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睿倩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40年以来,通过长期不懈奋斗,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极大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凸显,其中就包括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而“三农”问题依然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面对这一系列问题,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国内经济“三期叠加”的大背景中,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不仅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是共享发展理念的主要内容,也是新时代破解“三农”问题的实现途径。
“共享”也可理解为“分享”,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一方面,人类最初的分享来源于物质匮乏时期对生存的渴望,而生存就是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共享(分享)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均具有重要意义。朴素的分享思想可追溯到原始人类的“平均分配”、古代农民的“劫富济贫”、农业生产的分租制度等。18世纪,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就强调了增长成果的分享性,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社会稳定”。[1](P138)在亚当·斯密看来,经济发展成果的分享对于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而社会稳定正是发展的重要前提。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经济学家马丁·L·威茨曼(Martin Lawrence Weitzman)开创性地提出了分享经济理论,他从利益分享的视角指出,要根除“滞涨”就需要变革劳动报酬制度,让工人的工资与厂商的收入或利润挂钩,把工资制度改变为分享制度,[2](PP2-3)以确保社会经济的发展。之后,西方大部分关于分享经济理论的研究都主要集中于跟踪与检验威茨曼的分享制度实施效果,并进一步将这一理论扩展到了交换、生产、消费等领域。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学者李炳炎开创性地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分享经济理论——公有制分享经济观。他认为分享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生产成果的分享,产权的分享,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分享,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分享。他进一步提出了“利益分享”的新经济观,试图建立一种利益分享协调机制,能够让经济个体在追求自己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确保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最大化,[3](PP101-102)不仅促进宏观经济均衡运行抵御“滞涨”,而且有利于创新自主企业的经营功能,提高自主企业的经营效率。
共享也是发展的目的。发展所创造的财富,并非发展的目的。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让人们可以更加公平地分享这些财富,从而实现人的发展。2000多年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就指出:“财富明显不是我们追求的物品;因为它只是有用而已,只是可以用来换得其他东西罢了”。[4](P2)他认为,收入或财富的增长和扩张只是实现其他追求的途径,这些追求可以理解为自由地过我们重视并且值得过的生活。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Francois Peilu)把“以人为中心”作为评价发展的指标,提出了“新发展观”,[5](P11)要求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公平地实现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印度籍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认为,财富是因为能够帮助人们实现实质自由而有用,发展的目的也不仅仅是财富的积累,而应该超越财富的积累,实现人的实质自由,即“享受人们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6](P3,P10)这种可行能力的具体内容可能是随着文化以及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基本的可行能力包括免于饥饿、住房、医疗、教育、公平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等方面,只有人的可行能力的不断扩展才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7](P37)他将效用外的福利问题,如个人权利、平等、自由等引入发展分折,关注的是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在他看来,自由是发展的首要目的,也是促进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条件。理想的发展模式在于实质自由的公平分配,如此则可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产生巨大的创新效果。
“共享”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要求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共享发展,就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这不仅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共享”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提出,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社会,是一个“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8](P239)马克思设想在这样的新社会制度中,“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9](P222)恩格斯也指出,要让“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10](P243)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论述了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贯穿其中的就是如何实现共享利益,如“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就需要逐步有所改进。……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工资也需要适当调整。……也需要更多地注意解决他们在劳动和生活中的迫切问题”。[11](P183)邓小平理论中强调社会主义发展就是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先富带动后富”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12](P15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也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强调人民群众是改革和发展的主体和动力,……要通过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13](P379)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要求树立“人是发展的目的”的理念,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营造全体人民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14](P81)
