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于2010年5月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而成。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是新中国第一个恢复建设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和最早建成的钢铁生产基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钢铁事业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被誉为“新中国钢铁工业的摇篮”“共和国钢铁工业的长子”;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最大的产钒企业,是我国最大的钛原料和重要的钛白粉生产基地。自1948年恢复生产以来,鞍钢已经走过了70周年发展历程。尤其是1978年至今,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鞍钢的发展也进入了快车道。四十载风雨兼程,鞍钢人勠力同心,充分发扬“创新、求实、拼争、奉献”的“鞍钢精神”,让“共和国钢铁工业的长子”焕发出勃勃生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鞍钢肩负“再创长子辉煌,成为国之重器的钢铁脊梁”时代重任,深化企业改革,推进转型升级,成功地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钢铁企业振兴发展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国家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经过四十年的发展,鞍钢已成为由钢铁、矿业、钒钛、金融贸易、工程技术、化工、综合实业、信息和物流能源等多个产业集合组成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形成跨区域、多基地、国际化的发展格局,主要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拥有普钢、特钢、不锈钢和钒钛等完整产品系列,造船用钢、铁路用钢、军工用钢、汽车用钢、核电用钢、桥梁用钢、石油石化用钢、家电用钢、集装箱用钢、电工钢、钒钛等系列产品国内领先,不仅在我国航空航天、国防军事、能源化工、工程机械、交通运输等领域占据重要地位,而且在世界许多国家重大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
四十年来,鞍钢生产规模由1978年的铁640万吨、钢686万吨、钢材385万吨,提高到2017年的铁3395万吨、钢3576万吨、钢材3317万吨,分别增长了5.3倍、5.2倍、8.6倍;销售收入由1978年34亿元提高到2017年的1878亿元,增长了55倍。2018年,鞍钢以277.92亿美元的营业收入第五次进入世界500强,位列榜单第428位。
1978年至今,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鞍钢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光辉历程,企业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焕发出勃勃生机,实现了“旧貌换新颜”。回顾鞍钢四十年的改革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1978年12月-1993年11月:鞍钢改革的起步和探索阶段(扩大经营自主权、转换经营机制阶段),从改革开放初期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用了15年时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提出要让企业有更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改革方向。鞍钢的改革从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起步,开始了转换经营机制的探索。这一阶段,鞍钢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各种形式经济责任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1979-1986年,是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标志的经营机制第一步转换。一是实行“上缴利润承包”的经济责任制。二是根据国家第二步利改税的方案,实行上缴所得税和调节税。鞍钢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基层厂矿普遍推行了厂长负责制试点,通过落实经济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发挥利益机制的激励作用,开始从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
1987-1992年,是以承包经营和三项制度改革为主要标志的经营机制第二步转换。1987年,鞍钢与国家实行“三包两保一挂钩”总承包,1988年,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鞍钢内部实行承包经营,先后采取了“综合效益”“一体两翼”“宝塔式风险责任”承包和目标升级责任制四种改革形式,并相继推出分配制度、用工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三项制度改革,创造性地推出“科研单位企业化,研究成果商品化”的新科技体制和“六位一体”经济承包责任制的技术改造模式。
1993年是以执行分税制和综合配套改革为主要标志的经营机制的第三步转换。经国家批准,鞍钢提前结束了与国家的总承包,开始执行分税制,享受了免税“两金”和提高折旧等政策。出台《鞍钢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开始全面开展综合配套改革,初步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工人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上岗靠竞争,收入凭贡献”的新机制,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二)1993年11月-2002年11月:鞍钢改革的攻坚阶段(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阶段),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之前,用了9年时间
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从1995年到2002年,为了促进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鞍钢连续8年开展了“鞍钢失掉一汽传统市场的反思与警策”“如何振兴鞍钢”等大讨论,使广大职工摒弃了“等靠要”等计划经济旧观念,树立了市场是企业的生存空间、用户是上帝、资金是企业的血液等市场经济新观念,为推动鞍钢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鞍钢制定并实施了“精干主体、分离辅助”总体改革方案,初步形成了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框架;精干主体,分批将74个集体所有制企业与主办厂分离;实施资产重组,推进股份制改造,1997年创立了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和深圳分别上市;适应“债转股”改革,对22个主体生产单位进行资产重组,组建了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积极引进、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走出了一条“高起点,少投入,快产出、高效益”的老企业技术改造新路子,迅速改变了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落后陈旧的面貌,主体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到2000年底,鞍钢圆满完成了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任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被党和国家领导人称赞“旧貌换新颜”。
