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羽 张 赟
1.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 350117;2.福州市仓山消防大队,福建福州 350005
近几年来,高校火灾频频发生,伤亡人数也随之增加,高校消防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高校消防工作为高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重要保障,为师生正常工作以及人身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证。高校消防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防范高校消防火灾,提高高校消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有效的防火对策是高校消防工作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许多高校有悠久的历史,存在着较多年代久远的老式建筑,这些建筑多数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但这些建筑主要是砖木结构或木质结构,随着时间推移,日久风干腐蚀,建筑破损严重,
耐火等级低,极大地降低了建筑物抵抗火灾的能力,遇火源容易引发火灾。当初建造时未考虑消防问题,除了现有配置一些干粉灭火器外,并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建筑内电气线路杂乱无章,大部分电气线路未套管敷设,建筑内使用很多大功率电器(空调、电冰箱、打印机、电脑等),用电负荷大,线路的荷载力不够,加之电气开关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如木作)上,具有更大的火灾危险性。多数建筑内安全出口不足,有的出口因长期无人走直接封堵或者锁闭,安全出口门上加装防盗推拉闸门,窗户上设置铁制防盗网,严重影响人员疏散逃生以及救援人员施救。建筑内部分区域因使用者的需要擅自变更原使用功能,甚至不惜占用疏散通道搭盖房间。这些先天不足的消防设施加上后天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让这些老式建筑的安全问题令人堪忧。
许多高校新建筑经过消防部门验收投入使用后,建筑内的消防设施无人维护保养,使用单位消防意识比较淡薄,缺乏消防常识,导致这些完好的消防设施由于无人维保,没有定期进行测试检修,设备使用不久就无法正常运行。如:室内消火栓长时间没有开启测试,导致栓口锈蚀无法正常打开;应急照明灯及应急疏散指示灯没有进行测试,内置蓄电池已坏;部分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使用后保护外壳未拆除;部分喷淋头上挂有装饰物;部分防火卷帘长期处于下降状态,无法正常启动;为了进出方便,部分常闭式防火门被绳子固定,有的甚至将常闭式防火门闭门器拆除,使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消控室未实行24h两人值班制度,部分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有的甚至直接无人值班,消控室形同虚设。
校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已逐渐重视起来,但是高校内部分二级单位管理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并不在意,觉得消防工作与己无关,作为建筑的使用者,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由于对消防常识不了解,更有甚者根据一己之需随意占用通道;改变建筑原有的使用性质(擅自将建筑内的部分疏散通道改成房间、将架空层改成商业场所等);对建筑二次装修未到消防部门进行二次装修的申报,重新进行装修时破坏了原建筑的消防设施(将感烟火灾探测器安装在吊顶内,自动喷水系统的喷淋头安装在吊顶内等),为了装修美观,将室内消火栓用其他装修材料包裹,无法识别消火栓箱位置,有的甚至将室内消火栓直接封闭在墙体内,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这些种种对消防安全工作不负责任的行为增加了校内消防安全隐患。
许多高校保卫处都设有消防科,但是消防科组成人员都是非消防专业人员,加之消防科工作人员有时几年更换一次,这些人刚上手,又被更换岗位,新来的人又要再摸索很长时间。多数消防科工作人员之前都未接触消防工作,只能在消防管理工作中慢慢摸索,积累经验,消防管理及消防检查技能都比较欠缺,消防检查只能停留在表面粗浅的初级检查阶段(如:灭火器是否过期,室内消火栓是否有水),对于消防部门的法律法规研究不深,了解不透,对最新的消防知识缺乏学习,在工作中不精通专业的消防知识,对消防监督检查的流程、方法、内容等方面都不太清楚,不能有效监督校内的消防情况。
老旧建筑大多数是砖木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内未设置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荷载不足,这些先天条件导致建筑火灾危险极大,只有从根本上彻底整改,保留建筑原有外观和主体结构,内部将砖木结构或是木质结构拆除,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提高原建筑耐火等级,根据建筑的特点,按照(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增设相应的消防设施(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增加电气线路的荷载,只有这样彻底从根本上整改,才能真正提高建筑的消防安全性。
高校内使用建筑的各单位要对该建筑消防安全负责,若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使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公共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学校要明确各单位的职责,严格落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避免出现消防安全问题后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发生。每年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有消控室的要安排专人24h值班,使用单位要进行全面监管,专人负责,若建筑内有设置双自动系统或者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最好请有资质的维保公司进行定期维保,确保这些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如:应急照明灯及应急疏散指示灯要定期进行断电测试检查,如果灯内置蓄电池老化或损坏,必须及时更换;灭火器都有使用年限,如果灭火器压力不足或筒体内的灭火剂过期要及时更换,筒体超过使用年限或未达到使用年限已经出现老化腐蚀破损的现象也必须及时更换。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消防责任制,从校领导层面统管,学校保卫部门监管,各级单位具体抓落实,从上到下签订责任状,明确岗位消防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奖惩制度,赏罚分明,将消防工作与学校、学院及各部门领导年度工作成绩挂钩,与各级人员绩效挂钩,与学生的学位及综合成绩挂钩,使学校各级人员都重视消防安全,进而保障学校安全。
学校消防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加强对学校消防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只有提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才能更好地起到指导监管的作用。高校消防工作人员须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消防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消防知识,加强与其它高校的沟通交流,吸取其它高校消防管理经验,根据自己高校的实际情况进行改进更新完善。不时地邀请消防部门的监督人员前来高校指导工作,现场指导能够吸取更多的监督检查经验。
高校消防安全需要全校师生共同重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需要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潜移默化,植入到每位师生的心里。可以通过建立学生消防宣传志愿者队伍,对志愿者先进行培训,从而以点带面,向全校师生普及消防常识;建立学生消防纠察队,各学院学生定期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纠,奖惩并重,提高大家的消防意识;加强志愿消防队的培训和训练,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熟练掌握扑灭初起火灾的操作技能,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不留死角,真正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