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公安局,浙江 桐乡 314500)
桐乡公安是“三治结合”的发源地、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的公安机关,已经成为对外展示国家形象的重要窗口。这些因素赋予了桐乡公安新的使命,也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了更大考验、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如何克服警力不足与日益严峻的维稳形势之间的矛盾,如何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隐患,是摆在桐乡公安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重大成果,为我们提供了新的破题思路和方法,开创了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2013年以来,起源于桐乡的“三治”建设经过多年的实践,历经探索、推广、提升等不同阶段,已经发展成为浙江省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品牌,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并被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定位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方向。“三治”在桐乡大地的孕育、产生、发展绝非偶然,而是有其历史必然性。
(一)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真切把握浙江实情和群众期盼的基础上,制定了发挥八个优势、推进八项举措的“八八战略”,对“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等方面建设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萌发与实践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如“对人民内部矛盾,要善于运用法治、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处理”等论述,为解决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探索开展“三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一重要论述,标志着“三治”建设成为了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三治”建设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
(二)这是巩固党的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社会稳定的关键在基层,基层的关键在民心。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许多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尤其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群众的需求更加多元,不再满足于自身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而是更加关注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等更多领域的安全稳定;不仅要求提高服务质量、而且希望办事更加便捷高效;不仅要求自己享受到便利,而且希望更充分更广泛地参与社会事务。“三治”建设坚持以基层党建为引领,突出群众主体作用,大力发展以村级百姓议事会、镇级百姓参政团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协商民主,推进社会治理由“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与民共治”转变。通过“三治”实践,政府和群众不再是简单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很多事情都“商量着办”。群众对政府、对干部的信任度提高了,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基层政权更趋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必将更加稳固。
(三)这是应对解决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
2013年以来,桐乡市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各项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既有改革的丰硕成果,又凸显出许多层面的矛盾,很多社会新问题更加先发、更加集中,社会治理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挑战。突出表现在理念还存在偏差,地方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将人、财、物等资源更多地放在经济建设上,对于社会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缺乏足够的认识;治理主体较为单一,政府在推进社会治理过程中,往往大包大揽,且运用行政干预手段多、硬性规定多,与社会和群众缺乏互动,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偏低;矛盾化解机制不够健全,伴随城市大建设、大发展,因征地拆迁、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但现有的纠纷解决机制还存在渠道不畅、效率不够高等问题,基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的能力还不够强,“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显然,传统的治理机制、治理方式已经难以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而“三治”建设有效地解决了“治什么、怎么治、谁来治”的问题,实现了从单纯管理向寓管理于服务转变、从主要依靠党委政府向开放共治转变,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了新鲜经验样板。
(四)这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基层社会治理,不仅在于设计一套方案、成立一个机构、出台一揽子计划,更重要的是激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影响社会安定的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系统研究。面对多样多元的社会需求和海量的物流、人流、信息流,政府手段有限、资源缺乏、力量不足,很多事务已无法进行有效管理,必须要懂得放手。社会要和谐有序、充满活力,就必须让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增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必须要强化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办事,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流价值文化,弘扬道德新风尚,提升社会文明水平。“三治”建设旨在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建设体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体系,“以评立德、以文养德、以规促德”的德治建设体系,从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也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方向。