(三)2002年11月-2012年11月:鞍钢改革的深化阶段(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之前,用了10年时间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对国企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这一时期,鞍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影响鞍钢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紧紧围绕鞍钢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要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不断深化改革,调整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主辅分离,采取“先分离后分立”的方式,将23个辅助单位从主业分离,成为独立法人。辅业改制,先后完成鞍钢建设总公司等10家单位改制工作。
实施资产重组,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2006年整合重组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和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钢铁主业实现整体上市。实现股权多元化,与德国蒂森克虏伯公司合资建设年产40万吨镀锌板生产线、与冀东水泥合资建设年产140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
构建母子公司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责权对等原则构筑母子公司管理模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钢铁主业组建了董事会、监事会,在国务院向鞍钢派驻监事会的同时,集团公司向子企业派驻监事会。
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激发企业活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形成以业绩用干部、靠能力定取舍的竞争局面。深化用工制度改革,打破劳动用工终身制,推行全员达标培训、竞争上岗,做到员工能进能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对管理和操作人员实行岗薪工资制,对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对科技人员实行科研项目效益工资制。
推进鞍攀联合重组。2010年5月21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鞍钢与攀钢联合重组,成立鞍钢集团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2010年至2012年,制定《鞍钢集团公司推进鞍钢与攀钢重组整合实施方案》,明确集团公司战略目标、各业务模块融合思路和整合措施;出台《鞍钢集团母子公司运行规则》等制度文件,明确鞍钢集团公司与子公司权责,指导鞍钢与攀钢重组整合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重组整合工作计划的安排,鞍钢与攀钢陆续开展了频繁的交流互访调研活动,各专业按计划有序推进实质性重组整合。
(四)2012年11月至今: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开端,鞍钢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开启新时期改革发展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在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指引下,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1+N”文件顶层设计构建完成,“十项改革试点”深入推进,重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发生了重大变革,与市场经济的融合更加紧密,规模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有效发挥。
2013年-2015年,鞍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以2012年12月28日启动规范建立董事会工作为标志,拉开了新一轮深化改革的大幕。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鞍钢集团深化改革指导意见》,推动各级董事会建设,构建了“2+8”战略管控架构,建立授权体系,实施企业分类,完成了从产线管理向集团管控的转变,为进一步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6年以来,鞍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要求,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和实效导向,紧密围绕调整、改革、创新、加强党的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大刀阔斧推动改革攻坚。按照“2016年重点突破、试点先行,2017年向深度广度推进、配套完善,2018年进入改革攻坚期”的总体思路,完成公司制改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构建完善战略管控模式下差异化管控体系,落实各类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全面实施契约化经营,积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各项改革举措压茬推进,基本完成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管控模式、管控架构的构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实现了“四个转变”,即:各级企业向独立市场主体转变、企业从保生存向求发展转变、集团管控模式向战略管控转变、公司治理向两个“一以贯之”融合转变。攀钢全面深化人力资源改革,2014年来劳动用工总量减幅46.8%,人均钢产量增幅50.62%,成为此轮国有企业减员增效的典范,冗员突出难题得到根本解决。
改革开放以来,鞍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鞍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改革创新与转型升级,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改革发展的“根”与“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鞍钢党委坚定不移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这一根本原则,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立足鞍钢改革发展实际和党建工作实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为实现“钢铁强国”目标提供了坚强保证。
