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市国土资源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8-02-07 17:09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雄
浙江国土资源 2018年7期
关键词:建设工作

□ 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铁雄

一、充分肯定上半年工作取得的成绩

上半年工作成效和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工作亮点和创新不断。不少工作受到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湖州“五未土地”处置得到了陆昊部长和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冯飞常务副省长的批示肯定,自然资源部支持浙江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不少创新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义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经验上升为中央顶层设计,省政府面上推广生态“坡地村镇”建设,宁波、德清土地二级市场试点、湖州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温州等地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等得到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不少工作获得群众点赞,“最多跑一次”改革、“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等工作,让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全国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在衢州召开,浙江省“一窗受理”、联动服务、“互联网+”经验在全国推广。

二是年度目标任务进展顺利。一些目标任务提前实现,完成103个1∶1万农业“两区”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完成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点布设任务。一些目标任务进展较快,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或基本得到整改;省级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建设进入考核评审阶段;浙江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已报省政府审查;上半年,全省已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855处,减少受威胁人数20297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85.5%、67.65%;盘活存量建设用地7.39万亩,占年度目标的73.9%。一些工作稳步推进,第三次土地调查方案编制、经费落实、业务培训等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杭州市富阳区、湖州市南浔区、缙云县驻点执法监察;完成重大隐患综合治理项目230个,占年度目标的57.5%;解决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3.04万户,占年度目标的50.67%。

三是各地“两年”活动有声有色。结合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今年省厅在全系统开展了“改革推进年”“质量提升年”活动,厅领导已两次带队开展集中行动,赴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各市局也结

合各地实际,创新开展活动,杭州市局开展“千名干部破千题”活动;宁波市局开展“六争攻坚”调研月、“好建议”征集活动;绍兴市局开展“思改革、谋发展、保服务”调研活动,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解决清单和制度清单;舟山市局为确保调研质量,提出“三个只谈”和“三个直接”:基层调研只谈问题、座谈研究只谈对策、制发文件只谈“干货”,下基层直接到项目、直接到现场、直接到家门;台州市局牢固树立“国土工作不搞调查研究就没有饭吃”观念,等等。全系统围绕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面掌握了实情,找到了重点问题解决思路和办法。

二、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

(一)“‘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对我们做好各项工作锚定了新的方位

在改革开放40周年、“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浙江工作作出长达263字的重要指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高度凝练和深化,体现了对浙江工作的一贯要求;是对浙江15年来实施“八八战略”所取得成就的充分肯定和鼓励,是对浙江广大干部群众的深切关怀和厚爱;更是对浙江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走下去的谆谆嘱托。省委专门召开十四届三次全会,对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作出部署,强调必须扛起新使命、增强新本领、展现新作为,自觉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努力谱写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浙江篇章。国土资源部门如何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将“八八战略”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征程上,锚定新的历史方位,书写国土资源部门新篇章,对我们提出了新的命题、新的使命、新的要求。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赋予了国土资源部门新的任务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基本方略之一,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新境界。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总体形势,我们要大力推进生态国土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增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按照源头保护、高效利用、系统修复、改革创新的要求,把生态文明

建设要求贯穿于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全过程,系统设计和整体推进生态国土建设,努力开创生态国土建设新气象新境界,在国土资源领域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三)“清廉浙江”建设对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推动浙江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国土资源部门如何贯彻“清廉浙江”建设要求,加快新时代“清廉国土”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政治课题。

(四)国家日益收紧的土地政策对建设用地保障带来了新的压力

一是国家下达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大幅减少。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规模缩减,用地保障压力非常大。二是耕地占补平衡更加困难。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受涉林、涉海政策制约,各地低丘缓坡、滩涂等不可多得的后备资源,无法实施垦造耕地,补充耕地的增量有限。全省占补平衡库里可用于“补改结合”的存量耕地也已十分有限。三是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更加严格。经了解,国家为切实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降低地方债务,严格控制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最近,全省一些重大交通、水利项目用地报批已经遇到了一些困难,已引起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

(五)对照全年目标任务,许多工作还要花大力气推进

一是部分重点工作任务需进一步加快。垦造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复垦、农村违法用地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进展不快。二是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需进一步推进。今年开始,部里分解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增存挂钩”机制,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作为重要测算指标,数量多的、处置不力的将被核减用地指标。部里将下达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两项任务完成的,奖励10%指标,有一项没完成的,扣20%指标。三是“除险安居”工作需进一步落实。主汛期还没有结束,我们仍不能掉以轻心,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进度偏慢、避让搬迁不愿搬、搬不了、大量避让搬迁人员处在过渡安置中等问题,需要我们引起高度关注。四是数据共享需进一步深化。外部不动产登记、矿地审批信息等重点数据基本实现共享,但我们还存在畏难情绪,系统设计需要增强前瞻性,内部数据共享还要加强。五是执行难问题需进一步破解。从2017年以来《今日聚焦》曝光的违法用地问题来看,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了,程序也走到了,但处罚内容没有实际执行到位,违法状态并没有消除,各地对违法用地处置与依法履职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六是法治国土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上半年,省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再次上升,从这些案件中反映出我们在信息公开、程序规范等方面做得还很不够。

