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婕妤 邹庆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为解决这一时代课题,一个基本方法就是返本溯源,重温中国共产党人的意识形态建设思想。邓小平的意识形态建设思想因其奠定了改革开放40年意识形态建设的基调而成为具有起始性价值的璀璨瑰宝。邓小平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学说和毛泽东意识形态观的基础上,通过对意识形态建设的原则遵循、根本任务、途径选择、方针策略等四个向度的探索与阐发,实现了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新建构,开创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崭新局面。邓小平意识形态建设思想内含的四重意蕴,对于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路线
邓小平意识形态建设思想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恢复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为改革决策和创新实践提供新的意识形态解释,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和理论的思想认知基础。邓小平结合新的实践,赋予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以新的内涵。一是首次把“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构件,进一步对党的思想路线作出完整表述: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这一表述的形成,是反思和总结针对“两个凡是”思想禁区而进行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运动的认识成果。二是把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统一起来,强调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他阐明了解放思想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1](P279)强调只有解放思想,才能更好地促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才能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改革开放40年来的实践表明,正是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正确思想路线的指导下,我们才能打破意识形态领域中思维惯势、主观偏见和条条框框的束缚,从而不断突破传统意识形态观的种种羁绊,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新的意识形态的思考范式和解释框架。可以说,我们国家在改革开放40年来的每一次新突破、新进展都同解放思想分不开。正是在这一正确思想路线的指引下,我们才消除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判断,成功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航程。邓小平对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恢复、重申和完善,不但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们意识形态领域成功实现拨乱反正的先导,也确立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性准则,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四项基本原则: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底线设定
任何国家都不会对自己的意识形态发展放任自流,都会通过一定的形式设定底线,从而实现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管理权。确立四项基本原则在我国意识形态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是邓小平意识形态建设思想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四项基本原则以其简洁的表述、特定的内涵和深远的意义,成为新时期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核心思想和基本准则。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长篇讲话,正式提出并阐述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问题。他指出:“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每个党的思想理论工作者,决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动摇。”[1](P173)首先,四项基本原则是意识形态建设的思想内核。四项基本原则澄清了曾经一度困扰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大是大非问题,奠定了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思想基础和重要保障,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意识形态对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促进作用。其次,四项基本原则是不可动摇的立国之本。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支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1](P164)改革开放40年来的实践表明,正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了四项基本原则这一立国之本,才在重大理论问题上站稳了脚根,有效防止了思想领域可能出现的混乱,有力维护了我国意识形态的安全,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
(三)国家利益至上:处理不同国家之间意识形态关系的最高准则
国家利益是一个多元构成的范畴,既包括群体性的民族利益、阶级或集团的利益,也包括实质性的主权利益、经济利益等,还包括非物质性的文化利益、意识形态利益。其中,意识形态利益也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结合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条件,以及中国对外开放与交往的需要,在对外关系问题上作出过很多阐述,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的关系。1989年10月,邓小平同来访的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谈到:“我知道你是反对共产主义的,而我是共产主义者。我们都是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2](P330)在邓小平看来,意识形态不应成为发展国家关系的障碍,不应以意识形态区别作为划分敌友的界限,这反映出邓小平客观务实的立场态度,有利于优化社会主义中国的国际形象,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争取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当然,不以意识形态划线并不意味着有意回避意识形态领域的争论、冲突和斗争,邓小平对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国的横加指责和恶意攻击行径给予了有力抨击,揭露了它们以人权为幌子损害我国主权的实质,坚持了意识形态建设中务实性与原则性的统一。