1.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1978年5月,中共中央党校校刊及《光明日报》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后,鞍钢党委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讨论,共召开讨论会2136次、座谈会1894次、学习报告会278次,举办学习班1896个,参加职工4.8万人次,批判了“照办论”“走捷径”等谬论,冲破了“两个凡是”的禁锢,树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使鞍钢驶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正确轨道。1981年开始,利用开办厂处级以上干部读书班和短期脱产轮训班,集中组织学习《邓小平文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讲话精神;2000年至2010年,鞍钢各级党委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作为重中之重,编发学习材料,举办各类学习班、培训班,进一步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人心。党的十八大以来,鞍钢党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谋划和推进工作的总纲和主线,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讨论交流,推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有力推动了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2.推动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四十年来,鞍钢通过“五个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水平。抓好制度建设,把理论学习工作列入首要议事日程,特别是2013年以来,每年以党委一号文件印发理论学习文件,明确学习内容、方式、要求,严格管理、严肃考核。抓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从1983开始的整党,到1996年“三讲”集中教育活动,再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鞍钢党委严格落实中央要求,严密安排部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发挥党员作用。抓好关键少数学习,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这一“龙头”作用,每年印发学习安排,开展学习督导、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0余次,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1.3万余次。抓好班组政治理论学习,利用班前班后会、班组微信群、班前五分钟等载体,引导职工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抓好网络新媒体学习,利用微博、微信等,使政治理论学习建在网上、连在线上。抓好培训式学习,发挥鞍钢党校、攀钢党校主阵地作用,党的历次全会都开设专门的轮训班、辅导班、研讨班,推动政治理论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1978年9月,邓小平第五次视察鞍钢时发表“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改造企业”重要讲话,鞍钢党委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举办各类现代化管理学习班300多期,邀请国内外学者教授讲学30多场。90年代,通过“平改转”“模铸改连铸”等大规模的技术改造,走出了一条“高起点、少投入、快产出、高效益”的老国有企业改造之路,实现了旧貌换新颜。2013年以来,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要求,鞍钢打出一套调整结构、攻坚克难、强身健体“组合拳”,实现了良好发展。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鞍钢坚持学用结合,迅速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细化了30个大项110项具体工作,明确了鞍钢发展新定位、新目标、新举措,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启了振兴发展新征程。
4.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好班子。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加强“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坚持每年召开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通报会,表彰“四好班子”和优秀领导人员,抓好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和优势。二是管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干部任免程序,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人事任免事项均由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严格履行“凡提四必”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推进领导人员能上能下的实施意见。注重培养年轻干部,实施“121”培养计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和关键人才中长期奖励办法,建立四类人才等级序列制度,打通人才成长通道。三是带好队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夯实学的基础、抓住做的关键、突出改的重点,广大党员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实施党员目标管理,党员创先争优意识明显增强。完善党内激励帮扶机制,定期开展“三先两优”评选活动。
5.夯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以上率下,逐级落实党建工作责任。鞍钢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鞍钢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实施党委书记述职评议,确保管党治党“五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提升组织力。落实“四个同步”“四个对接”要求,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形成“三会一课”督查机制,督查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并进行通报。开展“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升年”活动,实现“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档升级。三是建章立制,提供坚实保障。建立完善“三会一课”督查机制,每季度抽查“三会一课”记录本。建立完善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进行规范。形成领导班子深入联系点抓党建的“头雁效应”,各级党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指导联系点单位党建工作、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6.强化典型人物引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鞍钢党委坚持把选树典型作为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正向引导的重要着力点,打造英模群体,集聚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先后培养宣传“当代雷锋”郭明义、全国“时代楷模”李超、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孙利东、“当代发明家”于淑娟、“辽宁好人”房洪谨、林学斌、张允东等重大典型,英模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果。2010年8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郭明义同志是助人为乐的道德模范,是新时期学习实践雷锋精神的优秀代表。2014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给“郭明义爱心团队”回信,对他们服务社会、助人为乐、爱岗敬业给予充分肯定,并向全国广大志愿者和爱心人士致以崇高敬意。2014年10月,全国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工作现场会在鞍钢召开,中宣部对鞍钢选树培育先进典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予以高度评价,并号召全国学习鞍钢。截至2018年,鞍钢共涌现出各级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9800多人。
