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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理工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山东 淄博 255000;2.山东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淄博 255000)
近20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山东沿海地区已逐渐成为韩资重要的海外投资地。1988年,韩国在山东投资金额为416万美元。1992年中韩建交后,韩国在山东投资金额为6000万美元[1]46。据山东省商务厅的数据,2017年韩国在山东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3.2亿人民币,其投资的半数以上被注入到青岛、烟台和威海等山东沿海地区。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山东沿海地区地理位置的优势、便利的交通运输网、宽阔自由的国际市场以及由来已久的跨海贸易传统。
山东沿海地区与朝鲜的跨海贸易主要始于古代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由《史记·货殖列传》记载:“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鱼盐。”[2]205可知,在古代的齐国时期,山东地区就以盛产盐,丝绸与麻等纺织品。而盐与丝绸,又是与民生相关的重要物资,尤其是丝绸更是达官贵人喜爱和服饰用品,加之当时诸侯国之间贸易交流频繁,山东沿海地区发展与对外贸易的地理优势凸显。
在此背景下,商业交易的互通有无基本原则,促成了山东沿海地区与朝鲜之间经贸关系的形成。《管子·揆度》记载:“令诸侯之子将委质者,皆以双武(虎)之皮,卿大夫豹饰,列大夫豹幨。”[3]524据此可知,齐国贵族穿戴裘皮之风尤甚。裘皮盛产之地多为树木茂盛的丘陵地区或山区,而齐国的国土地势相对平坦,裘皮的产量颇受局限,因此齐国存在与周边国家互通有无,藉以缓解贵族对裘皮制品的需求。而朝鲜则盛产的裘皮,可以填补齐国市场的短缺。《管子·揆度》记载:“桓公问于管子曰:吾闻海内玉币有七荚,可得而闻乎?”管子对曰:“……发朝鲜之文皮一荚也,汝、汉水之右冲黄金一荚也……天下之数,尽于轻重矣。”[3]485
此时的朝鲜陆路邻国是齐国北邻的燕国,燕国虽具有“鱼盐枣栗之饶”但无“桑麻”之优势。故齐国可以解决朝鲜对丝绸的需求。因此,齐国就成了朝鲜进口丝绸制品的重要货源国。
据考证,山东沿海地区与朝鲜之间的贸易路线存在两种可能。一是从齐国西部北上,经由燕国陆路到达朝鲜;二是从齐国东北部的荣成、文登等地经海路到达朝鲜。对于海上贸易路线的确切位置,学术界尚有不同见解。随着齐国文物在朝鲜半岛不断出土,山东沿海与朝鲜之间贸易路线的争议有望得以明确。从全罗南道的完州出土的3件直刃青铜剑、庆尚南道的蔚山出土的铜鼎、庆尚南道的金海市出土的两颗水晶珠等文化来看,全部出自于战国时期的齐国[4]18-20。由此可以断定,从战国时期的齐国始,山东沿海地区与朝鲜的跨海贸易已经开始。
