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菜薹,紫菜薹的珍稀品种,俗称“大股子”,因其原产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一带而得名。其茎肥叶嫩,色香味美。清代的《武昌县志》、《汉阳县志》中有洪山紫菜薹“味尤佳,它处皆不及”之类的记载。
洪山菜薹在唐代已经是著名的蔬菜,历来是湖北地方向皇帝进贡的土特产,曾被封为“金殿玉菜”。洪山菜薹与武昌鱼齐名,为楚天菜肴中两种名菜,楚人赞誉为“绝代双骄”。
公元221年,割据江东的孙权自公安迁鄂(今鄂州),取“武而昌”之意,改“鄂”为“武昌”。一日,孙权偕母亲吴国太等一行出城游玩,途经东山(洪山),当地官员置酒相迎,席间杯盏交错,宾主尽兴。吴国太对一盘紫色菜肴赞不绝口,夸其甜脆清香,它处所不及。自此以后,每逢洪山菜薹上市季节,孙权必派人来索取,以供吴国太食用。公元229年迁都建业(今南京)后,孙权命地方官员每年将洪山菜薹运至建业,直到吴国太过世。孙权孝顺母亲一事在洪山引为美谈,洪山菜薹因此又被世人称之为“孝子菜”。
历来有人想在洪山以外种植红菜薹,尽管可以生长,但味道远远不及。王徒心《续汉口丝谈》上有关于移植的记载:“光绪初,合肥李瀚章(李鸿章之兄)督湖广,酷嗜此品,觅种植于乡,则远不及。乃掘洪山土,船载以归,然味道差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12月31日起对洪山菜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洪山菜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洪山乡、九峰乡、花山镇等3个乡镇所辖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