活垃圾再生产品利用渠道,提高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的经济性,增强企业实施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的积极性。健全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处置体系,促进垃圾分类、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建设静脉产业基地,促进垃圾协同处置。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推动静脉产业基地内的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分类好、少付费”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市场调价机制。积极构建垃圾分类的环境信用体系,将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