汉代著名文学家司马相如所作《子虚赋》对此也曾言及。据《子虚赋》所载,“且齐东者钜海,南有琅邪,观乎成山,射乎之罘,浮渤解,游孟诸。邪与肃慎为邻,右以汤谷为界。秋田乎青邱,彷徨乎海外”,即齐国东临大海,琅琊(青岛)、成山(荣成)、芝罘(烟台)都是海边的著名景点,可在秋天到朝鲜打猎[5]229。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齐人徐巿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请得斋戒,与童男女求之。于是遣徐巿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6]181。学术界对徐福东渡路线有三种不同解释。一是徐福从青岛的琅琊台率船队出发,经辽东半岛到达朝鲜半岛西海岸,再穿过对马海峡,到达日本北九州和歌山等地;二是徐福从江苏连云港的赣榆出发,横渡黄海,或至朝鲜半岛穿过济州海峡抵达日本九州,或直达日本;三是徐福从山东半岛的芝罘到蓬莱,沿着齐国开辟的古代“东方海上丝绸之路”到达朝鲜半岛南,最终进入日本[7]7。
据《史记》所载,徐福为齐人。因此,徐福的出海是沿着春秋战国时期齐国与朝鲜海上航线的可能性极大。同时,徐福去处为蓬莱、方丈(仙山名称)和瀛洲三地。其中,蓬莱和方丈为我国道教传说中虚幻的神居住之处,瀛洲则为济州岛的古代地名。因此,徐福东渡的路线最可能的路线是:荣成或烟台出发,经济州岛到达日本。
据唐代地理学家贾耽的《海内华夷图》载,当时汉武帝进攻卫氏朝鲜的两条通路,正是陆路的营州入安东道,与海路的登州海行入高丽渤海道[8]111。由此可知,汉朝山东沿海至朝鲜海上航线又增加了登州(今蓬莱)这一出海点。
秦汉之后,得益于唐朝与新罗(朝鲜古称)之间“朝贡贸易”的兴盛,登州的重要地理地位优势日益明显。早在西周时期,周王朝就规定各封地的进贡义务。进入西汉时期,朝贡的范围也由国内封地扩大到海外藩国。为彰显对藩国的体恤与关爱,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对朝贡藩国赠与大量赐品。如此一来,宗主国与藩国的频繁互动,出现了大量商品的变换流动,这被称之为“朝贡贸易”。
盛唐之时,为了规范藩国使臣的朝贡,登州成为朝贡贸易法定港口。因此,大批朝鲜使节、学者、留学生和僧侣经登州进入中国,在登州还设立了专门接待新罗人的新罗馆。
此后,宋元时期的对朝鲜海上航线基本仍以登州为中心。到了明朝时期,登州更是成为朝鲜与山东内陆经贸联系的重要交通枢纽。据明朝天启四年(1624年),朝鲜冬至使金德承在《天槎大观》中提到的山东地点有:庙岛群岛的城隍庙、砣矶岛、沙门岛(今长山岛),登州府、黄县、莱州府……禹城县、平原县、德州。此时,登州更是成为山东沿海地区辐射整个朝鲜半岛的中心港口。其到达的朝鲜半岛的港口包括朝鲜平安北道的身弥岛、大同江的椒岛,韩国礼成江的乔桐岛、江华岛、京畿道的南阳、唐恩浦等地[9]57-58。
综上所述,至明清前期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之前,山东沿海地区与朝鲜展开跨海贸易港口的地点主要有现在威海的荣成、烟台的蓬莱和青岛的琅琊等地。其中蓬莱更是在长达1500年时间里,逐步发展为对朝鲜朝贡贸易的主要港口。
自山东沿海地区与朝鲜建立跨海贸易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国家间贸易活动一直占据主导地位。齐国初期,虽然提出“通商工之业,便渔盐之利”的发展经济方针。但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作为重要战略资源的盐、铁,不能列为民间贸易的范围之内。因此,齐桓公执政时期,齐相管仲提出了管控重要物资的“管山策”和“管海策”,即“管山海”经济思想。“管山策”核心是“戈矛之所发,刀币之所起也”,即铁是生产农具、兵器和钱币的重要来源,因此国家必须控制铁的冶炼与使用。而“管海策”则是把海水提炼出的盐作为与其他国家交易的中作为“制衡物质”和“主营业务”来集中管制。因此,齐国制定盐铁的垄断政策,禁止民间经济活动的介入。关于丝绸方面,虽然难以在文献中发现有关禁止贸易的记载,但是鉴于当时的航海技术的欠发达以及中朝之间隔海相望的地理位置,民间鲜有能力跨越海路而进行私营贸易,因此山东沿海与朝鲜的海上丝绸贸易,只有在国家间贸易的情况下才可能得以实现。