(一)捍卫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任务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元化主导地位,既是意识形态发展的内在规律反映,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需求。然而,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意识形态领域中出现了“否认改革开放”和“怀疑马克思主义”两种错误思潮。这两种错误思潮的出现,一方面体现出坚持马克思主义主导地位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则体现出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是教条主义地坚持,还是在发展中坚持的问题。对此,邓小平明确提出:“这两种思潮都是违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都是妨碍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前进的。”[1](P166)在此基础上,邓小平提出了新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元化主导地位,不能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二要发展马克思主义,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当成封闭的抽象体系,要以符合客观实际的新思想、新观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增强意识形态的解释力、感召力和凝聚力。三要立足中国实践,探索和发掘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活力源泉。四要敢于开展正确的思想斗争,针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错误思潮和言论,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教育引导社会成员确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这些原则充分体现在邓小平对社会主义历史进程的辩证分析、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多次强调、对毛泽东思想的正确评价、对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的正确决策、对改革开放必要性的系列论述、对“精神污染”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尖锐批判等方面。
(二)“四有”新人:塑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依托
人是意识形态的创造、承载和传播主体,也是意识形态功能的作用主体。因此,培育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思想在意识形态建设中的具体运用。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人的“全面发展”的观点,这是从人类社会终极发展的高度,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主体依托——人的特征属性的描述。毛泽东对广大青年提出了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要求,此后又提出“又红又专”的人才标准。“四有”新人是邓小平在马克思、恩格斯、毛泽东相关论述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通过对建国以来人才培养经验教训的总结反思,关于社会主义时期人的发展目标的创新性提法。他强调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3](P125)同时,他还进一步阐述了这四条标准在衡量人才中的地位和作用。他强调,理想和纪律是特别重要的,青年人一定要有理想。他认为,我们过去之所以能在千难万险的情况下夺取革命胜利,“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2](P110)应当说,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是对毛泽东同志关于“又红又专”人才目标的继承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全面发展的人”在中国国情下的具体化,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主体的综合素质要求。“四有”新人的目标,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不可偏废。造就“四有”新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任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顺利发展的必不可少的主体条件。
(一)思想政治工作:捍卫主流意识形态地位的主要途径
任何国家和社会的意识形态教化与动员功能的发挥,都离不开形式多样、特色各异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独特优势,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的论断。邓小平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学说中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观点,把思想政治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首先,邓小平强调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形势下,由于改革开放也具有两面性,因此绝不能忽略思想政治工作,对消极落后、反动倒退的东西要坚决抵制。改革开放的深入使中国的社会转型进程加快,诸如价值迷茫、道德失范以及“西化”、“自由化”等错误思潮也在部分社会成员思想中产生了消极影响。如果不能充分发挥好思想政治教育的特定功能,就会影响社会稳定。1989年邓小平同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明确提出:“十年来我们的最大失误在教育方面,对青年政治思想教育抓得不够,教育发展不够。知识分子的待遇太低,这个问题无论如何要解决。”[2](P287)其次,思想政治工作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充满人文关怀。在邓小平看来,虽然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因人而宜、因时而宜、因材施教,但是政治原则的底线是不能放松和突破的。比如,不能通过搞政治运动、突破法制原则的方式对待思想领域的分歧和争论,开展思想斗争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等。同时,邓小平还强调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要注重人文关怀。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思想认识问题,因此必须注重遵循人的思想产生和发展的内在规律。他还强调在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必须要做到理解人、关心人和尊重人,不能歧视和打击报复犯错误的同志,应当更加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基本的尊重。第三,提出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工作领域,之所以会出现“两张皮”的不良现象,无法取得实效,就是因为采取了脱离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的“空对空”方式。在邓小平看来,思想政治工作应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善于把倡导革命精神同物质利益结合起来。他深刻指出:“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1](P146)这样做就会使思想政治工作脱离人民群众,而失去人民群众支持和认同的思想政治工作,必然会成效低下甚至流于形式。
(二)积极的思想斗争:巩固意识形态阵地的必要手段