三、高质量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

下半年,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自觉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在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征程中扛起新使命、增强新本领、展现新作为,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

要围绕扛起新使命、增强新本领、展现新作为抓好学习贯彻。扛起新使命,就是要强化政治担当,让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更为生动、更加出彩,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就是要强化历史担当,扎实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让新起点上的浙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就是要强化为民担当,让浙江的环境更加美丽、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经得起人民的检验。增强新本领,就是要提高政治能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就是要提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就是要提高抢抓重大机遇的能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下好先手棋;就是要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跨越常规性和非常规性关口。展现新作为,就是要鼓足实干劲头,咬定目标坚定干,加力加速拼命干,凝心聚力携手干;就是要增强前列意识,把走在前列的要求体现到精神状态上,贯彻到衡量标准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就是要彰显担当精神,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秉持浙江精神,不弛于空想、不鹜于虚声,矢志不渝向前行,勇立潮头建新功。

全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

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刻领会“八八战略”是浙江一切工作的指针。在专题学习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深入学习,广泛开展“强化‘四个意识’,学指示、勇担当、创佳绩”大学习大讨论,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来一次思想再解放、思想真解放,在系统内形成解放思想的新风尚、新自觉、新习惯,以思想大解放和行动大担当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推动国土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决不辜负总书记的期望。

(二)抓好“两年”活动深化

“两年”活动是国土资源系统贯彻落实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的具体形式。全系统要把“两年”活动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当前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活动落到实处、引向深入,推动作风大转变、工作大提升、事业大发展。一是要把讲政治贯穿始终。要紧扣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精神,紧扣深化认识和深入实践“八八战略”,紧扣国土资源“五个更加”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实践、深入调研,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争当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排头兵。二是要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各地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活动经验和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思路和方法,针对反映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开展集中行动、专题研究,尽快找到解决办法,形成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制度成果,补齐工作的短板不足,解决地方的需求,回应群众的期盼,确保大调研活动取得实效。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导意见争取三季度出台。三是要把推动工作贯穿始终。要聚焦聚力重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开展活动,在大调研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各单位一把手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四是要把典型宣传贯穿始终。各地要积极报送活动典型,省厅要及时总结提炼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两年”活动打造成国土资源工作的品牌。

(三)抓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

要精准把握内涵。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是实现由土地整治向规划管控和空间治理转变的一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供给和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是解决农村用地碎片化、无序化、低效化的有力抓手,是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继承和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平台,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跳出为指标而指标,跳出国土讲国土,来全面认识和理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它首先要求全域全要素,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理念,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全域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内容涵盖了农村国土空间治理、农用地整治、村庄建设用地整治、生态环境整治;目的是通过综合实施农田提质改造、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人居环境修复等,构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节约集约的国土空间新格局,实现农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助力乡村振兴。

在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四条原则。一是坚持系统思想、尊重自然。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从自然、保护自然,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二是坚持规划引领、节约集约。强化“多规融合”和规划引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释放流量、实现减量的要求,促进土地资源要素有序流动,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是坚持政府搭台、农民主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为村一级,由乡镇政府去组织引导、主导,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和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收益权,让农民共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成果。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目标、模式、速度上不能简单要求“步调一致”,要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人文风情,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情况、独具区域特色的土地整治模式和路径,选择有潜力、有意愿、有条件的区域先行开展试点,以点带面,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坚决防止好高骛远、盲目推进,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四)抓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清查行动

一是建立指标体系,明确目标任务。任务包括三个方面:全面查清浙江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现状及成因;全省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面积明显下降;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长效机制。

二是建立政策体系,做好分类处置。批而未供土地中供地条件基本具备的,要创造条件,加快供地;单独选址项目、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的绿化、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要抓紧补办供地手续;农转用或土地征收批准后,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的,批文自动失效;实施征地后,因规划、政策调整、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可以申请撤销批文或盘活利用;重复报批、重复统计的,要做好举证说明。闲置土地中因征地拆迁、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要做好相关工作,消除外在因素,推动项目开工;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因规划调整造成闲置的,可以与业主协商置换;因政府原因造成不能开工,业主不愿继续开发的,可以协商收回;闲置工业用地,要鼓励企业通过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

三是建立工作体系,有序推进专项行动。部门间,要建立与财政、发改、规划、住建、招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全力推进专项行动。部门内部各处(科)室要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系统内,各地利用口作为联络站,及时汇总相关信息。

