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考试政策的引导作用,调整考试政策势在必行。资产评估法第九条规定:有关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参加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行考试政策与法律规定不相适应,调整考试政策是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需要。2014 年以来,考试改革持续推进,但考试政策调整却没有同步开展。广大考生关心的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等核心内容没有列入调整时间表。随着改革不断推向深入,改革时机已经成熟。调整考试政策是资产评估师考试改革需要。现行政策规定报考评估师除了必须满足学历、专业等条件外,还规定了工作年限、从事评估业务时间等要求。把许多有志加入评估行业的人员挡在门外。同时,考试科目也已越来越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问题之一。调整考试政策是选拔和培养人才需要。
2014 年以来,资产评估师考试政策多次进行调整。2014年8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11 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015 年5 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文件明确国家设立资产评估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实行考试的评价方式,规定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由注册管理改为登记管理。2017 年5月23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修订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主要对制定依据、报考条件、资产评估师登记等内容进行了修订。重点是简化了报名条件。根据《资产评估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将资产评估师报名条件修改为: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参加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打破了原有专业、年限、学历等长期制约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框框。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对考试科目、成绩滚动周期、免试条件及科目、2017年度考试报名要求、2017年度新旧考试科目转换对应关系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一是优化了考试科目,将考试科目由《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5科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4科。二是将成绩滚动期由5年调整为4年。三是优化了免试条件和科目。办法规定: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可免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基础》。四是规定了2017年过渡期报名要求、新旧考试科目转换等内容。新考生按照新科目报考;老考生既可继续按老科目报考,也可按照科目转换后的新科目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