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栾 波
山东省威海市民政局始终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筑牢思想根基。牢固树立抓党建是“第一政绩”“第一责任”理念,坚持把党建作为抓好其他一切工作的“第一抓手”,强化一把手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同时将务虚的党建工作与务实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以社区建设、换届选举为抓手,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全市每个城市社区都建立起“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的组织框架,并配备20万元的党建活动专项经费,将4000余名“三高三强”型人才充实到两委班子队伍,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
(二)坚持从严从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党规,真正把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大力开展警示教育,聚焦党章党规和制度落实,聚焦民政权力、资金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聚焦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等廉政风险点,聚焦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深入抓好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强有力的震慑,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深化作风建设,构筑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深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担当作为、作风严实”的要求,深入查摆有无工作效率低下、作风拖沓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办事“推拖绕”等“软腐败”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无缝责任链条。认真开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专题教育活动和“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通过举办“民政大讲堂”、青年干部“为民爱民”演讲比赛、民政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方式,在全市民政系统内营造为民爱民、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一)突出“优待”意识,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完善退役军人精细化服务机制,依托优抚信息平台,定期走访慰问,构建起经常性、广覆盖、人性化、亲情式的工作新模式,年内实现优抚对象市、区、镇、村四级服务网络全覆盖。探索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险工程,最大限度保障其生命健康安全。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政策,巩固政策落实“清零”成果。加大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十佳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鼓励引导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二)突出“创新”意识,不断满足老年群体多元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立足满足90%以上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拟提请市政府名义出台《威海市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在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培育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增强社区居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制定具体扶持政策。围绕满足老年人多样式、个性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确保实现三个覆盖,即居家养老信息平台服务覆盖城乡,政府为特殊困难群众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市,日间照料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乡社区。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民办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到9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三)突出“改革”意识,不断为广大群众提供普惠型、生态化殡葬服务。开展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殡葬惠民政策覆盖范围,由限制条件的人员扩展到全民,提高基本殡葬服务减免标准,切实减轻群众殡葬支出负担、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加强殡葬机构、殡葬市场规范化管理,推进“互联网+殡葬”信息工程建设,完成全市公益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加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年内每个区市至少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大力推广绿色生态葬式,力争年内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40%。
(一)加大救助力度,兜好民生底线。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统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城乡低保标准比例缩小到1.5∶1以内,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40%。继续实施政府救助保险,由政府全额出资,将全市所有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对遭受人身伤亡、家庭财产损失的群众实施保险救助,确保每一名受灾群众都能过得去。
(二)健全临时救助,实现急有所救。充分发挥救急难和兜底线的功能,实现“年底集中救助”到“日常即时救助”的转变。对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生产生活临时困难的家庭,情况紧急的,先受理后核实。同时,视情况给予应急救助、一次性救助或短期救助。在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小额临时救助金直接审批制度,确保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不低于5万元,万元内的临时救助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批,进一步提高救助的时效性,真正实现救助第一时间、保障无缝覆盖。
(三)强化专项救助,实现需有所应。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全面实现“一站式”结算,为救助对象就医最大程度提供便利。提高医疗救助比例,目前,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对象报销比例最高提至80%。2017年,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320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536人次。在教育救助方面,对低保和边缘家庭在高中和大学就读的子女,按每人每年1500元和10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对特困高考新生每人救助4000元,确保每名学子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四)优化慈善格局,实现难有所助。健全完善慈善互联网信息平台,让慈善募捐更加便捷高效、公开透明。广泛开展定向捐赠活动,积极推进“关爱学子”“大病救助”“困难农民工救助”等品牌救助项目,将捐赠者与捐赠项目无缝对接。2017年,全市募集款物过亿元,全年救助遇困群众8.7万余人次。支持镇村两级扶贫基金建设,确保各镇级扶贫基金初始规模不低于5万元,村级扶贫基金规模不低于1万元。
(一)深化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城乡社区统筹发展。加强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城市社区老社区全部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新建社区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有效满足了群众的服务需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方面,按照室内场所总面积不低于500平米并配备“一厅一校八室”,室外活动场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今年争取农村社区全部达标,让农村居民也能在家门口享受优质的公共服务。
(二)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四个民主”健康发展。建立分层次的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对居民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每周召开居民代表民情恳谈会解决;对复杂棘手问题,每月召开党群民主议事会研究表决;对涉及居民利益重大事项,邀请相关人员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真正实现“社区大小事,群众商量办”。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政策文件,持续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
(三)深化社会协同优势,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三同步”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孵化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年内实现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覆盖,每个区市建设不少于1处镇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室覆盖率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