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关键信息平台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8-02-07 17:09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路雄英
浙江国土资源 2018年7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浙江省监管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路雄英

近年来,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进展显著,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国土资源信息化体系基本建立。特别是浙江省不动产登记一窗云平台,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预约”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云平台;浙江省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立了标准统一、汇交规范的核心数据库,实现了多数据、多信息的综合监管;以及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包含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浙江省地矿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多个国土资源信息平台。各信息平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真正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全面实施后,如何防范腐败风险和技术风险,做好舆论引导和证据留痕,确保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有序开展,成为一项十分紧迫又重要的工作。为此,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中历来十分重视信息平台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一、强化制度设计,预防腐败风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要建好笼子,做好制度建设。贯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加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力度,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以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为例,根据浙江省实际,确定了“统一交易制度、统一平台建设、业务属地管理”的总体工作思路,省级主要负责土地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的制定、网上交易系统的开发和网上交易行为的监管,市县主要负责土地出让网上交易的具体组织实施。出台了《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规〔2017〕4号),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12号),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通过制度设计,预防腐败风险,使得土地出让全过程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要关住笼子,做好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在容易产生滥用权力的领域、环节和部位,建立有针对性的权力制约机制,防范腐败发展蔓延;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靠法治制约权力,使国家机构和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确保权力在“刚性”的制度笼子里运行,有效防止腐败。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注重监管职能的转变,以对市县监管实施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在土地出让金支付、土地交付、开竣工等进展情况、土地实际使用面积以及是否违法用地等“批、供、用” 各个环节中,实现了土地供应与利用过程的实时监管和系统自动控制,以辅助决策功能支持为落脚点,进一步提高了土地供应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服务能力,浙江省建设用地“批、供、用”统一监管技术平台建设,实现了建设用地从供应到利用的全过程动态监管。

二、强化系统建设,预防技术风险,把系统置于安全的环境下运行

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的程度决定了国土资源信息化开展的深度。深化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基础服务建设,使国土资源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能取得突破,在数据采集方面,应尽可能统一协调,构建标准化数据库。在类型标准化、处理技术标准化、处理工具标准化为原则的前提下,规范国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同时针对敏感信息,进行绝密等级划分和处理,保证国土资源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83号)要求,浙江省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从基础上建立了标准统一、汇交规范的数据库基础,集成整合相关数据和应用系统,建立集信息采集、综合分析、批后跟踪、比对核查等综合分析能力,为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提供了精确的电子沙盘,极大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效率。具有统一性,建立“一张图”核心数据库,集成相关数据和应用,实现数据聚集,消除信息孤岛,建立集信息采集与动态监测、信息对比核查、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功能与一体的综合监管平台,破除以往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形式多样、坐标系统不统一、图属分离、数据利用率地下的问题。具有保密性,国土资源“一张图”基于业务内网环境的数据发布,严格按照各级保密规定、数据管理办法进行数据过滤、传输加密、访问限制等措施,从而保证系统整体的保密性。

三、强化信息公开,预防舆情风险,切实增强信息公信力

处理,稳妥回应处置竞买人和社会舆论的质疑,避免形成重大负面舆情。浙江省地矿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中介服务机构、专家信息、异常名录、违法名单、检查抽查信息等地矿工作相关的资料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保障地矿工作在“阳光下进行”,防止寻租腐败,促进清廉浙江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尤其如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浙江省7个县(市、区)正在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统一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公开内容、流程等,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创造条件。国土资源信息公开的规范化、透明化,不仅能够避免人为干预、防止滋生腐败,让国土资源工作在阳光下进行,还能有效预防出现负面舆情,进一步增加交易行为的公信力。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强化信息公开,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阅出让地块相关资料,实时观看网上交易情况,强化土地出让行为的阳光化与透明化。土地出让相关数据信息全部在互联网公布,有利于消除违规设置资格的现象,进一步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对竞买申请人反映网上交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者群众对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及时开展调查

四、强化证据留痕,预防法律风险,让平台在法律范围内运行

在司法实践中,证据对行政诉讼以及之后有效规避法律风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资料只有在纠纷产生或者出于预防纠纷为目的的时候才称其为证据,其他时间这些资料只作为日常管理资料而保存,因此资料在证据留痕方面的作用往往被忽视,从而导致证据功能缺失。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云平台,对全省82个登记平台进行统一标准、规范业务、网络互联、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建设改造。将原先的顺序办理调整为与登记环节进行集成,严格按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操作规范》等不动产登记业务要求,不缺补漏原则,重新制定收件目录,一次性收取申请对象的房屋交易、税收申报、不动产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通过交叉认证结果,对收件资料审核分类,由交易、契税两部门并联办理,验证申请材料真实可靠。既实现了“一窗受理”,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又严格履行法定的登记职责和程序,确保不动产登记依法依规办理和证据留痕,不因“最多跑一次”改革而变形走样,有效杜绝了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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