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项目家底 抓工作关键 逼经济转型
——长兴县扎实推进存量土地处置

2018-02-07 21:29长兴县国土资源局沈振兴
浙江国土资源 2018年11期
关键词:长兴县提质乡镇

□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沈振兴

近年来,长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开展了“四类土地”盘活、“五未一中心”专项行动,“亩产论英雄”低效企业达标提质等活动,大力挖掘各乡镇(街道、园区)存量建设用地,优化规划布局,促进集约发展,提升平台支撑县域经济发展能力,做好土地资源要素保障。经过努力,2017年度长兴县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首次位列全市三县第一。

一、亮晒家底,项目绩效透明化

会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对全部工业企业建设用地的容积率、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摸调查,分门别类进行分析,基本摸清全县家底:共查明认定“五未”土地1.32万亩。列入工业“低产田”企业共1044家,占地面积为3.13万亩。同时,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基础数据库和定期更新机制,每个项目定点定位,上图入库,一类一册,一宗一图,实行项目利用动态监管。

二、综合施策,低效处置多样化

(一)源头管控,抓好工业平台边界划分

优化规划布局,按照“重点保障“1+3+2主平台建设、严格锁定一般乡镇平台建设、平台边界外不扩张”的原则,按照全县产业空间优化调整的总体方向,衔接县域总体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的布局方向,对划入开发边界的区域实施分等级管理制度,将划入开发边界的各个区块分成“一类发展区”和“二类发展区”两个等级,对不同等级区块实施不同的管控要求。

(二)分类管理,差别化管理工业用地绩效

按照区域分,建立实施分等级的平台管理制度,按照“一类发展区—二类发展区—开发边界外”三个范围实施梯度式扶持。一类发展区优先享受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把财政奖励资源集中到一类发展区;二类发展区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一定比例享受扶持政策;开发边界外的企业不得享受。在用地上,全力保障工业平台边界内的“大好高”项目,对平台外的项目,不再新增建设用地。对工业平台边界外低效企业的工业用地,坚持“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林则林”的原则,出台激励政策,优先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新增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优先用于本乡镇(街道、园区)建设项目,节余指标可以申请县政府回购。逐步将各类引导扶持政策集中到适宜开发建设的一类发展区,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导向性。按照行业分,严格执行全县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和分类管理,凡属工业低产企业直接列入C类,对其中亩均税收3万以下的直接列入D类,并对其能耗总量、排污指标等实行差别化管控,对D类企业执行上浮电价。严格管控工业平台边界外的低产企业技术改造。

(三)严格准入,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

探索建立土地出让标准体系,优化以效益品质为导向的土地供给格局。一方面,针对开发区、度假区等重大平台,进一步明确工业项目准入条件、项目建设期限、准入评估程序等前置条件。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标准地+承诺报备”出让模式,将产业导向、单位产出等标准嵌入出让条件,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县完成“标准地”出让9宗418亩,已公告的38宗2940亩。

(四)突出重点,开展工业低效企业达标提质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聚焦效益品质、聚力改革创新,将推动工业“低产田”企业达标提质工作作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契入点和突破口,研究制定了《长兴县工业“低产田”企业达标提质三年行动计划》,大幅提高亩均效益产出率,计划三年内基本完成工业“低产田”企业达标提质工作,力争全县亩均税收年均增长20%,努力成为全省工业“低产田”企业达标提质工作示范区。

(五)全力盘活,积极提升土地亩产效益

“五未一中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完成“五未”土地处置10040亩。同时,针对部分工业“三未”土地按照“一企一策” 要求,研究制定个性化处置方式,重点加以突破。如开发区对浙江金宏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4亩、莱维游艇科技有限公司48亩等一批由于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停工的项目,坚持采用原价收回,通过盘活嫁接的方式,现分别由奥昆食品、爱朵智能科技取得,预计税收可达2000万元左右。近年来,长兴县围绕新型电池、现代纺织、特色机电三大主导产业,先后开展蓄电池、粉体、印染、耐火等14个细分行业改造提升,累计淘汰落后设备近2万台/套,整治“低小散”企业1020家,腾出能耗15.7万吨标煤,再开发低效用地9471亩,处置闲置土地3546亩。

