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厅长 郭冀平
近年来,黑龙江省殡葬改革不断取得突破,领导机制逐步建立,政策体系不断健全,部门合力日益增强,宣传引导效果明显,改革成效直接体现在群众祭扫服务水平的提升上,连续10年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有效服务了全省和谐稳定大局。
对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民政部出台的重要政策、召开的重要会议,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专门汇报,主动争取领导重视。2017年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结束后,按照部里部署和领导要求,黑龙江省迅速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23家省直部门参与的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联合多部门制定《黑龙江省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行动计划(2018—2023年)》,在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上一并部署,提出建设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堂、推进惠民殡葬等5项重点任务。同时,对做好今年清明节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全力以赴、万无一失。
针对殡葬市场联合执法难问题,与省工商、质监、物价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起殡葬市场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加强殡葬用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监管。针对生态葬吸引力不强问题,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意见》。针对“放管服”改革推进难问题,修订《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出具死亡证明等工作;将“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定价权下放市、县;明确提出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减免,逐步向全体城乡居民扩展。针对无名尸处理难问题,与公安部门联合下发《黑龙江省处置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工作的通知》,明确处理方式。针对解决骨灰寄存管理难问题,与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法院、省公安厅等单位共同研究,统一印制了《骨灰盒寄存合同文本》,提供了规范依据。针对殡葬服务单位收取停车费问题,与物价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全省殡葬服务单位停车收费的通知》,每年减轻群众负担近500万元。
一是加大治理散埋乱葬力度。会同林业、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指导地方政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半年通报一次治理情况。二是加强街头烧纸不文明祭祀行为治理。与文明办、环保、城管、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加强殡葬纸制品源头治理和运输、流通环节的管控,减少街头烧纸行为。三是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和惠民殡葬工作推进力度。协调财政、民族宗教等部门支持,在继续做好骨灰海葬的基础上,积极推广树葬、花坛葬、壁葬等其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合理规划建设殡葬设施,落实好惠民政策,并将具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困难群众一并纳入保障范围。四是强化殡葬市场监管。建立起民政、工商、物价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每年清明节前,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检查结果全省通报,将个体、私营商户和殡葬服务单位全部纳入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五是盯住清明节等重要节点。建立了省市县民政部门领导包保机制,重点督查安全管理和完善应急突发预案。每年清明节前,包保责任人赴各单位实地督查,强化与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并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殡葬改革问题,慰问一线职工。
一是开辟清明宣传专栏。联合省电台、电视台、省报等媒体开辟清明祭扫专栏,播放公益广告、文明祭祀倡议书,广泛宣传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理念,倡导文明祭扫新风。二是运用新媒体扩展宣传渠道。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殡葬服务单位的电子屏等媒介,宣传普及厚养薄葬、孝老爱亲理念、生态环保殡葬方法、科学文明祭祀知识、移风易俗先进典型等。三是组织形式多样的清明祭扫活动。通过组织社区公祭、网络祭扫、音乐祭扫、海葬祭奠等活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具有新时代特点的清明文化逐步被更多群众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