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农户耕地利用方式转变研究

2018-02-02 11:24张念如续竞秦吴伟光
湖北农业科学 2018年1期
关键词:抽样调查浙江省

张念如+续竞秦+吴伟光

摘要:根据浙江省4个山区县(市、区)的农户抽样调查数据,对山区农户转变耕地利用方式情况的分布、相关土地及农户家庭特征进行了考察。研究发现,农户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行为在浙江省山区普遍存在;转变利用方式的耕地大多是质量好、离家近且交通相对方便的适耕地;耕地主要用于种植经济林,其次是竹林,转用于用材林的很少;差异检验方面,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农户劳动力数量、年龄结构以及女性劳动力占比均高于未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农户。最后,在总结分析农户转变耕地利用方式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山区农户;耕地利用方式;农户行为;抽样调查;浙江省

中图分类号:F32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8)01-0131-04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8.01.034

Abstract: Based on the sample data of four coun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the distribution patterns of cultivated land use patterns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land use and farm households in mountainous areas were investigate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farmers' behavior of cultivated land use was prevalent in mountainous areas of Zhejiang Province. Most of cultivated land used for transformation was of good quality and suitable for cultivated land. The cultivated land is mainly used for planting economic forest, The number of the labor force was large, the age structure was too large and the proportion of the female labor force was higher than that of the farm laborers, which tended to change the cultivated land use way. Finally,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and analyzing the causes of farmers' transformation of cultivated land use,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mountain farmers; cultivated land use pattern; household behavior; sampling survey

在一些南方集体林区,农户生产过程中存在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现象,具体是指农户自发地将集体承包或流入的耕地转用于林业生产经营的行为。与国家退耕还林工程所覆盖的农户相比,山区农户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行为在增加森林蓄积量、涵养水土资源、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同时,无需政府的补贴激励,也不存在“被退”和“一刀切”等问题,更符合林农意愿。但是,农户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行为不仅对土地利用变化具有直接影响,过度盲目的自发性退耕还可能威胁到林区粮食安全。目前,相关部门对山区农户将耕地转为林地经营的现象尚缺乏必要监测与科学引导,学界也很少关注和考察这一问题。基于微观调查数据,实证分析山区农户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现状特征,在总结探讨可能成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不仅有助于及时把握山区生产经营中的新情况,还可为深化集体林区配套改革、确保林区粮食安全提供一定的决策参考。

1 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于课题组2015年7月对南方集体林区主要省份——浙江省4县(市、区)的农户调查。样本农户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获得。首先,将浙江省53个林业用地面积占比不低于50%的县(市、区)根据2014年林业产值降序排列,按1/4平均等分从每组随机选出一个县(市、区)。在每个样本县(市、区),将各乡(镇)根据当年农村人均纯收入降序排列,分成高、低两个组,然后在各组中随机抽取一个乡(镇)。在每个样本乡(镇)中,将全部村同样按照当年农村人均纯收入排序并分成高、低收入两个组,然后在每个组中各随机抽取一个村。最后,在每个样本村,等距随机抽出12个农户。最终获得开化、临安、龙泉和永康共4个样本县(市、区)合计192个样本农户。关于“山区农户耕地利用”问题的调查问卷,在家庭人口统计学等基本信息之外,详细记录了样本农户的耕(林)地资源、农(林)业生产、转变利用方式土地特征及其林业用途等内容。问卷采用调查员入户的方式,通过一对一访谈完成,受访对象是户主或熟悉家庭情况的其他家庭成员,因此问卷回收率和有效率均为100%。

2 山区农户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状况统计描述

2.1 总体特征

2.1.1 农户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行为在山区普遍存在 调查显示(表1),截至2014年底,在16个样本村中,有13个村存在农户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现象,占样本村总数的81.3%。分县(市、区)看,农户将耕地转为林地经营的行为在开化县和临安区最为普遍,每个样本村均有发生。这主要是因为这两个县(市、区)各自具备了较好的林业发展机遇,开化县的国家东部公园建设助推当地生态旅游业发展,为林区农林业结构调整带来新契机;临安区的林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互联网+林业”的营销模式为当地林产品打开了更廣阔的市场空间,很多农户在外部市场激励下将部分耕地转用于收益更高的林业。永康市有75%的样本村存在农户变更耕地利用方式的现象。该市是著名的“五金之都”,非农经济十分发达,2015年全市第二、三产业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已超过98%,为当地农民提供了较好的非农就业机会,农户选择变更土地利用方式是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比较而言,龙泉县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为农民提供的非农就业机会少,农户选择变更土地使用方式的激励较小,只有50%的样本村存在农户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现象。endprint