完善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机制,就是要让农民更加平等地分享我国改革开放40年以来所取得的各项成果,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从而通过自身努力更深入地参与发展,更充分地共享发展成果。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机制应包含三方面的内容:第一,共享物质财富,即收入的平等分配。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直接表现就是收入的增长,即经济利益的合理分配,但收入的增长也仅是共享发展成果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第二,共享资源,即生产要素的平等分配。马克思认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15](P13)可见,生产要素分配的状况也就影响着收入分配的状况。农业社会时期,耕地资源的分配决定着收入的分配;工业社会时期,工业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着收入的分配;而在如今这样一个现代化、信息化的发展时代,健康、知识、技能成为了关键的生产要素,农民收入的分配状况就由信息、技术、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一系列资源的分配状况来决定。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就要更多地关注发展资源的共享。第三,共享机会,即参与发展的机会的平等分配。农民收入增长并享有资源只是具备了参与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前提条件,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则有赖于参与发展的程度。参与发展的机会平等,则是共享发展成果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一方面,农民要在收入增长的基础上,通过更广泛地利用各种资源,提升自身参与发展的能力,为自己参与发展创造更多可能;另一方面,需要有完善的市场和健全的制度提供保障,让具备相应能力的农民更加平等地参与到发展活动中。当农民在参与市场活动的过程中受到平等对待,其积极性才会得以被激发,从而成为推动发展的新生力量。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国物质财富极度匮乏,物质财富的增长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一发展理念确实为我国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使经济发展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速。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日趋凸显,如贫富差距扩大、就业机会不均等、城乡发展不平衡等,而“三农”问题就是集中体现。“三农”问题是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的统称,是我国经济社会中所存在的诸多结构性矛盾的核心。[16](P1.P4)长期以来,在我国明显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中,工业与农业、城镇与农村之间有着严格的制度篱笆和结构隔离,不仅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收入的来源和使用上差异显著,而且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相比,农民收入问题还具有更加突出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则一直被认为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目标和取向,而农民增收则是核心。
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中共中央2004-2018年连续发布了十五个聚焦“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足见“三农”问题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如何持续提高农民收入,作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最困难的部分,尤其值得关注。从这些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来看,尽管政策措施有所不同,但其核心也都聚焦在如何稳定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问题上。这些政策措施确实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总体来看,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尤其是未能有效地缩小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差距,消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二元结构特征。究其原因,主要还在于缺乏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长效机制。因此,一方面要努力实现农民收入的稳定、持续增长,另一方面,还要在实现农民收入增长的同时,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农民自身的发展,全面提升农民参与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能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破解“三农”问题更迎来了新挑战。新时代之“新”,首先在于我们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已经从“未发展起来”时期进入到“发展起来以后”时期。也就是说,不仅财富增长了,教育、医疗、科学等事业也都发展了,新的更多的发展机会不断涌现,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不再只是如何提高农民收入,而是在收入增长的基础上,如何让农民共享更多的发展资源和发展机会。新时代之“新”,还在于我们面临着新的社会主要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的农民,其诉求也不再局限于获得更好的物质文化生活,同样扩展到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种向往的实现,不仅要求农民有更多的收入,更要求农民具备更高水平的知识技能、思想道德品质、意识形态等,这些都要通过农民更加深入地参与发展并共享更多的发展成果才得以实现。新时代之“新”,更在于我们迈向新的奋斗目标,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农民在社会成员中的比重仍然很大,中华民族要真正强起来,“农民之强”可谓是关键。农民之强,并不只是收入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要让农民共享更多的资源和机会,让农民实现自身发展,成为具备较强发展能力的农民。
可见,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有其特殊性和重要性,不仅是调动农民主观能动性、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途径,也是拉动农民消费需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前提条件,还是继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完善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机制更是新时代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和难点所在。
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机制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着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可以借助一系列数据的变化和他们之间的对比来进行测度。也就是说,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机制的完善需要守住以下五条底线:
一是农民收入总量要与经济总量变化趋势及周期一致。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前提就是发展成果的创造,而经济(物质财富)总量的增长是发展成果的基本形式,农民收入总量的增长与经济总量的增长相协调应该是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基本形式。一方面,二者变化的总体趋势要一致,即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农民收入总量也呈现相似的增幅;另一方面,二者的波动周期要一致,即农民收入总量增速变动的方向和幅度要与经济总量增速变动的方向和幅度基本保持一致。在进行数据对比时,考虑到人口变动因素以及人口对人均水平的影响,将农民人均收入与人均GDP进行比较更为合理。[17]
二是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同步。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另一表现形式,就是农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基本相同甚至高于经济增速。关于同步性的测度,还可以从收入增长弹性的角度,通过测算农民收入对人均GDP的弹性系数来衡量。该弹性系数即可被视为同步系数,这一系数越趋近于1,农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同步性越好,等于1则处于完全同步水平。
三是农民收入来源结构得到优化。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部门的比重不断下降,工业和服务业的比重不断上升,产业结构的调整引发了就业结构的调整,而农民参与其中的表现即为,农民越来越多地在非农业部门实现就业,来自农业部门的收入份额下降,来自非农业部门的收入份额上升,具体表现为家庭经营收入比重明显下降,工资性收入比重明显上升。这一收入来源结构的变化是农民透过更多市场机会实现增收、参与发展并共享发展成果的行为反应。
