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海刚
“税改”牵动人心,最近这段时间,想必读者们深有体会。
9月6日,从国务院常务会议传出的消息迅速刷屏,其中三大政策信号引人注目:一是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抓紧明确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二是要求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三是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
这三个方面,都是此前坊间热议的话题。8月3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迈出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要一步。而早些时候公布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些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改革举措,却在相当程度上引起社会舆论和市场主体的疑虑与不安。一时间,各种文章在社交平台流传,有鱼龙混杂的民间解读,也有企业家及其他专业人士的建言。人们担心,新政或将导致企业负担加重,个人实际到手的收入也会减少。
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并作出决定,无疑是对民意的及时回应,给公众和企业吃了一粒“定心丸”。但是,这波舆情折射出的问题值得反思。应当看到,随着内外部环境日益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公众的心理更趋敏感脆弱,宏观税负政策的一丁点变动都可能触发某种社会情绪。改革必须寻求更高的系统性与平衡性,做好配套措施落实及预案制定,还要改善解释和引导工作。
就拿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来说,无论从效率还是公平角度看,都是一件势在必行的好事。按照经济学者梁红等专家的分析,此举将改变当前“双重征缴”体制的矛盾,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扩大社保覆盖面,长期看有助于降低各地社保费率和缴费基数的差异,为实现全国统筹提供条件,也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市场。然而,如果不同步调降费率,就将被动提升企业的经营成本,减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在当前的宏观背景下负面影响会更加突出。
第三方机构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显示,我国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仅占27%,低缴社保费现象在企业界可谓司空见惯。税务部门对企业信息掌握得更充分,由其统一征收社保费,征管规范化程度必然提升。这也意味着,以往73%的不合规企业将被强制走向合规。这个影响有多大?梁红预计,按规定基数上缴社保费会使参保企业整体的社保费成本提高14%;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的测算是,企业做实缴费基数,用工成本约将上升30%、总成本约将上升10%。
企业多缴社保,对国家和员工个人不是有利吗?理论上如此,但在短时间内大面积加强征缴,恐怕会使大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陡然抬升成本、遭遇发展困境,员工的待遇也会“水落船低”,甚至面临失业风险。这个道理不难理解。所以,推动社保合规缴纳需要一个平稳过渡的过程,给企业一定的宽限期并适当豁免既往欠缴费用。更重要的是,征管从严之后,降低社保费率已经无可回避。根据世行数据,中国企业的社保税负在全球189个经济体中排名第二。事实上,合规缴纳社保费的企业比例不高(近几年还有所下滑)恰好反证了社保负担之重。尽管自2015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四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但在缴费基数随社会平均工资不断调高的对冲下,企业的“降压”感受并不明显。学者和企业多有继续调降社保费率的呼吁,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明确表态,令业界期待。
回顾近期的涉税舆情,毋庸讳言,也同政策信号较为模糊、解读口径及执行力度不一有关,由此带来认知偏差和预期不明。比如,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的时间表明确之后,一些地方迅即启动社保缴纳情况的排查摸底,多地税务机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企业欠缴的社保费,人们将这些动作同养老金存在缺口等信息联系起来,产生了诸多猜测甚至恐慌。又如,8月30日,一则“创投基金今后须按照个体工商户标准征收累进税,最高税率为35%”的消息在创投圈激起哗然,据说源自国家税务机关官员在公开会议上的解读。这两个实例,正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以及要求“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的前因。
稳预期,是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六稳”目标之一,更是实现其他“五稳”的重要保障。预期具有自我实现的特点,往往直接影响经济社会主体的行为,进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良好预期带来良性结果,反之亦然。稳预期重在稳信心,笃信才能笃行,笃行方可致远。预期包括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社会预期,前者是后两者的基础。市场和社会的预期与信心,关键来自政策的稳健、持续、透明。
李克强总理在6日的会议上强调,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要因时而动、不失时机推出更大“减税降费”举措,向社会发出积极信号。他特别重申,“今后我们只能更进一步严控政府‘三公’经费,为群众、企业多减税、多让利。我多次说过,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在媒体号召共克时艰的当下,总理这番话对于提振公众的信心殊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