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振华
(山西省侯马市环境保护局 山西侯马 043000)
新时代背景下,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都促使环境问题逐步成为受到社会话题中被普遍关注的焦点。并且,由于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势头的突飞猛进,也促使以环境保护为理念的健康经济,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在此背景下,应如何妥善解决困扰已久的环境问题,是做到及时的亡羊补牢,还是要做到遭难来临前的未雨绸缪,从多年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来看,我们选择的显然是后者。但在现阶段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却依旧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唯有做出及时的协调与整改,才能为我国健康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相应的促进与推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以及延续“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导致我国诸多地区均发生了环境污染问题。但由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开展,逐步对环境污染的范围做出了有效的控制。如工业废气、废渣、以及废水的肆意排放,空气、土地、以及地下水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而通过环境监察执法,便可对企业及个人做出执法检查和群众信访调查,并由此采取强制的行政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从而避免了环境污染现象的逐步加剧,并由此促进了环境违法人员的环保意识提升。同时,通过环境监察执法,还能够对环保法律及法规等实施普及[1]。尤其当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或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中,便可对大众普及环保法律及法规,促使民众的环保意识得以激发或提升。并且,在此基础上,通过环保检查执法工作,还能够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于环境保护的参与度,成为环境监察管理中的一员。
在传统环境监察执法模式下,通常采取“先污染,再治理”的错误思路与方式,这不仅增加的环境监察执法的难度,更难以有效提升全民环境保护的意识。基于此,作为环境监察执法主体的队伍或人员,应从自身能力与素质抓起,以个人综合素质及能力的提升,来带动整体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提升。对此,便应针对环境监察执法队伍,进行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与此同时,还应通过“教育+实践”的模式,促进环境监察执法队伍整体执法与服务意识的提升。而在所采用的培训教材上,也应与时俱进。不仅要对环境法律法规做到细致的了解与掌握,更要从实际执法工作入手,通过实际行动来对环境保障政策做出全方位的贯彻。除此之外,在培训与教育结束后,还应通过严格的岗位考核,来对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进行个人能力与综合素质的综合性评估。且在评估通过后方可开展监察执法工作,以便为环境监察执法队伍,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在互联网+时代进入的今天,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信息通信技术等,在各个行业及领域中的应用范畴逐步加深,而将此类全新的技术,整合应用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之中,便可促使执法效率显著加强,并由此促进执法效果得到更为良好的保障。例如:我国各个省市地区的环境监察部门,其大多数情况下的工作都具有显著的独立性特点。虽然已经构建起全国范围内的环境监察公共服务平台,但受地方政策与地域差异的影响,也导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效率难以提升[2]。对此,应积极构建起全国性的环境信息网络辅助平台,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及整体监察执法工作细节等,进行网络端的信息录入。由此便可对环境监察执法力度进行参考性的调整,便于执法人员更好的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入手,在维护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公众形象的基础上,更为快速、便捷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除此之外,现阶段的行政执法已经进入到4G时代。即行政执法工作中,已经配备有4G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APP。该设备不仅能够对现场情况进行高速的反馈,更能对执法人员进行高度的定位,具有极为优异的应用效果,移动执法APP更加方便的可以在现场执法中将所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并上传至环境保护部,移动执法APP中存放有大量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现场执法所用到的法律条文提供了支持。对此,现阶段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也应以此4G执法记录仪和APP作为监察与执法的“全新武器”,这在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率的同时,也能够更为显著的提升环境监察执法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无论是各个省市地区的环境监察部门,或是执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人员,都应在切实了解自身环保意识的基础上,针对时代发展要求,进行有意识的环境监察执法探索与创新。同时,应明确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所具备的重要性。唯有如此,才能在新时期的今天,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遇到困难与挑战时,持续保持良好的进取势头,为我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努力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也才能在切实落实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过程中,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逐步完善,做出相应的促进与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