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更要有实 让河长制真正成为治水良方

2018-01-31 01:05
治淮 2018年8期
关键词:全面推行河长制河湖

本 刊

7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部长鄂竟平表示,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另有29个省份设立村级河长76万多名,打通了河长制“最后一公里”。通过实施河长制,中国的江河湖泊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有的河湖还实现了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重大转变。

河长制作为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河长的牌子在河边竖起来了,就能“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河长制是一项先行先试的举措,是建立在我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制度、自然条件禀赋以及水生态环境治理状况的基础上的,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必须充分认识落实河长制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依靠全社会的力量,群策群力,逐项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河长制长效机制的建立,充分发挥河长制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蕴含的优势和能量。

河长制全面实施以来,各地取得了突出成绩,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通过体制机制的梳理加以解决。例如河长制工作的连贯性如何解决,跨界河湖的监督与考核如何实施,第三方监测评估的绩效考核如何开展,河长制信息化的建设如何推进等。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未来需要进一步发挥好部级联席会议的作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协调联动,发挥合力;进一步落实好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解决考核谁、考核什么和考核结果怎么用的问题;进一步应对好社会监督,建立曝光反馈和处理机制;进一步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宣传和贯彻工作,形成河长制落地生根的统一认识和良好氛围;进一步准备好因地制宜的实施方案,通过“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编制,梳理问题,解决河流痼疾。

全面推进河长制,已有的流域和区域管理相结合、水资源统一管理等水管理模式,将面临全面适应和改革创新问题,对加强流域管理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因此,在河长制的推进过程中,流域管理机构既不可缺位,也不可失位。要按照《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对照流域机构任务,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推进流域综合管理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深度融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完善流域水利综合监测站网体系,加强重要河湖和跨省河湖的监督性监测和动态监测,搭建流域片河长制信息交流平台,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运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宣传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充分发挥流域机构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

戴上了“河长”的帽子,等于是挑起了河湖治理的担子。对照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各级河长应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社会公众也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减少各种污染源产生,改变乱排乱到、乱挖滥采、乱占滥用的习惯,主动参与到河湖治理工作中来,形成政府和公众协同治水的良好局面,共同维护好我们的河湖生态环境,让河长制切实发挥出河湖治理的作用,真正成为一剂治水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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