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传承与创新

2018-02-07 01:55浙江省绍兴市司法局
中国司法 2018年7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服刑人员枫桥

浙江省绍兴市司法局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枫桥经验”源于对“四类分子”的改造,发展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深化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司法行政工作重心在基层,服务对象是群众,承担的职能和工作与“枫桥经验”的鲜明导向、核心理念、基本方法、主要方式紧密相连、休戚相关,在“枫桥经验”的传承与创新中,司法行政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新时代,也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直以来,绍兴司法行政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三治”融合、坚持预防为主,在面对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中,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以“法治宣传面向群众,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务为了群众,村村都有服务贴心人;矛盾化解依靠群众,事事都有专业调解人;矫正帮教发动群众,个个都有结对帮扶人”为主要内容的“四有理念”,赋予了“枫桥经验”更多新的内涵。

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新时代法治宣传要始终坚持“面向群众”的鲜明导向,让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是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司法行政承担着法治宣传职能,是营造“良法善治”氛围的先锋队。绍兴市根据浙江省司法厅打造“大普法”格局部署,推出了“法润绍兴”专项行动,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载体,着力改变以往“运动式”“填鸭式”“强制式”的粗犷普法为“精滴细灌式”的精准送法,将法治精神“润”进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法治氛围浓厚体现于时时刻刻,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深度融合。普法时效更加注重应时便民,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重大节日,根据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举办集中宣讲、主题活动宣传、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法治宣传品等方式,开展广泛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围绕重要时段,第一时间组建专题工作组进驻基层一线。在“三改一拆”的征地拆迁中、在环境综合治理的“五水共治”中、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都能看到普法工作者走村入户、送法进门的身影,真正做到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就及时覆盖到哪里。

实施普法私人定制,普法内容涉及群众生活方方面面,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群众生产生活的深度融合。普法内容更加注重精细化调配。分类梳理、优化菜单。针对不同工作类别、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层次群众的需求,对普法内容、形式分门别类梳理,制定符合群众口味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菜单。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终端向公众发放“普法菜单”,由群众在菜单内自主选择授课内容和预约授课老师,做到按需普法、精准普法。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服务队为“派单员”,深入基层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律咨询等,切实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例如,柯桥区在中国轻纺城设立税收普法展馆,送税法进市场,运用人机交互新媒体技术,“聘请”税收普法机器人——“税宝小QQ”驻场进行互动普法,让过往客商都能与“小QQ”实现智能实时对话,在互动中学习到最新的税法知识。

开展法治文化走亲,法治元素深入群众生活,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水乡人文特色深度融合。法治元素更加注重体系化构建,着力打造“可听可看可走”的普法全矩阵。围绕“三治”融合,以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整县推进、全域提升,基本形成了“镇镇有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村村有法治长廊、法治书屋”的实体矩阵。强化智慧普法和“互联网+”,实行网上网下双轨并行,做到每天广播有声音,每周报上有文字,每月电视有影像。将基层调解案例、律师服务等新闻和优秀司法行政工作者事迹,用精彩的故事、丰满的人物、鲜活的语言创作成有政治高度、有民生温度的优秀作品,以绍兴越剧、莲花落等传统形式,结合网络文艺等新业态新样式,推送到老百姓身边,讲好小故事,做好大普法。司法行政在基层的影响力、知晓度和好评率稳步提升。

二、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新时代法律服务要始终坚持“为了群众”的核心理念,让村村都有服务贴心人,法律服务更加普惠精准

民生连着民心,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水平法律服务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只有让数据跑起来、服务活起来,踏实把基层法律服务做到位了,老百姓的法治获得感增强了,社会和谐稳定的民意基础才能更加巩固。司法行政承担着法律服务职能,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排头兵。绍兴市在浙江省司法厅推出惠企便民工作部署后,及时出台了《惠企便民五十条》,主题上要更加突出主动服务,载体上要更加突出精准服务,方式上要更加突出专业服务,落实上要更加突出高效服务。

法律援助“全城通办”全面推行打破地域限制,让老百姓享受服务“足不出镇”。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将改革服务向其他法律服务领域延伸,绍兴市率先在全省推行法律援助审批“全容缺全代办”制度。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已办理“全容缺全代办”案件1218件,超过同期援助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全市通办”机制。困难群众在所在乡镇的法律援助站就可以按照“异地申请受理、异地代办材料、属地审批指派”等统一规范程序办理,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市通办”。

农村法律顾问全域覆盖打通“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享受服务“足不出村”。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律所结片、律师结点、点片结合的农村法律顾问网络,绍兴市2595个行政村(社区)实现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绍兴市出台《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原则,建立重大事项顾问清单、定期服务等制度,利用手机APP、微信“同步直播”等方式加强监督考核,突出“主动服务”,强化“走访服务”,促进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实行农村法律顾问年终考评制,由财政兜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有效保障农村法律顾问工作顺利推进。越城区制定《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考评办法》,将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对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e服务微信群”全面搭建把“家庭医生”领进门,让老百姓享受服务“足不出户”。组建以村(社区)为单位,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基层法律服务微信群,采用“随时咨询,随时解答”的服务方式,将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务审核等服务项目纳入微信服务内容,通过实时交流、拍照、小视频等功能,在线答疑解难,大幅缩短服务时间,节省服务成本。通过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一机在手”,法律服务“尽在掌握”。目前,绍兴市已建立微信群1628个,入群人数2万余人,群内接受法律咨询3800余次,为群众解决具体问题1900余个。