(二)强化宏观调整,推动企业协调持续发展
1978年9月18日,邓小平到鞍钢视察并发表了《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改造企业》的重要讲话,对鞍钢改革、改造、管理所提出的具体要求为鞍钢指明了发展方向。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鞍钢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生产建设上来,管理体制由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方向转变,主要依靠技术进步,走自我改造、自我发展道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鞍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市场和问题导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加速向质量、效率和效益型发展方式转变,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1.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期。从1978年到“八五”时期,鞍钢在改革改造中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鞍钢先后制订了《鞍山钢铁公司1981-1985年调整和技术改造规划》《鞍山钢铁公司1983-1990年技术改造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及《鞍钢“七五”技术改造计划纲要》等,其主要做法是充分利用已有的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实行内涵式扩大再生产,使鞍钢成为工艺较为先进、布局较为合理、管理水管较高、经济效益较好、产品竞争力较强、清洁文明的钢铁企业。
2.大规模技术改造期。“九五”“十五”期间,鞍钢以科技进步为支撑,把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钢铁企业作为核心战略目标,贯彻技术改造始终。鞍钢提出许多影响广泛的首创性思路,如“高起点、少投入、快产出、高效益”的技术改造方针,“改造钢铁主体,壮大多元产业,实现结构优化,增强整体实力”的跨世纪总体发展战略和“三步奋斗”目标,实现“两步跨越”“建精品基地、创世界品牌”,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的钢铁企业集团等,内容涉及到鞍钢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引导鞍钢沿着正确的航向前行。鞍钢重点推进了老区改造、环境治理、品种调整、节能降耗和技术升级等工作,并立足技术和人才优势建成了西区500万吨现代化精品板材基地。
3.振兴发展与战略调整期。“十一五”期间,坚持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实施“四个转变”,进入世界500强。在2005年召开的第六次党代会上,鞍钢提出了“十一五”期间“两步跨越”的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鞍钢被命名为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自主开发了我国第一条拥有全部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1700中薄板坯连铸连轧带钢生产线(ASP),并成功输出到济钢,成为国内首家具有成套技术输出能力的钢铁企业,改写了我国治金重大成套装备长期依靠国外进口的历史。建成投产的当代中国第一个大型化、现代化、绿色环保的沿海样板型钢铁精品生产基地——鞍钢鲅鱼圈钢铁项目,整体工艺和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和国际一流水平。
“十二五”期间,鞍钢坚持实施“四个转变”战略,战略规划随宏观经济形势剧烈变化及时调整。“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历经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的联合重组,并在重组过程中完成。2013年9月,鞍钢首次党代会(鞍攀重组后)召开,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把战略调整升级作为战略重点。鞍钢的战略发展思路实现了根本性转变,从追求规模扩张转变成为追求质量效益型,从追求数量型增长转变为追求企业内在价值创造能力提升。
4.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期。“十三五”以来,鞍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三个推进”要求,以“1+N”系列配套文件精神为指南,强力推进“调整、改革、创新和加强党建”战略落实工作,全面推进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一是通过实施全方位战略调整,企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清晰,核心销售区域领先地位进一步突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品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创新性开展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工作,科学制定“631”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并明确实施路径,推动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三是通过推进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配套改革,战略管控模式下差异化管控体系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健全,市场化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集团管控能力全面提升。
(三)坚持创新驱动,科技领域迅猛发展
鞍钢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了一揽子促进创新发展的新机制、培育出了一大批创新领域人才、搭建了一系列培育新动能的创新平台、开发出了一大批国内独有产品、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为鞍钢持续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奠定了坚实的科技基础。1978年以来,鞍钢共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45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24项,三等奖16项;共获得治金行业奖119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9项,二等奖49项,三等奖50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66项,其中一等奖8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38项。截至2017年,鞍钢累计拥有有效专利7707件,其中发明专利3496件;拥有“一种高强度贝氏体钢轨及其生产方法”等38项有效国际专利。