三、严明奖罚,考核结果实效化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抓推进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存量土地盘活工作,县主要和分管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明确由主要领导牵头,研究并出台了《“五未一中心”专项行动活动方案》《长兴县工业“低产田”企业达标提质三年行动计划》等和相关考核要求,激励各乡镇(街道、园区)认真谋事、激情干事,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组织领导。相继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的“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和工业低效企业达标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从经信、旅委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督查督办。乡镇(街道、园区),作为“五未”土地处置工作的主体,由主要领导负责,亲力亲为处置,督促指导落实。三是齐心抓好保障。县级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制定工作政策法规的同时,加强工作的指导、帮带、督促。同时,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让工作既要“干得好”,又要“喊得响”。各乡镇(街道、园区)积极将存量土地处置工作与招商引资、行业整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有效推进了工作进度。

(二)加强政策督导,落实责任抓推进

一是注重政策引导。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主体是企业,因此政策措施必然成为推动经济工作的有效杠杆。长兴县坚持以“亩均产出值”和“亩均税收值”衡量土地利用水平,土地使用税实行“高征高奖”,建立工业项目履约保证金制度、投资建设协议书制度、分阶段权证管理制度,对土地资源实施差别化供应。推行企业对标竞价“标准地”制度,带着建设规划、能耗、环境、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标准出让土地。并积极鼓励乡镇创新办法,比如泗安镇对产能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采用清退、重组、嫁接等多种有效措施,落实退市机制;开发区针对低效用地再开发,在依法补偿的基础上,给原土地使用人一定的奖励,再开发引入项目符合政府鼓励类或重点扶持类的,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乡镇(街道、园区)主要领导为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对存量土地处置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的综合考核。考核得分后三名的,县领导对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监督乡镇进行整改,整改结果与问责挂钩。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乡镇,不予安排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三是“月晒季考”亮成绩。下达乡镇存量土地消化年度考核指标,分解到月。通过“月晒”“季考”“年终考核”三步曲,对全年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五未”土地处置实行全年动态化全过程监管。县政府出台了《长兴县“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业低效企业达标提质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对“五未”土地处置情况,通过“月晒”“季考”排名通报。年终对土地出让金收缴率、工业项目亩均税收、新增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工业项目复核验收合格率和“五未”土地等内容进行考核并确定综合排名。

(三)明确标准要求,盘活土地抓推进

一是数据化管理。长兴县在抓好“五未”土地处置的基础上,创新提出了建设“一中心”的工作思路,即建立工业大数据中心,重点收集企业税收、利润、利税、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电耗税收、单位能耗税收、研发费用、资产负债等绩效收据,形成大数据平台,更直观地掌握全县土地利用情况。二是标准化推进。针对湖州市关于“五未”土地处置的标准要求,长兴县始终坚持标准,不打折扣,该停产要停产,该收回要收回。“五未”土地之间是前后关系,不能孤立、单独地处置,要始终坚持通盘考虑的原则,根据土地实际情况分类处置,细化具体处置方案,做到“一地一表一策”,从实际出发、大局出发,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对未达到合同约定开竣工的项目,倒逼企业加快投资。对总投资不到25%的企业、且无力开发的项目,由乡镇和国土资源局确认同意后转让,政府优先取得受让权。三是信息化盘活。利用“一中心”数据平台,及时梳理掌握土地信息。对一些闲置收回重供、项目腾笼换鸟的土地,及时将信息送到招商员手上,从而引进好的项目,有效提升了选商引资工作实效。“一中心”数据平台的建立,便于大家更好地把好项目准入关、抓好项目推进、服务项目产出,进而全面提升全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制度化落实。建立例会问症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分析研究存量土地处置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集体协商解决。建立一类土地、一套班子、一把尺子、一个责任到底的工作机制,对存量土地的宗地特性、原因和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实施一地一策。对照项目招商合同、投资建设协议书及土地出让合同,逐宗分析原因,提出处置方式、处置时限、处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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