意识形态的特定内涵和基本特征决定着,意识形态领域是一个社会中各种思潮的汇集地和发散地。开展必要的、正确的思想斗争,使社会成员明辨是非,是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统治地位的重要手段,也是意识形态维护和批判功能的基本实现形式。结合中国实际,邓小平把“清除精神污染”作为开展正确有力的思想斗争,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的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之后,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背景下,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一度出现软弱涣散的危险动向,主要问题就是“精神污染”。其一,在邓小平看来,精神污染主要体现为“三个不健康”:不健康思想、不健康作品和不健康表演。这些不健康的东西对人们的思想起到极大的负面影响,误导人们的价值取向,侵蚀民族的灵魂和精神家园。对此,邓小平明确提出,其实质就是“散布对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和对于共产党领导的不信任情绪”,[1](P40)根源在于部分理论工作者对改革开放新实践中涌现的新问题缺乏兴趣,存在理论研究脱离客观实际的倾向;对文艺创作“为了谁、服务谁”的正确方向缺乏理性判断,热衷于以幽暗、灰色的手法,甚至通过主观臆测、瞎编乱造、歪曲历史、丑化现实的方式进行艺术创作,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精神污染的危害很大,足以祸国误民。”[1](P39、P44)他强调在思想战线上,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双百方针”为原则,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重点纠正软弱涣散和自由主义两种错误倾向,通过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来消除精神污染。其二,邓小平坚持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作为清除精神污染的主要内容,并从多个角度展开阐述。邓小平明确提出,“要批判和反对崇拜资本主义、主张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批判和反对资产阶级损人利己、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批判和反对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1](PP368-369)他引导人们客观认识西方敌对势力推行“和平演变”的长期性、国内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存在的长期性。他认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长期过程,既是思想斗争的过程,也是说服教育的过程。这些阐述具有强烈的理论说服力与解释力,对于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邓小平关于以清除精神污染为主要内容,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斗争的论述,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它启示我们,面对处于话语霸权地位的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挑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能保持沉默,或者仅限于“歌德式”的图解化论证,应当勇于、善于发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批判功能,切实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批判力和斗争力,以此来取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的巩固。
(一)“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意识形态建设的战略方针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意识形态建设中面临的一个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就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之间的关系。部分人对此认知模糊,要么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就可以“一俊遮百丑”;要么认为经济建设是“实”的,而意识形态工作则是“虚”的,走走形式应付一下就行了;要么认为经济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是对立冲突的,不可能兼顾双赢;要么认为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严重,应当回归“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路,等等。针对这些认识上的偏颇与误区,邓小平坚持唯物辩证法,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观点,为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提供了根本的方针指引。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思想,立足于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战略全局,坚持“两点论”,从不同角度、针对不同的问题、运用不同的表述方式,比如,既要抓好物质文明建设、又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既要抓好经济建设、又要抓好民主法制建设;既要抓改革开放、又要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既要抓党风建设、又要抓社会风气建设,等等,形成了关于经济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之间关系的基本观点。这些基本观点的主题是明确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要抓好,经济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不可偏颇,二者统一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全过程。
(二)“三个有利于”:意识形态建设的标准依据
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复杂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现象,内在地体现出很强的价值判断功能。应当依据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意识形态问题的是与非、正确与错误、先进与落后,是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重大命题。20世纪90年代初,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关于姓“资”姓“社”的抽象争论,致使改革开放步伐受阻的问题,邓小平经过长期的思考,明确提出,“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2](P372)“三个有利于”坚持生产力发展、人民利益实现、社会实践检验的有机结合,把维护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与发挥意识形态的核心功能紧密联接起来,指明了通过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进而有效激发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活力的明晰路径。这一标准提出,既终结了改革开放姓“社”还是姓“资”的抽象争论,又与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左”倾教条主义划清了界限,不但确立起判断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以及各项工作的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也确立起意识形态建设是否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标准。
对于我国的意识形态建设来说,确立“三个有利于”标准绝不是仅仅体现在终结了对姓“社”还是姓“资”的思想争论,更在于扫清了思想障碍,为我们在改革开放中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加强意识形态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具有更有深远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依据这一标准,我们就能够理性对待人类社会包括资本主义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的借鉴问题。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过去有一段时间,向先进国家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被叫做‘崇洋媚外’。现在大家明白了,这是一种蠢话。”[1](P132)这些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并不具有阶级属性,不能随意贴上意识形态的标签而一概排斥和抗拒,完全可以为我所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进一步讲,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西方发达国家在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等领域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我们都可以批判地学习和借鉴,比如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法制制度等为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所否定的,并不具有根本制度属性的东西,我们可以通过探索和实践使之合理化,使之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兼容,不断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体系,增强其包容力、创造力和吸引力。