1.参与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截至2018年3月,鞍钢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8项。2001年,鞍钢提出的ISO5003国际标准修订项目立项成功,经过五年的艰苦工作,2016年3月1日,该标准正式发布实施。2016年,鞍钢提出的ISO4978《焊接气瓶钢用热轧扁钢》国际标准修订项目成功立项。目前该标准项目已经进行到FDIS阶段,预计2019年可以正式发布实施。2017年,鞍钢提出的ISO22055《道岔轨》国际标准提案立项成功。
鞍钢主导制定且现行的国家标准87个,在全国钢铁企业中名列第二。鞍钢参与制定且现行的国家标准79个。另外,目前正在制定的国家标准14个,正在修订中的国家标准19个。
鞍钢主导制定且现行的行业标准76个,其中主导制定65个,参与制定11个。另外,正在主导和参与制定中的行业标准48个,其中主导制定45个,参与制定3个。
2.大力加强自主创新。自改革开放以来,鞍钢强化自主创新,研制了大量的钢铁新品种,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改革开放初期,鞍钢就积极研制适合我国的高强度钢轨,攀钢研制的中锰钢轨获1984年国家发明奖三等奖。攀钢相继开发出时速200公里、250公里、300公里、350公里的高速轨,终结了中国不能生产高速铁路钢轨的历史,实现了世界主要钢轨标准涉及品种全系列覆盖。鞍钢已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能生产全系列汽车板的钢铁企业。陆续开发了核电机组安全壳用钢、核反应堆压力容器支撑用钢、核电用无缝管、核电用不锈钢钢板、海洋核动力平台用安全壳用钢等核电用钢。船板生产历史长达60年之久,开发了系列船舶和海洋工程用钢,在我国船舶发展的每一个重要节点都发挥重要的作用。具有悠久的桥梁钢研发和生产历史,从我国第一座自主建造的南京长江大桥到全球最长钢结构桥梁——港珠澳大桥,参与和见证了中国桥梁由弱到强的历程。鞍钢是军工钢生产基地,堪称共和国军工钢的“元老”,为我国国防建设作出巨大贡献。具备水电用钢全级别供货能力,为占领国内外水电用钢高端市场提供了支撑。攀钢自主创新探索出攀西国家级战略资源的综合利用道路,形成了一批国际国内领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成为国家首批自主创新型企业,建立了国家钒钛重点实验室。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攀钢瞄准世界和行业科技前沿,先后承担了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三批共19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占比36.5%),投入科研经费8.21亿元,一举突破了七大关键技术。其中,氧化钒清洁生产工艺实现工程化应用,彻底解决了提钒废水这一行业共性技术难题;高炉渣提钛技术进入工程化示范阶段,有望将钛资源利用率由17%提升至50%以上;高铬型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基本定型,高水平、规模化利用红格南矿中的铁、钒、钛、铬资源已具备产业化开发条件。
3.建立完善科研体系。先后出台《鞍钢集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管理办法》《鞍钢集团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鞍钢集团公司重大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试行)》《鞍钢集团公司选派访问学者和组织参加境外学术会议管理办法(试行)》《鞍钢集团公司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鞍钢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为鞍钢科技领域健康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鞍山钢铁建立健全科技工作规划、立项、过程控制、效益评审、结题验收、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的全方位科学管理体系。攀钢建立完善“三制一金”(研发机构公司制,科研项目合同制,科技成果分享制,成果转化基金)科研模式,充分激发了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创新创效积极性。
积极发挥钢铁材料领域工程院院士的作用,助推鞍钢发展。2009年11月30日,李鹤林院士来鞍钢作“石油工业与高性能钢管”的专题学术报告。2016年5月,鞍钢“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聘任翁宇庆院士为学术委员会主任。2016年9月,邀请翁宇庆院士来鞍作“海洋装备金属材料的需求与趋势”专题学术报告。2017年8月,13位中国工程院院士参加鞍钢召开的院士咨询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战略咨询。2018年5月,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向鞍钢集团未来钢铁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站授牌,这是鞍钢首个驻京院士专家工作站。该院士工作站聘请全国轧制技术及连轧自动化专家、东北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国栋作为首位进站院士,指导该院制定战略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和重点研发领域及方向,并开展科研工作。2018年,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周廉、陈清泉、澳大利亚工程院院士张东柯等为鞍钢集团科技创新与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有效发挥鞍钢科技发展的智库作用。
自2010年起,我国陆续在一批企业中组建了国家重点实验室。在钢铁企业中共成立了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其中鞍钢有两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010年批准的“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2015年批准的“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0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鞍钢、中国钢研发起,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加,共同成立耐蚀钢联盟。2014年鞍钢当选理事长单位。2011年7月12日,攀钢和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所共同发起,联合河北钢铁集团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清华大学等9家大学、长沙矿治研究院等4家科研院所共18家单位组建了“钒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14年6月14日,海洋工程用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该联盟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组织,钢铁研究总院、中国船级社、中海油研究总院、鞍钢等单位发起组建,首批成员单位共31家,鞍钢为副理事长单位。