此外,从全罗南道发现的铜剑和庆尚南道发现的铜鼎、水晶珠等齐国时期的文物来看,同样难存在民间海上贸易的可能。因为不管是铜剑、铜鼎或水晶珠,都不是一般“富贾”能够触及的贵重物品。所以山东沿海与朝鲜跨海贸易的建立,对铁器、丝绸、毛皮、青铜器等物品进行贸易的活动,是以国家间的贸易形式进行的。
齐国灭亡之后,中朝之间的贸易往来基本上以朝贡贸易的方式进行。特别是自唐朝之后,中国历代王朝均以“物产丰饶之大国”自居,对朝贡之藩国都给予丰厚赐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民间商业上的物资流动,不利于自由经济贸易的发展。
秦汉时期,山东沿海对朝鲜的民间跨海贸易逐渐出现并形成。在济州岛考古出土的秦汉时期的五铢钱、货泉、货布、大泉等齐地货币的出现,加之在朝鲜西南海岛上出现的“货市韩中”现象,也说明秦汉时期对朝的跨海贸易中民间贸易已经有一定的发展。
但这并不足以改变国家间贸易占主导地位的局面。进入唐朝时期,“朝贡贸易”更是发展迅速。此段时间内,新罗以朝贡、献方物、贺正、表谢等名义共向唐派使节126次,唐以册封、答谢等各种名义向新罗派出使节34次,双方使节往来总计160次之多[10]30。 新罗不仅向唐朝朝贡次数多,而且数量及种类庞大。新罗向唐朝进献的物品主要有:朝霞绸、朝霞锦、鱼牙绸等织物;金、银、铜等金属;人参、牛黄等药材;马、果下马、狗、鹰等动物及海豹皮等。唐朝向新罗输出的物品有:彩素、锦彩、五色罗彩,娟、帛等织物;锦袍、紫罗秀袍、银细带等衣物;……还有茶种子、白鹦鹉、佛牙、甲具等[11]53。虽然双方朝贡交易次数多、数目大,但是并不是商业经济行为,而是互赠行为。双方这些数量巨大的物品互换,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中朝民间贸易的积极性。
从双方“朝贡贸易”的种类来看,丝绸制品、贵金属制品和特产是双方共同的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原为中国特有商品的丝绸已经不再是中国的贸易优势。对比唐朝的丝绸,新罗的朝霞绸、朝霞锦、鱼牙绸等丝绸物品不仅种类多,而且工艺水平不输唐朝丝绸。因此,从贸易物品的水平来看,唐朝与新罗之间已经形成“平等的”贸易伙伴关系。
这一时期虽然“朝贡贸易”仍然占据中朝贸易的主导地位,但是朝鲜民间商人到唐朝进行跨国贸易已经具有相当规模。而且新罗商人的大批到来,打破了秦汉时期仅有中国商人入朝进行国际贸易的局面。因此,唐朝与新罗之间的民间海上贸易已经形成良好互动的氛围。
然而到了唐朝中后期,安史之乱重创唐朝元气,使其社会经济出现较大的动荡,朝贡贸易也呈现出难以为继的局面。为了缓解经济压力,唐开元二年(714年),朝廷在广州设置市舶使,用来监督、管理民间海上贸易。
由于唐朝中后期允许并认可民间贸易,大量新罗商人通过海路到蓬莱从事跨国贸易活动。此外,他们还通过山东内陆和江淮地区的水路长途贩运,进行居间贸易,北起登州、莱州、密州、青州、淄州,东到海州涟水,西到徐州,南到楚州、扬州、苏州、明州,形成新罗人的商业网络[12]40。
唐朝灭亡后的五代十国时期,中朝间的朝贡贸易继续。918年,高丽王朝建立,其与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政权均维持着朝贡关系,其与中国中原王朝的交流主要是利用朝鲜半岛西北海岸的翁津与蓬莱[13]154。但到了宋元之时,山东沿海与朝鲜的跨海贸易却出现了衰落。这是因为,元朝中后期的海运中心由蓬莱转移至江苏太仓。
