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辽宁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的介绍,分析讨论辽宁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支持存在的困境,主要是“两权”抵押开展不广泛,抵押物价值难以评估,配套体系不健全。尝试提出包括强化政府在土地流转金融支持中的引导扶持作用、完善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建立金融支持配套支撑服务体系在内的土地流转的创新金融支持体系。
【关键词】土地流转 资金供求 金融支持
一、辽宁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辽宁省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初步建立。2012年全省已经在35个县市区建立了364个土地流转市场或交易大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体系已初具规模。根据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年初公布的文件,2015年在对全省20个县145个村的1400多个农户农村土地流转状况调查显示,27.1%的农户参与了土地流转,流转面积占全部农户家庭耕地经营面积的28.7%,全省农村土地流转开始进入上升和活跃的阶段,土地流转程序日趋规范,流转对农民增收开始发挥作用。
二、辽宁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支持存在的困境
尽管近年来辽宁省在“三权”抵押贷款方面做了一定的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满足土地流转的资金需求方面依然存在不足。
(一)“两权”抵押开展不广泛,流转土地贷款难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在我省开展并不广泛,仅有信用联社或农商行等少数银行参与,国有大银行参与度较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以及贷款公司或农村合作社更倾向于为农户提供小额、短期灵活的贷款,但这对于流转大户来说小额贷款杯水车薪。
大额贷款在抵押物品上比较单一,一般仅限于对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并不能将地上附属物或其他农业设施捆绑进行抵押,而且通常信誉较好的老客户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要放贷对象,土地流转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贷款方面依然比较困难。而且一般出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之外的贷款利率相对较高,资金成本较大,这样就无形中提高了贷款的门槛。
(二)抵押物价值难以评估,抵押物变现困难抑制金融机构的贷款意愿
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农业经营的产业化,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将使农业生产的金融需求呈现主体更为集中、资金需求额度更大、农业生产风险更加集中的趋势。这就意味着农业金融机构将对农业生产者提出更高的资金担保及保险的要求。两权抵押贷款具体操作尚处于探索的阶段,农村土地、房屋价值评估缺乏独立机构,价值评估多为金融机构内部核定,难以使贷款双方达成一致。另外,金融机构对违约收回的土地经营权及时保值地处置变现,都是亟待解决的难题。
(三)促进土地流转金融支持的配套体系不健全
1.目前市场上缺乏专业的有公信力的“两权”价值第三方评估机构。行业内也没有针对“两权”价值的标准,由谁评估、如何评估、参照标准等均不够规范,评估结果缺乏法律、政策依据。这导致银行发放贷款时普遍采取内部评估,凭经验来确定抵押物评估价值。但由于农村土地因地形地质肥力、经营项目、农户种养技术等不同,价值差异很大。因此,银行的估价往往与贷款农户存在不小的分歧。
2.农业保险发展较为缓慢。土地流转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而农业生产抵御自然风险能力较低,经营风险大。因此,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将加大对农业保险需求,而目前,农业险种数量、投保覆盖面都不能满足农业规模经营的需要,这也抑制金融机构对农业生产的支持。
三、推进土地流转的创新金融支持体系
(一)强化政府在土地流转金融支持中的引导扶持作用
由于农业生产本身风险较大不可控,农业贷款的抵押物品较少且变现困难,涉农金融机构的盈利区间较小,目前涉农金融机构如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贷款比重有逐渐下降,商业性逐渐强化的趋势。这不利于农村土地的加快流转。政府应对涉农金融机构信贷投向进行引导,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提出相应规定。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银行、信用联社、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系,探索适应不同生产经营项目的金融支持模式。政府应充分利用财政支农资金,撬动杠杆,盘活金融之水,建立和完善涉农贷款的风险共担和代偿机制。
(二)構建完善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是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支持的核心,应根据农村土地流转金融需求的新特征、新要求,应构建一个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相结合,非正规金融作补充的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支持组织体系。
(三)搭建土地流转金融支持配套支撑服务体系
1.发展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土地经营权挂牌交易市场,拓宽信用担渠道,解决资产变现难问题。从贷款对象、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支持措施、试点监测评估等方面,联合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助推“两权”抵押贷款。
2.继续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土地流转是农业经营主体更加集中,经营者投入资金规模加大,而我国农业自然灾害频繁,因此农业经营者的避险需求增加,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也将会大大增加。但是出于资金的避险目的,商业性保险往往缺乏针对农业生产提供保险的意愿,也不愿为银行贷款提供保证保险。因此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推进土地流转金融支持的重要环节。
3.进一步释放互联网金融对土地流转市场的“活水”作用。农村网络覆盖率提升,提供了互联网金融产品触达农户的机会。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其在小微金融领域有更具支付和便捷性的优势。互联网可以依托商户或网络平台获取农户的数据、信用情况并根据数据设计个性化的金融产品。
(四)培养扎根基层的金融服务人才
涉农金融机构下沉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进入农村,为农村及农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离不开熟悉农村情况,与农业、农民紧密联系,扎根基层的信贷人员。应加强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才队伍建设,调动基层创新积极性。培育具有涉农金融业务开拓创新能力、熟悉农村金融市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芮桂杰,张姝哲.辽宁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问题研究[J].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12月.
[2]张姝哲.辽宁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研究[J].商情.2016年48期.
[4]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课题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金融支持研究——以四川达州市为例[J].三农金融.2011年第2期.
[5]周建巨,何晟浙.江安吉农商行创新信贷模式 推动村庄美丽升级[N].人民日报.2016.09.04[EB/OL].http://www.lnzfbgt.gov.cn/zwgz /dcyj/201603/t20160323_2097595.html.2016年03月23日.
作者简介:张姝哲(1984-),女,辽宁沈阳人,汉族,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学金融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