2.1.2 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农户占比较高 在192个样本农户中,有73个农户有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行为,占到样本农户总数的38%,表明林区很多农户仍然有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分县(市、区)看,主动退耕户比例最高的是临安区,在全部48个样本农户中,有29户有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行为,占比达60.4%,表明“互联网+”为当地林业发展带来的巨大市场对林区农户产生了广泛的辐射带动作用。开化县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农户比例为33.3%,远低于临安,说明依托单一的项目工程,对农户林业生产的辐射带动远没有开拓市场的范围广。永康市有17户存在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行为,占其样本农户的35.4%,随着地方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这一比例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存在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农户发生比例最低的是龙泉县,有11户,占比为22.9%。

2.1.3 转变利用方式的耕地面积占比较高 截至2014年底,73户农户将共计13.4 hm2耕地转变了利用方式,占到实际拥有耕地总面积的1/2。分县(市、区)看,转变面积占比最高的是永康市,已达68.3%。永康市的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为本地林农提供了较好的非农就业和城镇化机会,随着林农逐渐退出农业生产领域,将有越来越多的闲置耕地被用于林业生产。其次是临安区和开化县,占比分别为50.6%和45.9%;龙泉县最低,为35.8%。

2.2 土地特征

2.2.1 转变利用方式的耕地质量普遍较好,也更便于生产经营 数据(表2)表明,根据受访者自评土壤肥力指标,在13.4 hm2耕地中,土壤肥力评价为“好”和“中”的分别占到22.8%和62.7%,两类合计占总面积的85.5%;坡耕在20°以下地占到88.1%;阳坡地占到全部退耕面积的86.0%,半阳坡地占到11.9%,阴坡地只有2.1%。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目标的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将退耕地严格限定在25°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15~25°坡耕地。相比而言,浙江省山区农户的转变耕地利用方式主要是以提高家庭收入为目标的自发行为,所退耕地质量普遍较好,大多不符合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划定的退耕标准,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为了考察变更使用方式的耕地是否更便于生产经营,将这些耕地和有此行为的农户原有林地的离家距离和离最近公路距离两个指标分别进行比较(表3)。从离家距离看,变更使用方式的耕地到农户家的平均距离为0.62 km,比农户原有林地平均近了1.18 km。从离最近公路距离看,变更使用方式耕地的平均距离为0.53 km,比农户原有林地平均近了大约0.67 km。这两个差异显著(P<1%)。分县(市、区)看,这两个结论依然成立。可以看出,变更使用方式的耕地的地理位置明显优于农户的原有林地,更便于生产经营。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原有林地交通不畅、林种结构不合理或立地适宜性有问题,可能是农户选择在耕地上经营林业的原因之一,以降低生产成本。

2.2.2 耕地所种林种以经济林为主 从林业用途看(表4),在13.4 hm2变更使用方式耕地中,有9.2 hm2用于种植经济林,占比达68.7%;竹林和用材林分别有2.4、1.8 hm2,分别占到17.9%和13.4%。林果、绿化苗木等经济林具有周期短、效益高的比较优势,农民将耕地主要用于种植经济林,是收入最大化目标下理性选择的结果。杨校生等[1]基于浙、闽、赣三省的林区农户调查也发现,林改后,农业用地有向林果业等经济林发展的趋势。可以看出,经济林依然是南方集体林区一项重要的富民产业。

分县(市、区)看,永康市转变使用方式的耕地全部转做了经济林种植,该市属于丘陵地区,经济林种类多、发展基础好,成为农户选择林果等经济林的基础条件。开化县转做经济林的耕地比例达89.7%,这主要是由于国家东部公园建设为当地林果、苗木类经济林发展带来的机遇,许多退耕户选择在耕地上种植杨梅、油茶、绿化苗木等经济林。临安区的情况有所不同,耕地中52.4%转为了竹林,但转为经济林的比例也较高,这与竹林和经济林对该区生产总值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性排序是一致的。临安区的特色林产业非常发达,竹笋和山核桃是其著名的地方特色林产品,2015年分别实现产值10.98亿元和7.04亿元,两者合计占到全区农业总产值的31.2%,也是林农重要的收入来源。龙泉县的情况有较大不同,75.0%的耕地转种了用材林,转种经济林和竹林的比例都很低,分别为12.5%和12.5%。龙泉县的林业结构一直以用材林為主,其次是竹林,经济林所占比例很小。归纳起来,造成农户转种林种在地区间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既有的林种结构不同所带来的林业技术积累差异;二是各地林业发展所面临的市场机遇不同。