(五)这是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举措。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三治”建设是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探索与经验总结,是从理念、制度到作风的全方位深层次创新与变革,不仅注重治理主体转向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而且更加突出治理方式的多元协商共治,体现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是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的根基所在。在实践中,“三治”建设注重培育社会治理多元主体,解决“谁来治”的主体问题,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自上而下”向“上下互动”转变;注重践行“三治”结合的新理念,解决“怎么治”的方式问题,推动治理理念由“大包大揽”向“协商共治”转变;注重加强机制保障,解决“如何治”的路径问题,推动治理格局从“单打独斗”向“协同推进”转变。深化“三治”建设,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矛盾风险、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近年来,桐乡公安坚持以“红船精神”为引领,立足打造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满意的平安桐乡,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内涵,主动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建设融入公安工作,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连续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等重大安保任务,实现“平安桐乡”十三连冠,夺取平安金鼎。
(一)创新自治模式,打造安全共筑的平安共同体。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厚植于群防群治工作始终,充分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党员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平安共同体。一是打造社会团体。按照“十户一员”“一梯一员”的标准,推动成立“乌镇管家”队伍,明确“四清四报”职责(人口清、房屋清、物品清、问题清,报违法、报可疑、报隐患、报动向),并在乌镇派出所建立“乌镇管家”联动中心。研发“乌镇民情”微信公众号,推动信息网上收集、网上报送、网上处置,走出了一条“党政引领、公安组织、群众自愿参与”的桐乡实践,在世界互联网大会安保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截至2018年8月,“乌镇管家”信息员已发展壮大至3724名,拥有管理小组31个、工作站164个、联络小组381个,成立以来收集信息2.9万余条,处置率达100%。二是发动社会力量。自2013年起,以发展公民教育、实现自我管理为导向,创办“公民警校”,招募热心社会治安的群众加入,通过集中培训、随警跟班、当一日民警、参与治安巡逻、治安设卡、交通管理等活动,加深群众对公安的了解度、认同感,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主人翁”意识,打造平安共同体。截至2018年8月,已开办“公民警校”培训班9期,参与人数达480人次。三是推进社会共治。以全市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为契机,推动建立“居住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协会”87个、流动管理自治组织63个、“旅馆总台”40个,安装电动车充电桩3409个,整治出租房屋“三合一”场所210家,以自治方式引导房东、租客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全市出租房屋火灾事故同比下降22.95%。四是动员社会组织。积极探索实践警企合作、警物合作、警商合作等群防群治新模式,拓宽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在安全防范、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社区矫正等方面提供多层次、多样化、高质量的社会服务。如桐乡工业重镇洲泉镇辖区内有上市企业3家、大中型企业100余家、各类小微型企业近2000家,为此在洲泉镇推行“警企共治”管理模式,通过发动和依靠企业职工开展内部管理,有效减少涉企案事件;濮院镇发挥商会多、会员多、影响力大的优势,发动商会共同参与巡逻防范、矛盾化解、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帮教等工作,大大释放了警力。
(二)创新法治模式,打造合作共建的执法共同体。法治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创新法治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良序。一是深入推进公检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通过跨部门的数据交换、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流程再造,“让数据多跑路,干警少跑腿”,实现整个刑事诉讼活动全流程留痕和可追溯、可监督。自2018年4月启动以来,报捕推送280个案件,占报捕总数的93.02%;起诉推送502个案件,占起诉总数的93.66%,切实做到应推尽推。二是深入推进“警调衔接”机制建设。2014年起在全市12个派出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室”,配备专业人民调解员32名,实现公安调解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有机结合。2018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600起,调解成功1590起,调解成功率达99.4%。2018年8月,引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协调有关部门创新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实现事故处理、纠纷调解、司法鉴定、保险理赔、法院受理(审判)“一站式服务”。运行一个月以来,已成功受理交通事故337起,处理完毕240起;司法调解交通死亡事故6起、普通交通事故39起。三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高度关注校园安全管理,聘任兼职法治副校长33名,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全覆盖。落实法治副校长以专题讲座、观看教育影片、消防演练等形式,对在校师生开展常态化的禁毒、消防、交通、防盗抢骗等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整合社区民警、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建立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团,形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三)创新德治模式,打造和谐共生的道德共同体。发挥道德引领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崇德向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一是以评树德。推动镇(街道)、村(社区)组建由社会贤达、德高望重老人、口碑良好的企业家等人士组成的道德评审团,围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村风民俗、邻里关系等方面参与制定村规民约,让村民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简单明了、实效管用。设立红黑榜、曝光台,以道德评议和社会舆论的力量,革除陋习、改进民风。期间,参与组织道德评审会60场次,评审道德风尚78件。二是以文养德。发挥先进典型榜样作用,会同宣传、教育、团市委、妇联等政府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最美桐乡人、星级文明家庭等形式多样的评选活动,激励市民向上向善、向前向美。积极参与农村文化礼堂、道德讲堂等建设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群众讲道德、守道德、用道德。三是以宣立德。积极推进见义勇为工作,建立健全奖励帮扶的长效机制,围绕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加强权益保障,积极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和保护,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救治、康复、抚恤、保护等工作,广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弘扬社会正气。近年来,全市共认定见义勇为人员48人,其中省级见义勇为人士8人、嘉兴市级10人,团结友爱、互助奉献的风尚日益浓厚。
