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若曦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 成都 610000)
2017年10月18日,党的第十九次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作为在中国重要发展期与转型期召开的一次大会,决定了中国未来发展的基调与方向。习近平总书记作的十九大报告更是洋洋洒洒三万两千多字,指出了中国在新时代面对的新矛盾,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为了充分践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从严举措,十九大报告将党的纪律建设写入了党章,从制度层面上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执行保障。
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1](P18)新党章把这一党的建设新布局写入其中,突出了政治建设的中枢地位、纪律建设的执行效力和制度建设的保障作用,奠定了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牢固根基。与此同时,新党章将“坚持依规治党”写入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中,契合了新时期我党深入贯彻制度治党的形势需要,是新时期加强党纪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和有力举措。
将纪律建设融入党的建设新布局,是新时期保持管党治党强劲马力的战略需要。一方面,新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将纪律建设纳入其中,是我党一直以来从严管党治党的必然结果。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敢于担当、敢破敢立,一针见血地提出了党在现阶段面临的“四种危险”与“四大考验”,并以无与伦比的魄力和决心直面党内存在的问题,一件件查处的贪腐案例和一个个落马的腐败官员,都诠释了我党重视法纪、刷新吏治、重塑新风的锐意改革的精神,为纪律建设上升到党的建设顶层设计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另一方面,在制度创新上,从“八项规定”整顿党员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伊始,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继出台,再到十九大报告将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总要求之一写入党章修正案,我们党对党纪建设规律的认识在不断深化、理论在不断创新、制度在不断完善,开启了从管党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再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的赶考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2](P1),这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重大发现,是新时期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实践探索方向。首先,要保证党在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党上下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同频共振是纪律得以有效贯彻和实施的强大保障。新时期我党积极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扶危定倾、立规明矩,使党的纪律建设各项要求在培育党心、规范党行、牢记党姓、塑造党形方面落地生根,狠抓执纪问责,竖起党纪的防火墙。其次,要紧扣十九大报告的任务要求,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对党员人性、党性的教育,激发其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与“守纪律讲规矩”的高度自觉,坚定全体党员铁心向党的信念,即使面对微利之诱、五色之惑,也能心存敬畏、守住底线,做到不务虚名、不求清誉。
十九大报告在论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中明确提出:“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1](P19)新党章也明确提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3](P31)并把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第一义务。这些规定都强调了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党的纪律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奠定了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的主基调。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一新颖鲜明的答案切实有效地回答了从政治上从严管党治党的这个问题,提出要通过强化党员纪律意识、严格规矩约束、坚决刹风肃纪,确保党员的政治忠诚、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以及党在政治上的集中统一。他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4](P2)“五个必须”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能逾越的政治红线、构筑了无法跨越的纪律雷池,督促全体党员将铁打的纪律、自觉的规矩永远铭记于心。习近平总书记“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纲,带动其它纪律严起来”的党纪建设新路径,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化,是党纪建设最基础、最根本、最关键的环节,必将在重构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廉洁政治的过程中释放效力、展现活力。
严肃公正的组织纪律是新时期全方位深化改革、大力度从严治党、加速度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命线、保障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5](P2)为提高党的凝聚力与领导力、确保党的精诚团结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新形势下,我党要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性和更加严明的纪律性,以明确的问题导向和坚定的治党决心解决组织松散、纪律松弛的各种弊端:各级党组织要清楚认识并严格落实自己的主体责任,力求党内关系的正常化、纯洁化;全体党员要时刻秉持入党初心,立志守正、务实笃行,用慎独的品性和规范的行为维护组织纪律的威严;各级纪委要坚守主业,加强党员的外在组织约束力;各级司法机关要以法为据、执法如山,依靠宪法的强大威慑力来增强党组织的纪律刚性。全体党员要以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为基本,自觉严守“六大纪律”,真正让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成为一种自觉。
新党章规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3](P37)
2015年9月,王岐山在福建考察调研时第一次提出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创新性论述,为党的纪律建设制定了更为细致的行为准则,使得监督执纪过程有了更为清晰的思想认识和更为精准的分寸把握。“四种形态”覆盖每一个党组织,涉及每一个党员,涵盖了几乎所有的违纪迹象和违纪行为,按照数量和规模依次递减和干部级别逐层递进的变化规律,划分了各个形态相对应的处置级别与处置方式,体现了我党一直以来刚性治党与弹性治党相结合、人性化量裁与公正化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四种形态”层次分明、有条有理,是一套主体明确、程序完整、边界清晰的工作系统,不仅为监督执纪划出了重点、制定了标准,而且要求执纪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纪在法前、纪比法严。
新党章提出了新时期纪律执行的“24字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党从部分治疗到全面体检、从讳疾忌医向主动医病转变的指导方针;“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是各级纪律检察机关不惧高层、敢于向特权主义、强权政治宣战的工作立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各级党组织情系党员,力求通过疏导感化来阻挡贪念与错念的第一道防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24字方针”的集中体现,找准问题、精准发力,是新时期加强纪律建设的治本之策。
新时期,我党要积极使用“四种形态”这种新式的、明晰的执纪方法,有的放矢、辩证施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首先,要做好践行“四种形态”的顶层制度设计,结合党内自身情况和当前的反腐形势,制定出包含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的全方位、系统化的制度,让“四种形态”的要求真正扎根土地、生根发芽。其次,制定践行“四种形态”的责任清单,厘清党委与纪委的职责范围。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必须明确、细化,在抓党风、肃党纪时必须主动挂帅,通过批评教育、抓早抓小,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政治生态廉洁化;各级纪委必须紧抓主业,在实现纪律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有效发挥纪委监督的重要作用。
新党章在“党的组织制度”一章中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3](P33)全方位监督体系的建立,彰显了我党在反腐败这个问题上绝不松懈、绝不姑息的态度与决心,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方针的实践结果,是新时期发挥巡视利剑威慑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化的硬性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经过十二轮巡视,仅历时两年就首次实现了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的目标,体现了我们党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毅力和反腐惩恶、正风肃纪的信念。巡视工作的实践探索,一方面,推动了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规范与落实,使得巡视监察的制度设计日臻完善;另一方面,巡视监督的目标也从最初的 “一个中心”、“四个着力点”到“把纪律挺在前面”再到“政治巡视”,正在逐步实现从震慑到遏制再到治本的终极目标,问题导向更加明确,震慑效果更加凸显。在巡视方式上,采取了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重点使用巡查式和机动式的巡视方法,令贪腐官员闻风丧胆、令违纪行为无处遁形,充分彰显了巡视利剑的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1](P19)新时期,要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的巡视工作方针,“开展政治巡视要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高度,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突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住‘重点问题、重点人、重点事’,把住‘六项纪律’这条红线,盯住‘普遍性、倾向性和共性’问题,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净化党内政治生态。”[6](P64)
十九大对党的纪律建设的制度创新,本着党的纪律建设的严明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的目标,围绕“为什么要建设”、“建设什么”和“怎样建设”三个问题次第展开:以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为初心,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以建设现代化的新型国家政党为目标,提升政党的执政水平与执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共产党人长期执政为根基,自我解剖、自我祛毒、自我疗伤、自我净化,建设一支党性坚定、作风优良、能力精湛、奋发有为的人民公仆和民族脊梁。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制度设计,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度探求,形象生动地回答了新时期政党建设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党的建设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党的纪律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不断深入、不断完善的过程,全体党员须勠力同心、久久为功,为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