洪武元年(1368年)明朝建立后,政府延续汉、唐时朝的对外政策,主张积极发展与海外诸国间的朝贡贸易。同时由于明初就存在“倭寇”等边患,挑战着明朝的权威[14]138,对于民间贸易,洪武四年(1371年),明廷以倭患为由实行海禁政策。民间跨海贸易在法律上被禁止的同时,明朝与朝鲜的朝贡贸易、明朝与朝鲜的国家间“公贸易”反而更加兴盛。“公贸易”出现于明成祖朱棣即位之后,泛指明朝派使臣赴朝鲜进行的交易活动。由于明成祖朱棣特别依赖宦官,并经常派遣宦官出使朝鲜。因此这些交易往往由担任使臣的明朝宦官担任,所以又被成为宦官贸易。朝鲜纳贡的物品多为丝绸制品、贵金属制品及裘皮等,而明朝回贡的物品则包括印章、儒家经典、棉服、牌文等册封证书及丝绸、金银首饰等物品。而公贸易方面,朝鲜使臣热衷于绸缎、书籍和药材,明朝使臣则喜爱苧麻布、貂皮、高丽参等物品。
综上所述,自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开始,经山东沿海地区的中朝跨海贸易基本上以国家间贸易为主导。齐国时期为第一阶段,此阶段的特点是国家间的海外贸易;唐朝至明清时期而第二阶段,此阶段的贸易为朝贡贸易,也就是互换贸易。特别是朝贡贸易,并非基于经济发展基础上的贸易行为,而是基于国家间从属关系下的物品互赠。虽然民间贸易呈现间歇式存在,在特定时间内甚至规模较大,但是往往由于政治原因被朝廷限制。
纵观山东沿海与朝鲜跨海贸易的历史,可以发现两个鲜明特征。第一,地缘政治因素起到关键性作用。虽然山东沿海地理位置优越,但是中朝之间的跨海贸易关系的确立是得益于古代中韩之间的政治关系。中国作为宗主国、朝鲜作为藩国,受朝贡制度的影响,促成了中朝之间在山东沿海地区朝贡贸易及民间贸易的发展。特别是唐朝时期把蓬莱作为朝贡贸易的专门港口,带动蓬莱、荣成等地积极发展对朝鲜的民间贸易。然而,元朝时期,由于朝贡贸易中心南移到江苏太仓,蓬莱等地的对朝鲜跨海贸易较之前削弱了。因此,山东沿海对朝鲜贸易的发展,虽然存在地理位置的优势,但是其受地缘政治的影响不容忽视。第二,由于历史上朝鲜的尊华慕华思维,也为山东沿海与朝鲜跨海贸易提供了文化氛围。箕子朝鲜、卫满朝鲜、汉四郡设置、唐朝出兵帮助新罗统一、元朝远征高丽等,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华文化向朝鲜半岛的传播。因此,古代山东半岛与朝鲜贸易的发展受到了众多非自身因素的影响。其中,古代中朝两国的政治关系、朝贡制度,对山东沿海地区对朝鲜跨海贸易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些无疑也为现今山东沿海发展与朝鲜半岛的经济合作和贸易提供了很好的历史基础。
作为山东经济发展的桥头堡的青岛、烟台和威海等山东沿海的重要地区,经过近两千年与朝鲜的跨海贸易,确定了如今对朝鲜贸易的重要地位。但历史上长时间朝贡贸易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对山东沿海地区的民间自由经济贸易的发展并没有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朝贡贸易不属于经济行为,而是政治层面的互赠行为。因此,古代山东半岛与朝鲜的跨海贸易不能起到发展民间经贸、增强综合国力的作用。即便如此,古代山东沿海与朝鲜的跨海贸易为促进两国相互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今天山东沿海与韩国的经贸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历史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