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琨
(陕西融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 咸阳 712000)
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民生活的贫困程度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解决贫困问题是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小康社会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人们对生活质量方面的思想意识不断增强。鉴于此,扶贫工作成为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部分。政府的审计部门也对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使扶贫资金能够发挥出更好的作用,将其用于真正贫困的地区,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确保扶贫工作的有效进行。
目前,负责落实扶贫项目有关工作的部门主要是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办及民宗办。这四个部门都有自己单独的工作任务,但在扶贫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也需要各部门之间的有效配合。但是,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意识较弱,只注重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对扶贫项目的落实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在开展的贫困项目中,大部分工作都是由村干部负责的,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决定了项目的进展情况[1]。换言之,扶贫项目在落实过程中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且,在农村进行扶贫项目的过程中,并没有将扶贫工作的结果进行公告,群众难以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再加之项目实施的时间比较长,提升了审计监督工作的难度。总之,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也间接导致了扶贫资金管理的效果不能完全发挥出来。
贫困地区的人民由于地区经济发展落后、教育水平低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其知识文化程度也较低,人民的学习意识比较淡薄。而在国家开展的扶贫项目进行中,主要是从资金上进行扶持,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地方经济今后的发展情况,人民之后的出路问题。实际上,对贫困家庭进行资金上的帮助,虽然能够解决其面临的经济问题,但对其今后如何生活、农民的工作问题、孩子的学习问题,都没有进行充分考虑[2]。因此,在解决贫困户经济问题的过程中,应结合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学习方面的培训。
长期以来,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始终是审计工作中的难点。现阶段的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还没有确定明确的绩效评价目标,这也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实际上,在制定绩效评价目标的过程中,应结合扶贫项目的实际特点,真正考虑到人民的贫困情况,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选择审计的参考依据[3]。同时,在设计绩效评价指标的过程中,应从起正面作用及有效性方面进行考虑。
事实上,在进行扶贫资金资助的过程中,会涉及许多的领域,包括教育领域、农业领域及交通领域等。因此,也对参与扶贫资金绩效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及专业素质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我国目前参与工作的审计人员,大部分只掌握了传统的审计方式及工作理念,对新知识体系及工作方式的了解比较少;同时,对扶贫项目中的一些专业知识也没有很好地掌握,不利于财政扶贫项目的开展。
由于审计部门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审计人员的绩效审计思想认识不足,会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实际上,由于扶贫工作过程中,最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关于资金的使用。通常情况下,绩效审计过程中的控制成本都比较高,可利用的审计资源又十分有限,这就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工作能力方面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4]。在上述情况下,我国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中,就出现了轻过程控制而重绩效结果的评价现象。
在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过程中,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因此,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效果,应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体系,有关部门应结合地区贫困的实际情况,确定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监管范围,并对审计工作的每一项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同时,政府的审计机关应增强自己的执行力,提高自身的法律地位,保证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贯彻落实。
为了保证扶贫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加强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使其重视管理制度的执行及工作任务的开展。同时,政府部门的审计机关应对扶贫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进行专项的管理及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提升扶贫资金的利用率。此外,审计单位应结合扶贫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确保审计结果及审计报告能够公开在大众面前,增强扶贫资金运用的透明度。
为了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的有效性,应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首先,相关人员应对财政绩效预算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条文,根据扶贫方面的相关法律体系,对资金绩效审计进行问责[5]。其次,为了保证扶贫资金的使用具有公平、公正、公开的效果,提升资金的使用效果,相关部门应建立公开、透明的审计结果公告体系,将所有扶贫资金审计结果的数据信息进行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在进行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应先将审计资源进行整合,保证审计资源能够得到有效运用,而该方面的工作主要是由审计人员来完成的。因此,应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工作能力,确保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能够正确完成各项工作安排。基于此,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业务的知识要点、熟练各种工作技能。同时,在使用扶贫资金的过程中,需要审计人员深入了解各贫困地区的真实情况,也就是需要审计人员亲自到贫困地区进行查访,这一工作对审计人员的身体素质及职业道德方面也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应进一步加强对审计人员思想意识方面的培训。
本文探讨了目前我国开展的扶贫工作中,还存在相关管理体系不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审计人员整体素质水平较低及绩效评价指标及依据不明确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效果,应从完善相关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改善,保证我国扶贫工作的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