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做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这为我们实施好这一划时代的伟大战略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抢抓时代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力以赴真抓实干,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发挥合作社纽带作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乡村要振兴,产业振兴是源头、是基础。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服务体系不健全、生产端与日益升级的消费端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凸显。合作社可以充分发挥在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发挥合作社平台作用,促进人才振兴。乡村的产业要素要靠人才来聚,文化要靠人才来兴,生态要靠人才来美,组织要靠人才来强。合作社在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进程中,具有集聚人才、培养人才、造就人才的载体价值,是乡村人才施展才华、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
发扬合作精神,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合作社不仅是经济组织,也是一种制度、一种文化。合作社倡导的“团结互助、民主平等、诚信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原则,与中国千百年来传承的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吻合、一脉相承。
发展优质品牌农业,促进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生态振兴的主体是农民,受益的主体也是农民。合作社应勇于承担保护农村生态的重要职责,以品牌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加强合作社联合与合作,促进乡村组织振兴。推动乡村组织振兴,需要打造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根据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理事长毕美家在“中国农村改革40年: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内容整理。研讨会详细内容见本期“特别关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