(四)推动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鞍钢坚持将可持续发展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体系,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取得了突出成效。先后获得国资委“十一五”中央企业节能减排优秀企业”、国土资源部国家百家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2006—2010年辽宁省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政府授予的“花园式工厂”、中宣部和国资委授予的中央13家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典型之首、国资委授予的“2013—2015年任期节能减排优秀企业”等荣誉称号。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鞍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绿色发展当作考核新标尺,通过持续改善管理体系、制度,推动管理达标和改造升级提标深入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卓越成绩,企业污染防治水平迈上新台阶。2013年以来,二氧化硫排放量降幅61%、COD排放量降幅66%、氮氧化物排放量降幅20%、氨氮排放量降幅57%。
1.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制订了《鞍钢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鞍钢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环保责任追究办法》《鞍钢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各子企业的逐级承接落实,有效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职责划分,深化了责任落实,构建了全覆盖、无盲区的环保问责管理体系。同时,鞍钢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为目标,以解决老工业基地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改善地区环境质量为责任,在生产经营形势不利、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下,仍下定决心做好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实施节能减排、污染治理项目260余项,累计投入120多亿元,展现了鞍钢作为“共和国钢铁工业长子”的责任与担当。
2.加大产品和技术研发,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绿色生产能力。淘汰热烧结工艺,全面实现冷烧结。先后采用两台360平方米烧结机替代4台75平方米和4台90平方米烧结机。全部淘汰小焦炉,建成6米以上大焦炉。同时配套建设完善的焦炉装煤和推焦除尘系统,以及干熄焦设施。拆除7座1000立方米左右老高炉,用3200立方米大型高炉置换炼铁产能467万吨。淘汰了共计530万吨能力12座平炉,建成6座现代化转炉。不但使鞍钢治炼水平和治炼产量得到提高,为全连铸创造了条件,同时也解决了炼钢烟尘污染,彻底遏制了“红龙”。建设脱硫扒渣、LF、RH-TB和VD精炼等设备,形成从铁水预处理到转炉自动吹炼、钢水炉外精炼与真空处理再到铸坯的高效连铸生产工艺流程。淘汰模铸、初轧工艺,实现了负能炼钢和全连铸,大幅降低了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淘汰叠轧薄板轧机及横列式轧机,建成热连轧、冷连轧、冷轧硅钢、万能重轨等现代化生产线,缩短了工艺流程,减少了污染环节,使能耗、物耗及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对发电锅炉进行升级改造,建设4座220吨锅炉来替代原来的落后小锅炉,同时配套锅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用3.5万立方米大型制氧机组全面替代1万立方米小型制氧机组,能耗大幅降低。全面淘汰日伪时期的21座老耐火竖窑。
西部污水处理厂入选辽宁省首届环境保护模范企业,冷轧2号线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被评为辽宁省首届环境友好工程;鞍钢多次被辽宁省政府授予资源综合利用先进企业。攀钢通过开展氧化钒清洁高效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提出了氧化钒清洁生产的核心原理,实现氧化钒的清洁高效生产,提高钒回收率和资源利用率,形成了世界领先的氧化钒清洁生产成套技术,并获得了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鲅鱼圈基地成为钢铁业节能减排的典范:鞍钢鲅鱼圈建设项目是实现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在新钢铁基地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坚定地贯彻和遵循世界一流的理念,流程紧凑化,装备大型化,操作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采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措施和废物资源化的生产工艺,配备了世界一流的节能环保工艺装备,保证了项目建成后,能耗、环保等技术经济指标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3.践行央企责任,各子企业持续加大环保力度。实施“蓝天工程”,累计投入50多亿元,先后实现化工老焦炉全部停炉淘汰、钢厂烧结机全脱硫;电厂锅炉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改造;完成了炼钢三工区环保改造,炼钢区域的环境得到彻底整治;烧结机尾除尘器提标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完成了化工煤气脱硫脱氰项目;实现了八家子料场关停。“蓝天工程”实施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效果显著,受到了辽宁省政府的通报表扬。开展集中整治老大难问题攻关,先后完成了烧结脱硫风机噪声、三制粉排煤风机噪声、炼焦蒸汽管道噪声、硅钢厂区异味、料场焦炭扬尘等一系列环保方面历史遗留问题。“擢秀园”的建成和厂区“一园两带”建设,使得45万平方米工业废物堆放场地变成了治金厂区内的生态花园,厂区随处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开展的“关爱职工,治理身边扬尘”活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各负其责、以管促治的扬尘管控新局面,环境面貌得到持续改善,一年之内厂区降尘量下降30%。通过水源结构调整、全面实施水系统降压减量化运行以及建立智能化管控平台等措施,新水取水量大幅降低,吨钢耗新水三年内降低25%,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投资近亿元的主厂区废水回收利用项目,为国内钢铁综合废水深度处理技术领域首创,实现系统性稳定达标排放、厂区废水全回收利用。2017年,鲅鱼圈分公司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绿色工厂”示范单位殊荣。
攀钢以化解环保风险、维护企业形象为目标开展的环保整治,有效提升了污染防治和环保管理水平。先后完成了生化废水处理系统达标改造、300兆瓦发电机组新建脱硫系统、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改造、钒业沉钒烟尘处理设施改造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升级改造,焦化焦油尾气异味、冷轧再生尾气异味、选钛烟气异味等一批环保顽疾得以解决,西昌钢钒烧结机脱硫“白雾”问题得到彻底根治。通过多年不懈努力,攀钢工艺装置本质化节能减排能力持续提升,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企业社会形象得到显著提升。2016年攀枝花市、凉山州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位列四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市州前5名,攀钢的贡献得到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营造了共建绿色生态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了社会、企业互利共赢的双赢局面。通过创新脱硫治理方式,攀钢攻克了高浓度二氧化硫烧结机烟气脱硫世界性难题,实现了高硫烧结烟气全部达标排放,有效推动脱硫治理向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做出了巨大贡献,得到了中央、省、市政府及各级环保部门和社会、舆论的高度认可和重视。2017年,攀钢西昌钢钒获得“中国钢铁工业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企业”荣誉称号。