(四)创新数据治理,打造信息共享的智治共同体。坚持“传统+科技”“大数据+治理”,将“三治结合”与“数据治理”完美契合,相互支撑、互为补充、共同提升。一是汇聚海量数据。对标“一切业务数据化、一切数据业务化”,紧扣浙江省公安厅“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警务战略,在全市范围内布建视频监控1.3万路、物联网感知设备1952套,张贴电动车电子标签16万张,安装互联网地理位置信息采集设备266套、人像识别相机560个、出租房屋门禁系统4644套,建成“智安小区”136个,日均数据增量2.8亿条,累计汇聚数据3058亿条,实现以门管人、以机管人、以车管人、以人像管人、以网络位置管人。二是研发智能工具。研发渐进式视频搜索引擎和多轨迹碰撞、定位的破案机器人,开发具有出圈入圈、聚集、轨迹异常等人员预警功能的公安预警机,研发具有图片识别能力的搜索引擎,打造全时空、全网络、全要素、全视频的“公安大脑”。自2017年6月运行以来,锁定违法犯罪嫌疑人2089人、抓获1659人,传统型案件破案率上升28%,破案周期缩短近70%;2017年全市刑事警情数同比上年下降15.9%,下降幅度列嘉兴市第一位。三是构筑智能围墙。深化“雪亮工程”,接入政府投资、公安建设视频监控9900余路、互联网监控3600余路,动员沿街商铺视频向街面延伸2万余路,实现全市所有道路、主要街面全覆盖。在108个市级边界路口布建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在濮院镇试点开展智慧警务“濮院特区”建设,首期安装感知设备641套,打造天下无贼智慧安防小镇。在129个封闭式小区、196个开放式小区出入口安装一杆四机(人脸识别、车脸识别等)。在大型市场架设“天眼”系统19套,动员商铺自建视频监控1700余路,搭建环桐、环镇、环小区、环市场四层智能包围圈。
近年来,通过融入“三治”结合治理模式的探索创新,桐乡公安有了全新的面貌,尤其是推动基层基础全面振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用好“三治”,有效发挥“三治”作用,必须做到“五个坚持”。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只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确保公安“三治”建设在正确的方向上前进,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三治”工作不断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是集中力量、统筹各方的基本前提。在“三治”推进过程中,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只有把党的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只有抓住基层党员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群防群治力量才能发挥应有作用,“三治”工作才能平衡有序推进。
(二)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治”建设强调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突出群众需求导向、满意导向。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群众有什么样的新期待,我们就有什么样的新作为。通过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最大限度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三治”建设中,要注重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将社区民警融入网格服务、让网格员融入社区警务工作,让群众更多地参与社会治理全过程,有效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实现公安管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全力打造平安共同体。
(三)必须始终坚持继承创新。“三治”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指示的桐乡实践。“三治”继承了“枫桥经验”的精髓,抓住了“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价值取向、“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核心理念和“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基本方法,又因地制宜创新深化了方法和路径。在今后的深化过程中,必须紧扣“云上公安、智能防控”战略部署,坚持“一切基础数据化、一切数据基础化”的标准,不断推进互联网技术与公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深度融合,打造人防、物防、技防、心防为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四)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三治”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解决基层面临的具体矛盾问题。既着眼于社会稳定,化解邻里纠纷、社会治安等矛盾问题;又着眼于改革发展,解决基层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问题。实践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哪里问题多,就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哪里。以防控政治安全风险、暴力恐怖风险、金融安全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为着力点,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打击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治安要素,全方位、全领域排查管控各类风险隐患,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控,确保平安不出事。
(五)必须始终坚持系统治理。自治、法治、德治如鼎之三足,相辅相成,必须协同推进。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和目标,法治是自治、德治的边界和保障,德治是自治、法治的促进和补充。实践证明,唯有三者共同推进,才能有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违法犯罪的新规律、新特点,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推动属地党委政府牵头开展区域综合整治,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要围绕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公安机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