三、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新时代人民调解要始终坚持“依靠群众”的基本方法,让事事都有专业调解人,纠纷化解更加及时有效

就地化解矛盾,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价值所在。司法行政承担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绍兴市结合新形势、新常态下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变化,从群众最需要、发展最迫切、条件最成熟的行业和领域入手,完善调解网络,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效能,逐渐摸索出一套群众满意的矛盾纠纷化解“绍兴模式”,有效减少和防止了矛盾纠纷的变性转向。

做实摸底排查,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和初步研判。矛盾隐患全搜罗。最大效益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网络遍布城乡基层、工作触角遍及社会各个领域的优势,积极打造摸排矛盾隐患的“神经末梢”。依托村(社区)全科网格员、热心民情的“枫桥大妈”、村民代表等与群众联系最密切的群体作为一线调解信息员,通过全覆盖的“民情通”网络,过滤民情信息,第一时间掌握纠纷隐患。摸底排查全时段。健全常态化摸排机制,实行村(社区)日排查、镇(街)周排查、区(县)月排查的定期排查和重大活动、重要节点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分析研判全方位。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分析研判,根据隐患性质安排预防化解措施。针对重大、敏感、复杂的案件,采取“联合会商”的方式,组织律师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找准案件的症结所在。及时与基层单位进行沟通,运用身份优势、专业特长和执业经验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积极参与纠纷化解,将和谐公约数放到最大,不稳定风险压到最小。

延伸组织支点,实现矛盾纠纷主动介入和就地干预。在市县两级建立多元化人民调解平台和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支点向一线延伸。根据绍兴市条块经济发达、特色专业商贸市场方兴未艾的特点,将调解组织“摆”进市场。在柯桥的中国轻纺城、诸暨的珠宝城、嵊州的领带城等综合商贸中心设立综合调解委员会,助力打造最佳营商法律服务环境。以柯桥中国轻纺城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例,自该调委会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商贸纠纷案件1.2万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2个亿。针对企业健康发展在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将调解组织“伸”进企业。主要在员工人数众多的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547个,以企业工会为调解组织主体构架,法律顾问协助调解,探索人民调解与企业党建、团委工作等相结合的模式,有效推进企业内部纠纷化解,在企业建立健全“纠纷防范、矛盾化解、权益维护”机制。依托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调解组织“驻”进中心。在全省首家市县两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深化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进全市13个行业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中心进驻全覆盖。同时,深化律师参与调解试点,通过调配全市律师资源,推进专业律师调解工作室进驻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照“前店后场”模式,在中心前台设立咨询、受理窗口,后台设立调解室,让老百姓享受到“边咨询、边调解”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创新调解模式,实现矛盾纠纷精准调处和有效化解。近年来,绍兴市一直致力于调解工作模式的探索创新,走在了全省的最前沿。“一镇(街)一律所”点对点模式的专业调解全面启动。组织律师定人、定时对联系镇(街)开展走访,服务镇街“拆治归”等中心工作、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群众权益保障工作,为镇(街)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工程提供精准法律支撑。“以新调新”调解机制全域推广。针对外来人口日益增多、来源地更加分散的新情况,上虞区建立13个新居民调委会,柯桥区在维吾尔族集聚区建立“阿凡提工作室”参与调解,让“新绍兴人”变身“绍兴老娘舅”,取得良好成效。“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探索试点。依托平安建设四个平台第一时间收集并预报纠纷信息后,通过远程视频对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与驻所人民调解员开展线上联调,实现网上收集、网上受理、网上调解、网上协议、网上司法确认、网上立案等一条龙服务。

四、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新时代矫正帮教要始终坚持“发动群众”的主要方式,让个个都有结对帮扶人,融入社会更加安心顺利

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安全是底线,教育帮扶是关键,融入社会是目的。司法行政承担着特殊人群监管的职能,更承载了改造特殊人群、向社会输出合格社会人的重任。浙江省在守牢底线安全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治本安全,在全省社区服刑人员中部署开展了“修心教育”工程。绍兴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牵线,社会组织搭桥,加快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帮扶全过程,实现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方联动“村居+”实现就近监管。在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小组“5+1”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将社区矫正监管进一步向村(社区)延伸。依托绍兴市8436个全科网格和26059名网格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进“社区矫正进网格”工作,做到“定格、定人、定责”,让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有人就近监管。全面实施重点对象双重监管机制,对摸排出的重点对象,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重点管控网络,依托村治调组织,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构筑矫正安全监管网,取得良好成效。以诸暨市为例,近5年来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多措并举“公益+”开展修心教育。组建由律师、教师、社会工作师、法官、检察官、警官等“三官三师”组成的社区矫正讲师团,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律、道德、心理和形势政策教育;实施社区劳动组织外包,由柯桥狮子会、诸暨“一米阳光”爱心社、嵊州越乡村嫂等公益组织主导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公民意识和道德观念;依托诸暨“孝德文化”教育实践基地,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敬老院、福利院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精神蓝海”。

多管齐下“专业+”落实就业帮扶。以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实施“关心桥驿站”服务项目,引进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推动社区服刑人员重塑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灵,为回归社会做好心理准备。会同教育局、人社局下发文件,依托社区学院和职业技术学校,有计划、分层次对无固定职业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仅嵊州社区学院3年里就累计开展技能培训1053人次,技能证书持证率超96%;深入挖掘基层乡贤资源,积极协调“乡贤参事会”出资出力,为社区服刑人员自主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对接镇(街)社保服务中心就业经理人平台,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用工单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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