鞍钢始终坚持矿山开采后的绿化复垦工作,矿山绿化成绩斐然。2017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来之不易的绿水青山》系列报道,通过直播镜头展示了十多年来鞍钢坚持矿山绿化复垦取得的成绩和鞍钢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决心和勇气,为全国观众讲述了一段鞍钢建设美丽中国的故事。《辽宁日报》评论指出:“多年来,鞍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造福社会、企业、员工的宗旨,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倡议,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彰显了鞍钢的绿色品牌形象和负责任的央企风范。
(五)坚持开放发展,国际事务及对外贸易稳步推进
围绕国家提出的“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鞍钢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钢材出口,全面提高“鞍钢”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品牌价值;通过在境外设立钢材加工线,为境外用户及时提供高质量的定制钢材产品,延伸了产品价值链,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通过在境外建设铁矿石生产基地,掌握了境外铁矿石资源,为保障企业生产的稳定顺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强化海外投资并购。鞍钢“十二五”以来的境外投资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海外股权并购提高了海外矿产资源的掌控能力,通过增资扩股得到了对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的控股权,为获取钢铁主业生产所必须的铁矿石提供了资源保障;二是通过海外股权收购,在欧洲建立了钢材深加工中心,鞍钢维加诺有限公司和英国USS加工线的建立为企业产品出口欧洲市场,贴近市场为客户服务,并获得更高的产品附加值创造了条件。三是“十二五”以来的境外股权收购业务更侧重于对鞍钢前期已获得的海外项目股权的收购,通过对原有项目的增资扩股,提高对项目的控制力,持续改善海外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运营状况。
2.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鞍钢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确定了“稳定获取钢铁上游战略资源保障、推进海外钢铁生产基地建设、拓展非钢产业国际化输出、提升海外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国际化发展战略。鞍钢对“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了广泛的寻源和论证工作,先后对马来西亚、印尼、尼日利亚、巴基斯坦、阿尔及利亚、伊朗、印度等市场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拜访了国家驻外使(领)馆、商务处、国家相关部委、国外当地国家政府部门、国外合作伙伴、我国在当地的企业,查询相关市场、政策信息,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和总结,逐步形成海外投资项目市场调研报告和风险分析报告,明确鞍钢海外战略布局的关键点。先后论证了多个重点项目,一些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
3.强化海外重点项目建设。为落实国家“走出去”发展战略,推进国际化经营战略,掌控优质海外铁矿资源,鞍钢于2006年3月在澳大利亚设立了全资矿产投资公司-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澳投)。2007年9月6日鞍澳投与澳大利亚金达必金属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必)签署全面合资协议,合资设立了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拉拉)。同时,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香港控股)参股金达必。卡拉拉年产800万吨高品质铁精矿,是鞍钢采矿服务输出和智慧矿山建设的有益探索,对获取稳定的海外铁矿石资源、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4.加大海外机构建设力度。随着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截止2017年末,鞍钢共设立14家海外贸易机构,提高产品海外市场占有率。陆续成立了5家海外投资服务公司,为海外投融资和海外业务拓展提供商业服务。2005年起,鞍钢开始海外资源的开发和探索,成立3家境外矿产开发公司,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原料保障。从2010年起开启了建设海外加工线的步伐,先后收购和入股了意大利维加诺(VIGANO)和英国USS公司2家海外钢加中心,有助于延伸企业供应链,稳定销售渠道和向终端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实现对下游用户更稳定、更周到、更直接的服务,提高鞍钢的品牌价值。为开拓对外承包工程市场,鞍钢在海外成立了2家工程承包公司,致力于企业治金技术、装备制造、生产维保、信息化、施工等综合能力的海外输出,并先后在俄罗斯、伊朗、阿尔及利亚等国承揽了重轨、高炉、球团等重大治金工程项目。机电、钢结构等产品远销澳大利亚、巴西、意大利、印度、菲律宾、阿曼等国;施工足迹遍布俄罗斯、土耳其、德国、意大利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5.稳步做大国际贸易。1981年5月,经鞍钢批准,进出口处成立,履行进出口业务的管理职能;1981年12月,经国家进出口委批准,成立中国治金进出口公司鞍钢分公司;1984年4月,经鞍钢申请、治金部同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进出口公司扩权更名,由“中国治金进出口公司鞍钢分公司”更名为“鞍钢进出口公司”,扩大了经营权限,从而成为具有独立开展对外经贸业务的治金企业外贸公司;1994年10月,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扩权更名,更名为“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简称鞍钢国贸公司);1998年2月,鞍钢将鞍钢国贸公司和供销公司合并,成立集内外贸销售、采购于一体的综合型贸易公司,仍然使用“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名称;2013年7月,鞍钢决定将内贸业务整体划出,以“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法人资格和相关业务资质为基础,成立“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鞍钢国贸公司)”,按鞍钢全资子公司管理,攀钢区域的外贸业务整合为鞍钢国贸攀枝花有限公司,作为鞍钢国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982年至2017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断发展壮大,鞍钢营销网络遍布全球。自1998年12月以来,鞍钢国贸公司相继在美国、欧洲(德国)、韩国、澳大利亚、西班牙、日本、印度、印尼、中东、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建立海外公司。三十多年来,共出口钢铁产品3854万吨,创汇205亿美元。鞍钢热轧卷、中厚板、冷轧卷、镀锌卷、线材和彩涂等产品销往日韩、东南亚、欧美和俄罗斯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热系产品主要销往日韩和东南亚,冷系产品主要销往欧美,彩涂产品主要销往俄罗斯。强化同世界主要铁矿石、煤炭供应商的合作,仅2013年到2017年的五年间,就进口铁矿石和煤炭超亿吨。