2.3 转变耕地使用方式的农户特征

为了考察农户转变耕地使用方式的行为受家庭特征的影响情况,对有此行为的农户和没有此行为的农户的家庭基本特征进行了比较分析(表5)。可以看出,两类农户在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程度、外出务工比例上没有显著差异,但前者的劳动力数量明显多于后者,平均年龄也偏大,女性劳动力占比更高,户主年龄也更大些。这说明,家庭劳动力老龄化和女性化可能是农户选择主动退耕还林的两个重要原因。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男性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日益老龄化和女性化[2],主动退耕还林的农户比例有继续增加的趋势。此外,前者的人均耕地面积显著大于后者,土地细碎化特征也更明显。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前者从其他农户流入耕地的结果,反映出耕地数量可能是农户是否选择转变耕地使用方式的一个约束条件,而土地细碎化则可能是农户选择转变耕地使用方式的原因之一。

3 结论与措施

3.1 结论

通过使用2015年浙江省4县(市、市)的抽样数据,考察了山区农户转变耕地使用方式的问题。结果表明,农户转变耕地使用方式现象在南方山区普遍存在,反映出很多农户依然有较强的林业生产积极性;转为林业生产的大都是质量较好且更便于种植的适耕地,转变利用方式的耕地主要用于种植经济林,其次是竹林;转变耕地使用方式的农户的劳动力数量、平均年龄和女性劳动力占比明显大于未转变耕地利用方式的农户,但这些因素是否对农户耕地利用方式转变确实有影响还需要进一步研究。endprint

3.2 农户转变耕地使用方式的应对措施

与国家“退耕还林”工程相比,在林业经济效益方面,山区农户将耕地转为林地经营的行为,具有减轻财政负担、节省政策成本以及退耕成果更为稳定等特征,但过度盲目退耕,不仅改变了山区土地利用方式,还可能威胁到山区粮食安全[8]。为保证山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针对林区农户的转变耕地使用方式行为,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构建土地利用监测网络,规范转变耕地使用方式的行为。南方山区地少山多,耕地资源有限,粮食安全始终是集体林区农业生产的重要目标。为防止出现基本农田转为林地,以及高质量耕地大量转林地使用等问题,政府应建立集体山区耕地利用监测网络,对耕地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同时加强对变更耕地使用方式的农户的科学引导,降低盲目转林地,避免过度耕地转林地,严禁将基本农田转为林地经营,保障山区粮食安全。

2)开拓市场与技术支持并重,挖掘林业潜力。根据山区当地的气候、土壤条件,立足自身林业结构特点与立地适宜性条件,依托林区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优势,重点围绕已有林地做文章。一方面,要“跳出林业看林业”,以“互联网+林业”为着力点,同时依托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开拓国内外林产品市场;另一方面,要对山区农户进行技术支持与积极引导,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林业发展道路,实现生态经济协调发展。

3)加大生产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山区生产条件。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规模效应,对于适宜转为林地经营的耕地,应在符合国家生态公益林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山区,特别是贫困山区的林业生产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降低林业生产的外部成本,提高林地利用率,为生态型林业产业培育和发展提供必要条件[9,10]。在方便林农生产、提高林农收入的同时,将林区生态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真正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参考文献:

[1] 杨校生,格日乐图,魏 彬.我国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证追踪之一——農民的收入变化与行为分析[J].林业经济,2010(6):38-41.

[2] 彭代彦,文 乐.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女性化降低了粮食生产效率吗——基于随机前沿的南北方比较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6(2):32-44.

[3] 黄宗智.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1980-2010)——一个历史和比较的视野[J].开放时代,2016(2).

[4] 辛良杰,王佳月.耕地种植速生林的影响因素及其政策启示——基于山东省两市的农户调查[J].自然资源学报,2014,29(12):199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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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张晓旭,杨林超,金 晶,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对林业发展的影响研究[J].林业经济,2014(6).

[8] 易小燕,陈印军.农户转入耕地及其“非粮化”种植行为与规模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浙江、河北两省的农户调查数据[J].中国农村观察,2010(6):2-10.

[9] 王小军,谢 屹,王立群,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农户森林经营行为与影响因素——以福建省邵武市和尤溪县为例[J].林业科学,2013,49(6):135-142.

[10] 曹兰芳,王立群,曾玉林.后林改时期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动态趋势分析——以湖南省为例[J].世界林业研究,2014,27(4):65-7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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