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劲松,易云飞
(1.长江水利委员会 长江科学院,湖北 武汉 430010;2.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西藏 拉萨 850000)
西藏自治区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26°50′~36°53′N、78°25′~99°06′E,土地面积123万km2,平均海拔4 000 m以上,群山连绵、冰川林立,被称作“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是我国重要的江河发源地、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安全屏障,也是我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藏的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特殊,环境承载力低,生态环境脆弱,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一些地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草场退化、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全区土壤侵蚀面积为42.2万km2,占全区总面积的34.4%。其中,冻融侵蚀面积32.3万km2、水力侵蚀面积6.2万km2、风力侵蚀面积3.7万km2。近年来,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时期的西藏,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生产建设活动,不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破坏地表和植被,给自然生态造成了不利影响。如何最大限度地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是水土保持部门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全区水土流失防治,全力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保护西藏生态环境,建设“美丽西藏”和“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西藏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水土保持规划和基础研究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依据和保障,是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行动指南。目前,《西藏自治区 “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已通过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联合审批,《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已编制完成;自治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出台了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编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专项研究报告;初步建立了“一江两河地区”和“藏东横断山区”土壤侵蚀数据库,组织编制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定额;启动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活动,并于2016年联合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举办了西藏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高端论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基础工作的扎实推进有力地推动了西藏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
搞好西藏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新建生产建设项目均要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近年来,自治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2012年至今全区累计有2 100余个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是生产建设项目开工的前提,而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则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关键。西藏自治区非常重视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坚持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联动,政府和群众监督相结合,行政和法律措施并举,2012年至今全区累计对830余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回头看”,涵盖了交通、矿业、能源、水利、电力、民航、铁路等多个行业,累计下发监督检查整改意见430余份,约谈生产建设单位3个,对4个生产建设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在自治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实现了全区74个县(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覆盖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常态化,较好地推动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保护和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
预防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破坏,治理则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1998年,自治区在拉萨市曲水县的热堆沟开展了首个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治水新理念,按照《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要求,建立了政府主导、水保搭台、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优先在人口密集区、江河源头区、水源保护区、精准脱贫区、集中连片区,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牧业和农牧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全区水利部门已累计投入2.53亿元,在“一江两河”河谷、“三江”流域中上游、藏西北草场沙化区,以及重点城镇等地实施了37个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75 km2,项目区内水土流失面积明显减少、强度等级明显降低,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按照水利部关于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部署,自治区积极启动了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开展的墨竹工卡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试点,顺利通过了水利部验收;启动了山南市 “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将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技术运用到水土保持监管中。2015年,自治区水土保持局与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就卫星遥感监测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进行了合作,利用SPOT-2卫星影像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区域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工作。2016年,自治区水土保持局与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合作交流,利用低空遥感无人机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工作,合作开展了墨竹工卡县驱龙矿区铜多金属矿建设工程、甲玛铜多金属矿二期建设工程、省道203线普当村至南木林县改建工程、强布水库及恩久塘灌区工程、雅鲁藏布江大古水电站等5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工作。2017年,自治区水土保持局联合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共同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分类管理,面向社会公众开发了水土保持“互联网+”咨询服务平台,使水土保持公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取得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必须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自《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实施以来,西藏各级水利部门积极开展了水土保持进党校、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地“四进”活动,先后开展水土保持专题宣传活动50余次,宣传受众达到1万余人(次)。在大中学校举办了“预防水土流失、建设美丽西藏”签名倡议活动,组织水土保持专家接受媒体访谈,在新华社、中国西藏新闻网、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等媒体发布新闻稿30余篇。树立大型户外广告牌若干,累计发放各类水土保持宣传资料1.1万余册。特别是联合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举办的西藏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高端论坛,有效引导社会各界聚焦西藏的水土保持工作,提高了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以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为主线,加强生产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间联动机制,建立水土保持挂牌督办和约谈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对问题突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坚决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依法处罚等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积极与区内外相关部门、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合作,开展西藏水土保持政策理论研究、水土流失消长分析,加强水土保持关键技术与试验示范研究。加强地方水土保持规程规范建设,研究制定水土保持效益评价体系,探索建立西藏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大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善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实施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着眼于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坚持水土流失治理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边境乡村倾斜。本着资金投向相近或目标一致、不改变资金性质和资金用途的原则,积极协调不同部门和行业携手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建立多部门、多渠道、多形式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制定资金补助、项目扶持、技术培训推广等优惠政策,调动全社会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积极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培育、引进和扶持与水土保持密切相关的产业。
不断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强化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逐步完善基层水土保持机构和队伍,加强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评选活动,表彰和奖励水土保持先进单位和个人,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齐抓共管格局和强大合力。
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抓好水土保持国策教育,不断把水土保持“进学校、进党校、进农村、进工地”活动引向深入,突出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知识教育,在水土保持重点地(市)联合中小学校开展水土保持师资培训,着力打造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不断提升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水土保持是西藏生态文明不可缺少的重要核心组成部分和生态建设的关键性举措,是西藏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任务。近年来,西藏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得到加强,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和生态安全等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同时也应看到,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与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西藏自治区将继续大力推进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及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为建设“美丽西藏”和“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西藏可持续发展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