(三)“不搞争论”: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策略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农村改革是如此,城市改革也应如此。”。[2](P374)“不搞争论”的完整含义是指在不涉及根本原则和方向的前提下,对一些改革的具体措施问题,不能搞也没必要搞无谓的争论,目的在于争取时间,因为时代发展为改革提供的契机稍纵即逝,不能因无谓争论而贻误时机。邓小平提出的这一“发明”,确立起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策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正确理解和运用:
第一,“不搞争论”不等于“不能搞争论”。在实践中,有人提出“只需埋头搞改革开放,一切不用争论”的观点。这是对“不搞争论”的内涵误读和主旨违背。“不搞争论”决不是任何问题都“不能搞争论”。针对自由化的改革观,邓小平曾明确提出,“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2](P297)在邓小平看来,对于涉及根本原则和改革方向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通过积极争论来澄清与纠正。第二,“不搞争论”是有底线的。“不搞争论”决不意味着放弃原则和底线。在邓小平看来,“不搞争论”的底线就是四项基本原则,而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决不能否定和挑战共产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即是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思想言论自由的底线。根据这一底线,邓小平还进一步表达出不要把意识形态的争论随意延伸到经济领域的思想观点。第三,“不搞争论”的目的是鼓励改革探索。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探索性工程,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不搞争论”是为了给改革实验者提供时间和空间。在邓小平看来,对于符合人民群众利益和愿望的事情,就要胆子大一些,步子快一些,减少无谓的争论,鼓励试验探索。正如邓小平所说:“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2](P372)“不搞争论”策略的实行,有利于减少改革试验者、开拓者的思想负担和心理压力,有利于形成探索创新的改革氛围,创造了构建改革实验的容错纠错机制的思想条件。第四,“不搞争论”不等于没有是非观。“不搞争论”决不意味着放弃是非判断,而是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对的就坚持,不对的赶快改,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2](P372)“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2](P373)说到底,就是要坚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判断改革实践的是非对错,不要掩饰和回避错误,在纠正错误中积累改革的经验和条件。
(四)“有‘左’反‘左’,有右反右”:开展意识形态斗争的正确方法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同时期,“左”与右这两种错误倾向,是长期存在并始终困扰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建设的重大问题。从本质上说,“左”与右都是理论与实际相割裂,知与行相脱节的结果。从一般意义上讲,“左”倾错误是指教条化、公式化地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用理论来裁剪现实;右倾错误主要表现为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其实质在于否定四项基本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左”与右的表现形式和侧重点是有差别的。1981年3月,邓小平结合新的时代背景和条件,提出“左”的倾向主要表现为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策不理解,有的人以为是搞资本主义;而右的倾向主要表现为一些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等。总结我们党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对错误倾向斗争的经验教训,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左”与右的内容区分,而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去正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思想斗争的问题。
有“左”反“左”,有右反右,是邓小平在处理反对错误倾向斗争中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典范。1981年3月,邓小平在《关于反对错误思想倾向问题》的谈话中提出,“对‘左’的思想不能忽略,它的根子很深。重点是纠正指导思想的‘左’的倾向,但是这样还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同时也要纠正右的倾向”,“黄克诚同志讲,有‘左’就反‘左’,有右就反右。我赞成他的意见。对‘左’对右,都要做具体分析。”[1](P379)在邓小平看来,“左”与右在实质上是一样,对党的事业同样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正如邓小平指出:“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2](P375)这一反对错误倾向的方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义:一是要动态考察和具体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错误倾向,坚持具体分析、实事求是,防止“左”右摇摆,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极端。二是要坚持正确的方式,最重要的是必须摈弃“群众运动”的方式,不搞随意上“纲”上“线”,思想认识问题用思想斗争的方法解决,不搞人身攻击,分寸把握要得当。三是在一定时期内要突出侧重点,正如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所指出的:“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的东西。”[2](P375)这是在总结反思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基础之上而得出的论断,因为在党的历史上,相对于右倾错误思想来说,“左”倾错误倾向的影响时间更长,造成的危害也更大。
纵然邓小平意识形态建设思想发轫于特定的历史大转折时期,但其揭示出的四重意蕴却有着超越时空的深远影响。邓小平意识形态建设思想因其开创性、深刻性、系统性而对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重要启迪。
(一)必须围绕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保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真理性和人民性