四是建立评价体系,确保取得实效。部里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纳入今后督察工作重点。我们要自我加压,上海督察局例行督察以外地区,结合驻点监察开展检查,对推进不力或发现弄虚作假的,严肃查处。

(五)抓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

省委、省政府实施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四大”建设,省市县长带头抓项目,今年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833个,总投资25485亿元。在计划指标减少的情况下,我们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重大项目台账,摸清楚每个项目的具体问题,分清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二是要坚持底线思维。各市局要把当前国家有关政策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未批先建、边建边报问题,先行用地到期未组件报批问题,向党委、政府汇报清楚,向县(市、区)传达清楚。三是要优化项目选址。各类建设项目要不占少占耕地,一般项目在城镇扩展边界内选址,线性工程要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四是要加大存量盘活力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力保障省重点项目、农民建房、异地搬迁安置等,其他项目原则上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通过批而未供盘活利用、增减挂钩等方式予以保障。五是要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充分运用“补改结合”政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有条件的申请国家统筹。六是创新工作机制。要主动与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沟通对接,建立快速、便捷、高效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六)抓好亮剑行动

一是要疏堵结合,从源头防控。落实好耕地保护补偿与卫片执法检查挂钩机制,运用好村民主管理、驻点监察等制度,把乡镇四个平台、村集体巡查监管作用真正发挥出来。加强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对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强主动研究,从制度上规范。二是要加快历史积案清理。各地加强与乡镇(街道)的协调配合,继续跟踪督导已移交历史积案的处置工作,分清轻重缓急,逐步推进整改工作,强势处置一批涉及环保问题、涉黑涉恶、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恶劣的历史积案。三是继续开展国土资源执法驻点监察。下半年,计划在金华、衢州、舟山、台州各选择1个县开展驻点监察。桐乡、富阳、南浔、缙云已经被驻点监察过的地方,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操作性,相关市局要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四是开展设施农用地集中清理。中央高度关注设施农业变相搞农庄、房地产问题。耕保处、执法局牵头,抓紧在全省开展全面清查,摸清设施农用地底数,存在违法违规的分类依法处置,大棚改建私家庄园、搞房地产等的一律拆除复耕,坚决刹住违规占地、私盖大棚房这股歪风。

(七)抓好其他几项重点工作

1.第三次土地调查。这项工作即将全面开展外业调查,各地在国家数据下发前,不能有等靠思想,要主动做好前期工作,还没制定方案的要抓紧制定,还没建立工作机构的要抓紧建立,还没落实经费的要抓紧落实、抓紧招投标,还没收齐资料的要抓紧收集,还没做好坐标转换、数据分析的要抓紧推进。这里我特别强调一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各地要抱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决不能做劳民伤财的无用功。三调办(地籍处)要从制度上、技术上严把调查质量关,对新增耕地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到实地核查(部里抽1%),发现虚报、瞒报、篡改调查数据的,一律严肃处理。

2.做好几项改革试点。我们系统承担了多项中央、部、省交办的重大改革试点任务,有些改革任务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对待这些重大改革任务,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方法论。一要准确理解改革的实质和核心要求,不能想当然。二要既要做定性分析,也要做数量性分析。不能就一两个试点做定性分析。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即将总结验收,我们在总结试点经验外,还要系统总结全省其他地区工作中的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三要有足够多的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做简单推导。四是改革举措要有操作性,不能只讲大的原则,还要特别注意工作路径设计、技术支撑、职责分工和必要财力保障,涉及多部门职责的不能脱离现有行政工作格局。五要注重研究法理和相关法律,法理上要通,但不是简单地一一对照现行法律条款,要通过改革对过去做的工作进行修正。六要对创新型问题加强基本理论研究,如,宅基地“三权分置”,基本理论要通。

3.不动产窗口作风专项整治。虽然我们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经验在全国推广,但我们不能沾沾自喜、停下脚步,对照11个具体问题、31种具体表现,我们在不同层面或多或少还存在着不足,如服务态度生硬、业务不熟、信息共享不及时,等等。我们要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以专项行动推动历史数据整合,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确保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4.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建设考核。申报建设2017年度省级模范县的县(市、区)的地方,要按照省级模范县建设指标标准体系、评分标准和考核办法准备好申报材料,市局要做好审核把关。

5.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要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三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隐患。要加大“除险安居”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群众安置工作,加快治理工程进度,“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要加快建立日常化的调查评价体系、实用化的应急预案体系、精细化的监测预警体系、专业化的应急处置体系。

6.矿地综合利用采矿权试点。试点地区要做好矿区范围划定论证,涉及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可同时开展,试点内容要纳入采矿权出让方案和出让合同,所有试点项目年内开工。大家要创新,不是为了试点而试点,关键是要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有效保护生态。

7.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省级机构改革工作即将启动,全系统要坚决服从大局,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有序推进,确保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机构改革各项纪律,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8.做好扶贫攻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和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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