(一)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鞍钢发展,2009年7月7日亲临鞍钢视察,要求鞍钢“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切实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到实处”。2017年“两会”期间,总书记提出“三个推进”要求,希望鞍钢“凤凰涅槃、浴火重生”。鞍钢党委坚持政治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着力破解企业改革发展难题,鞍钢才全面打胜扭亏脱困攻坚战,开启了振兴发展新征程。他们坚信,只要坚定不移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要求去做,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再大的风险都能战胜、再大的问题和困难都能解决,鞍钢一定能够再创长子辉煌。
(二)必须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鞍钢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智能制造,加快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培育以生产服务业为主导的新产业、新业态,盘活去产能土地资源,打造千亿级智慧产业园,钢铁电商、现代物流、钒钛金属新材料研究院、大数据中心等企业和项目先后入驻,成为钢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推动“互联网+服务”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打造线上线下融生产、仓储、供销、加工、配送、物流、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工业互联网生态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围绕打造备受尊敬的企业公民,鞍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狠抓超低排放工作落实,先后完成化工老焦炉全部停炉淘汰、钢厂烧结机全脱硫等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一批环保顽疾得以解决,主要环保指标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实现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协同发展。
(三)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活力、增强动力
鞍钢积极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加快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认真落实《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等要求,关停了攀成钢等治炼产能,先后退出炼钢产能362万吨/年。落实国资委“处僵治困”工作要求,推进专项治理,减少低端无效供给,取得显著成效。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设立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基金,打造推动钢铁行业市场化并购整合、结构调整的金融平台,助推区域钢铁产业整合发展。落实国务院降低企业杠杆率要求,通过债转股、发展混合所有制等方式,资本结构得到了较好优化。全集团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以成为“高端产品引领者、国之重器钢铁脊梁”为目标,坚持打造重轨、汽车钢、海洋用钢、桥梁钢、钒钛制品、军工用金属材料等品牌产品,广泛应用于“西气东输”、青藏铁路、三峡工程、港珠澳大桥、国家体育场“鸟巢”和国产航母、“蓝鲸一号”海上钻井平台等重大工程项目。2018年3月,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深入报道鞍钢军工钢、海工钢应用于航母、海洋钻井平台等大国重器的情况。鞍钢位列2018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第55位,品牌价值635.28亿元,比上年增加64.73亿元。
(四)必须坚持继承和发扬鞍钢优良传统,推进文化强企、共建共享
鞍钢是“共和国钢铁工业的长子”“中国钢铁工业的摇篮”,是“鞍钢宪法”诞生地,也是英模辈出的地方,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经过几十年的探索,鞍钢形成了“职工为本、市场导向、持续变革、依法合规、精益严格、高效执行”的管理法则:职工为本是一切管理工作的根本方针,坚持依靠职工办企业,实施民主管理,坚持安全至上,实现职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市场导向是一切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把市场标准作为工作尺度,把品种质量作为企业的生命,不断满足并创造市场需求;持续变革是一切管理的重要驱动,改革一切不适宜的规章制度,规范一切管理行为,焕发组织和个人内在活力;依法合规是一切管理工作不可逾越的底线,决策之前要问法,执行全程要依法,生产经营要合法,企业和员工一切行为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精益严格是一切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调整完善,追求卓越绩效,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制造、不传递任何缺陷,永不停止探索和进步。鞍钢优良传统是他们再创长子辉煌的重要法宝,广大干部职工是他们再创长子辉煌的坚实基础,依靠鞍钢优良传统和广大干部职工,他们必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中国钢铁工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五)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长期以来,鞍钢党委始终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建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听党话、跟党走。全面贯彻全国国企党建会议精神,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鞍钢及所属“公司制”企业全部实现党建工作进公司章程。规范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程序,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常委会前置程序研究讨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鞍钢全面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提升组织力,选优配强调整专职党支部书记,推进“样板”党支部和党支部工作示范基地评选活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鞍钢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中国钢铁业2018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