根据经典作家关于意识形态概念和本质属性的论述,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不能等同于否认意识形态的真理性。这种“虚假性”主要体现为阶级社会中那些违背历史发展方向,为维护狭隘的阶级或集团利益而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欺骗和精神麻痹。这种“虚假性”也是相对而言的,比如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在扮演反对封建专制意识形态精神武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时候,就有其真理性的一面;而当其作为维护资产阶级的狭隘利益,掩饰其剥削压迫工人阶级的制度本质,阻碍人类文明变迁发展的时候,就会展现出其“虚幻性”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学说正确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代表着最大多数人的普遍利益,体现出主体性、价值性与真理性的统一,具有持久的理论魅力和实践价值。
邓小平意识形态理论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真理性和人民性的本质要求,植根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坚持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正确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内在规律,从发展阶段、发展目标、发展动力、发展前景等多个角度,共同打造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无数个事实证明,这一理论体系始终代表着中国最广大民群众的普遍利益和共同需求,着眼于实现人民的幸福和国家的富强,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价值归宿,真实反映出社会主义社会的本真面目,具有极强的理论解释力和精神凝聚力;这一理论体系基于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传承,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把人民群众作为意识形态形成和发展的根本主体,汲取人民群众的智慧,把人民群众的赞同和支持作为检验意识形态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充分展现出邓小平意识形态理论的真理性和人民性的理论特征和精神品格。
(二)必须适应时代变化要求,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马克思主义不是封闭僵化的教条,它在形成过程中批判地继承和吸收了德国古典哲学、英国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养分和思想精华,本身就是一个开放性和包容性极强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提供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邓小平意识形态理论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并根据中国国情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了理论上的创新与发展,同样具有显著的开放性与包容性特征。
首先,这一特征体现在如何认识和对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之中。建国以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两极化思维对传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观造成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凡是资本主义拥护的,我们一概反对;凡是资本主义反对的,我们一概拥护。邓小平对传统意识形态进行了清理和重构,明确指出我们要吸收借鉴资本主义先进的生产力、管理经验与经营方式等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步,才能与时代接轨。邓小平提倡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方法,通过对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人类文明成果的分析、鉴别和批判,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的共同优秀成果。邓小平对待资本主义国家优秀思想资源的科学态度,体现出与时俱进和勇于创新的理论特质。对于我们今天如何保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其次,这一特征还体现在如何认识和对待指导思想一元化与思想观念多样化之间的关系之中。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一元化主导地位问题,是涉及到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根本性质和正确方向的立场原则问题。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处于急剧而深刻的变动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客观上促进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由此也带来思想领域中价值观念的多元化。这种多元化的意识形态新格局,是传统意识形态观所无法有效整合的,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思想混乱,进而影响政治和社会的稳定。邓小平意识形态理论适应时代发展新要求,辩证分析和处理意识形态领域坚持马克思指导思想一元化和价值观念多元化之间的关系,在坚持根本原则的前提下,承认并允许人们多样化思想观念的合理存在,并根据不同性质、不同情况,采取正面教育、积极的思想斗争等方法,增强社会成员明辨是非的能力,引导人们清除错误的、落后的思想观念,最大限度地凝聚起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共鸣共识,体现出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
(三)必须植根中国实践,彰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我们之所以说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科学的、先进的,而不是虚假的、落后的意识形态,根本原因在于它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一致,客观反映了世界的本真面目,占据着人类思想的理论制高点。如果一种意识形态的内容脱离实际,无法推动现实依据和实践基础,必然会沦落为“虚假”的意识形态。邓小平意识形态理论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主要表现在突破了原有意识形态观的牢笼,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界定上,破除了激进的社会主义阶段论,提出了符合我国具体实际的初级阶段理论观点;在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上,摆脱了“一大二公三纯”的认识误区,形成以发展生产力、维护人民利益、实现共同富裕为核心要素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在经济体制的构建上,破除了单一计划经济的局限,逐步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在分配关系的认识上,破除了平均主义的弊端,提出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政策举措;在发展道路上,打破了脱离国情的单一模式的限制,开辟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等等。这些理论创新成果,成为新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核心内容,坚守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属性。总之,邓小平意识形态理论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沃壤,原原本本地反映了中国的实际,体现出理论与实践的高度一致、知与行的高度统一;这一理论在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失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面临严峻挑战的复杂情境下,结合中国实践,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消除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种种质疑和困惑,使社会主义制度获得新的活力,体现出现实性与前瞻性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