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鉴于推进合宪性审查以及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设立之意义重大,除对话栏目之外,我刊编辑部另行组织了三篇理论文章,从不同角度对该主题进行深入讨论。
刘松山教授讨论了备案审查、合宪性审查和宪法监督需要研究解决的若干重要问题,主要包括备案审查的主体、范围、标准以及区分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的必要性等;郑贤君教授探讨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双重属性,认为作为立法审查的合宪性审查不同于宪法监督意义上的合宪性审查,前者的性质属于立法程序,意在维护宪法秩序统一,提高立法质量,评估法律案的合宪性;邹平学教授侧重探讨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目标定位和机制创新,认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性质可定位为负责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解释与监督宪法实施职能的具体合宪性审查机构,以合宪性审查为主线构筑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权力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