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录峰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 北京 100081)
我国可追溯的铁路环评最早为上世纪的郑州至宝鸡铁路改扩建工程。在此之后我国铁路环评从无到有,从有到精,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1994年原铁道部颁布了《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并出台了一系列的范铁路环评的文件,使铁路环评作业朝向规范化方向发展。此外,铁路环评的深度与广度也于近些年得到不断加强。单从铁路环评的规模和性质来说,铁路环评的对象从普速铁路,已经逐渐渗透并扩散到了高速铁路与重载铁路的建设,包括铁路扩建与改建、电气化改造等项目。而从铁路环评内容来看,铁路环评包括了独立特大桥工程、铁路枢纽、集装箱站点等内容[1]。随着铁路环评内容的不断丰富和发展,以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为例的后评价工作已逐步开展。随着我国环评法的不断更新完善,铁路行业陆续开展了影响铁路环评质量的实践研究工作。从技术角度来说,铁路环评受到评价范围、深度、方法、标准、评价因子等内容的影响。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发布以来,随着我国高速铁路和货运重载铁路路网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未来我国的铁路环评工作将以噪声、振动治理、生态恢复、废水深度处理等方向为重点进行深度研究,提出更为经济、合理、科学的污染防治措施。
首先,国内铁路环评工作往往是基于可行性研究出发的,现场实际勘查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造成铁路相关工程设计不合理,工程资料收集不全面,导致铁路环评报告书往往将工程描述与分析的过于粗糙简单,许多污染源都欠缺标准的计算强度与评价标准。
其次,国内关于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发生更新变化时,环评报告书要根据新的要求来具体落实,但往往由于对新法规的要求理解不透彻,环保报告书中的一些设计措施未能完全体现新法规的要求,导致铁路建设项目无法顺利通过审查,项目推进缓慢。例如孙捷[4]提出《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替代的《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12]13号)遇到三个问题:(1)关于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的执行原则;(2)执行评价标准问题;(3)新旧标准的衔接。
最后,环评报告书是由专业的环保技术人员编制完成的。目前,参与铁路环评工作的大部分是铁路行业内部相关单位,主要是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的设计院。由于都是行业内的单位参与,可能在做环评报告时会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新时期铁路行业环评技术和质量的整体提升。
(1)铁路行业应加强铁路环评工作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铁路环评工作可以利用“大数据”手段,将相关评价内容、范围、因子、方法等融合到一个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处理,为环评前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为适应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更新变化,就必须健全和完善铁路环评体系,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用体系建设去规范一些环评措施落实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3)落实规划环评落地,明确规划环评地位及作用,加快铁路建设项目环评改革,优化环评管理制度,用科学的管理制度打造精品环评项目,为新时期铁路环保工作发展添砖加瓦。
(4)铁路环评工作在考虑自身产生的污染外,还要深入研究解决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轻铁路的负面影响。
(5)铁路行业必须做好行业内部环评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与路外单位开展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改善目前国内铁路环评技术和质量不稳定问题,提高铁路行业人员责任意识,尽可能降低铁路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培养铁路行业环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与工作态度,确保铁路环评工作的有序进行。
铁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确保铁路系统发展更科学、更环保的基础工作。新时期国内铁路运营里程大幅度攀升,带动了国内运输业、旅游业、基础工业的快速发展。与之相对的是铁路的大规模建设对周围环境的破坏,甚至一些地区的生态系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为了缓解和改善铁路对周围生态,包括水文、地质的不利影响,加强新时期铁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的研究很有必要。铁路行业必须提高自身对铁路环评工作的重视,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用法律法规约束环评作业,将新方法与新技术引入到铁路环评工作,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用现代化的信息交流方式,保障环评工作的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