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亭
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学术委副主任、研究员
彻底摒弃“唯GDP论”、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定不移地发展“新实体经济”,这三条是如何达成高质量发展的首要答案
提到“高质量发展”,笔者联想到15年前中央提出并号召全党大力贯彻的“科学发展观”。实践告诉我们,理论提得好,更要转化为亿万人民的生动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贯彻“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特别要注意哪几个问题呢?
第一,在转型发展的实际工作中,真正摒弃“唯GDP论”。发展经济一定会有一个发展的导向也即工作的指挥棒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正确地摒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把全党工作的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无疑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大转型。但是,在工作实践中,却也产生了将发展简单等同于增长、把增长又简单归结为GDP增长的偏差。多次战略部署均关注增长速度特别是经济总量的“翻两番”,这或许也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这种认知。
尽管这在着重解决温饱和小康阶段任务时,似乎是不可避免甚至是合乎时宜的决策,但在决胜全面小康从而进入现代化新征程的历史时刻,显然就需要改弦更张、另辟蹊径了。事实上,在经济增长早已成为不言自明的常识之时,党的十九大未再就经济增长速度作出任何定量安排,也是一种导向变化的明确引领。对此,中财办副主任杨伟民先生在对十九大报告作出权威解读中讲到:“不提GDP翻番目标,并非不要经济增速,是为了更好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发展。”
第二,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回望40年的改革开放历程,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解放包括人在内的社会生产力。大包干的农村改革之所以能一下子点燃经济体制改革的燎原之火,说到底还是因为它是一场还原了马克思主义物质利益原则的真实改革。它所调动的亿万群众的创业创富主动性,足以冲破计划经济僵化模式的铁石桎梏。
但一味的放开搞活,只能是和改革的“起步阶段”相适应,而全面深化改革,终究要将终极目标定位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上。但“一种倾向”,有时往往也会掩盖“另一种倾向”。以消减甚至丧失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家内生积极性为代价的管控,貌似四平八稳和精密有序,事实上却会沦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正因为如此,和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显不同,2017年末的会议格外强调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尤其是“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实保护产权政策,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
对于经济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中央的决策有一个日趋明晰的过程。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资本主义也有计划,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到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市场化的改革取向越来越分明、越来越坚定。但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来袭的背景下,“国进民退”乃至“政进市退”的沉渣不免泛起。对此,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作出了回应。杨伟民先生指出,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句中的“和”去掉,再加一个“逗号”分成两句,“这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改革,是一项比改革方案还要重要的重大改革”“进一步宣示了我们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决心和立场,对今后的经济体制改革将带来长远的、深刻的影响”。
第三,顺应人类社会信息化大趋势,高水平发展“新实体经济”。在理念、体制之外,科技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物质保障。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体现在很多领域,但最具代表性和主导性的科技,仍然当属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机械化、电气化相比,只有信息技术才具有相应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泛在意义。以种养业、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固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但在全球发展信息化的大背景下,只有信息化带动的新型工业化,才是实体经济的出路所在。这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精准指明的,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而融合到位的新经济形态,正是引领未来的“新实体经济”。
彻底摒弃“唯GDP论”,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定不移地发展“新实体经济”……尽管怎样达成高质量发展的答案还有很多很多,但这三条却毫无疑问是无出其右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