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俊杰
(苏州市循环经济推广中心 江苏苏州 215000)
苏州高新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促进城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笔者从近两年的工作实践体会到,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贯彻落实《苏州市关停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三年专项行动计划》,执行苏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规定的淘汰十小产业、整治十大产业,强化不达标企业关闭及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鼓励企业主动提高标准,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能。制定适合苏州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制,建立淘汰落后产能激励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对辖区落后产能企业进行关停或者搬迁改造,截止至2017年12月,已完成关停转移和重组化工企业23家,淘汰低效产能企业112家。
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分要求,切实落实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健全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执行“环保负面清单”,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严格的等量或减量置换,鼓励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和低污染、资源节约型项目,提高化工、涉重金属、危废等重点防控行业环境准入门槛。
按照《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重点针对化工、医药、化工、涉重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技术的推广和运用,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继续鼓励苏钢、宝化炭黑等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013年以来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82家,其中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通过验收的比例达到100%,其中30%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指标(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水平。
依据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原则,及时地了解和掌握了整个区域水环境质量情况,每年获取水环境监测数据近1万个。每月对区域内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14项水质指标的监测,6条主要河流15个断面进行13项水质指标的监测,并且每季进行全指标分析。同时,我们特别注意环境质量变化规律分析、环境质量变化原因分析,有理有据说清环境质量,每年编制年度环境质量报告和公告,用监测数据衡量水污染防治工作效果。
每年初就深入谋划当年度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制定COD、氨氮、总磷和总氮减排任务,以污染减排为抓手,多举措落实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太湖大型水生物打捞、畜禽养殖场关闭、生活废水减排等多渠道挖掘减排潜力,拓宽减排渠道,提高水污染物减排工作效率,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
本文认为今后水污染防治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控源截污,强化源头管控。目前集镇和农村地区污水基础设施仍然不完善,内河水质达标率不高;农村地区因村庄保留规划尚未明确,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尚未到位。所以要加强城乡污水雨水管网是建设进度,做好污水雨水分开收集处理工作。
二是加强水环境整治,提升河道水质。建设以京杭运河、浒光运河-浒东运河、胥江为三轴,以游湖湿地、诺贝尔湖等内部湖塘为点缀的“一网、三轴、多点”滨水生态景观和慢行系统,逐步改善京杭大运河、胥江、浒光运河-浒东运河等主要河道及游湖、诺贝尔湖、石湖等湖泊的水生态环境。实施建成区活水畅流工程,把优质水源引入到东部城区,全面提升建成区河网水质。
三是坚持制度创新,落实治理责任。以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加快环保领域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水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主管责任、环保监管责任和司法制裁责任,切实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保护水环境的强大合力。
四是坚持信息公开,加强社会共治。转变水污染治理理念,从单向度管治转向社会共治,善用互联网、新媒体,畅通干群沟通渠道,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加强水污染有关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积极开展舆论引导,推动理性、建设性的公众参与,不断增强全社会齐管共治水污染防治的能力水平。
在今后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苏州”的工作要求,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战役,确保我区水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