四是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改善和自我发展的实现,才是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真正意义所在,而农民收入的增长,只是其改善生活质量和实现自我发展的工具。以收入增长为基础,消费水平的提升和消费结构的升级,是农民生活质量得以改善的表征。消费是农民改善生活质量的直接途径,消费水平随收入水平同步提高,消费结构随收入增长而升级,是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表现。一方面,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有利于其形成稳定的持久性收入预期,减少预防性储蓄,增加即期消费,消费支出增长。另一方面,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其消费方式将从以生存型消费为主向以发展型消费为主转变,最终将进入以享受型消费为主的方式,具体表现为消费结构的升级,即食品消费支出、衣着消费支出的比重持续下降,交通通信消费支出、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和文教娱乐消费支出的比重持续上升。
五是农民自我发展的实现。以健康状况的改善和受教育水平提高等为主的人力资本存量增加,是农民自我发展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也是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又一重大意义所在。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健康是一种资本,健康投资的回报率是健康时间的增加,即可用于劳动的时间增加,从而获取更多的劳动收入。农民的医疗保健支出总量和比重的增长,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农民通过共享更多的医疗保健服务资源,积累了更多的健康资本。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家庭收入水平的高低仍然是农村教育投资的主要决定因素,农民文教娱乐支出总量和比重的增长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农民共享到更多的教育资源,教育资本的积累随之增长。此外,农民各教育程度的人口比重作为人力资本质量的表现,也可以反映出农民共享教育资源的情况。
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其根本目的是实现人的发展。也就是说,要完善我国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机制,就需要重点关注农民的能力建设,尤其是生活质量的改善和自我发展的实现,让农民具备并不断提高其参与经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能力,进而通过自身努力,更加平等地共享发展成果,这样的共享方式才具有可持续性。农民能力的建设,其重要环节就是实现机会公平,一方面,农民能够公平地参与市场机会的竞争,另一方面,农民能够公平地享有教育、医疗、科学、社会保障、法制等资源。这就要求以市场为主导、政府为保障、社会为支持,三管齐下完善我国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机制。
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与农民参与市场活动的程度息息相关,而市场也是配置资源最有效的手段,以市场为主导,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提高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是完善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机制的关键内容。一是通过市场来推动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市场体系,让生产要素在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中流动。由于农民参与市场活动的程度还有赖于其所拥有的生产要素,通过市场调节机制,让生产要素在各产业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之间自由流动,才能够发挥不同地区、不同农户所具备的生产要素相对价格优势,让生产要素价格回归其价值,从而提高要素报酬率,增加农民收入和参与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其中,以破除土地、劳动力和金融市场的城乡分割最为迫切。二是通过市场来调节农村商品的供求关系,建设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商品市场体系,促进农村商品流通网络的建设。以农产品市场的发达增加农民收入,以农业生产资料的有序竞争降低农民生产成本,以农村消费品市场的规范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机制的完善,还需要通过政府来保障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顺利实现,形成市场主导下的有效政府作用。一是通过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配套完善相关措施,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障碍。尽管我国一些省份目前已经通过制度改革,实现了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但由于长期以来城乡分割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民规模大、分散性强,从根本上完全实现城乡统一还需要政府继续通过相关的配套措施来推进,才能确保农民都能确实享受到制度改革与创新所带来的福利。二是通过各项支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资源流向农村市场。长期以来我国重工业轻农业、重城市轻农村的发展模式,使得农业生产效率相对低下、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资源也大量流向了效率更高的工业部门和城市部门。要逆转这种资源的流向,就需要政府通过各项支农惠农富农政策进行协调,在农村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环境,让资源流向农村所得到的报酬得到保障并稳步提升。三是通过财税政策的倾斜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均等化。农村公共产品的匮乏一直制约着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而公共产品的提供则需要政府通过向农村倾斜的财税政策来进行协调。包括:加强农村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农村环境保护、人居条件改善,发展农村教育和文化事业,以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
在完善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机制的过程中,社会主体尤其是各种形式的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和支持也非常重要。农村非政府组织的成立,意在维护、实现和发展组织内部农民的权益,非营利性是其最大的特征。[18]一般可将其分为经济合作组织、公益性组织和互助组织,具体包括专业经济协会、基金会、农会、民间慈善组织、文化类组织(如描绘、灯会、戏会等)、妇女类组织、老年协会、用水者协会、环境保护协会、宗教类组织等。[19](P345)这些组织的活动领域包括环境保护、扶贫开发、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和慈善救济等,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农民实现利益需求,从而分享更多发展成果。一是通过帮助农民克服小农经济的局限,提高农民的生产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尤其是农村专业经济组织,能够通过技术指导、信息服务、信贷扶持、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二是通过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与管理,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农村非政府组织具有公益性特征,在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与管理中承担了重要角色。农民可以通过非政府组织自筹资金,争取政府支持,修路架桥,加强水利设施,兴建养老院、卫生院,修建学校等。三是通过举办一些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如庙会、花会、节日庆祝活动等。四是帮助农民开展维权活动。农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分配问题,也难免因此产生纠纷。由于我国农民在总体上处于社会的底层,不仅意识、认知、知识相对受限,个人的主观维权观念和客观维权能力均较差,而且农民部分权利由于在法律制度上尚未得到明晰或距实有权利仍有距离等客观因素的存在,个人的维权空间较为有限,[20](P237)农村非政府组织则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农民相应的帮助,更好地维护农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