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三重境界

2018-01-30 06:46吴跃华
吉林艺术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交叉学科音乐学院普通高校

吴跃华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江苏 徐州,21000)

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是比中小学音乐教育还被轻视的领域。但在这被遗忘的角落仍有些矢志不渝的耕耘者。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冯兰芳教授的专著《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现已由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11月出版。这是一本纯粹的“音乐教育”著作,笔者读后很受教育。

一、通才、专才、创才: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的三个层次

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是最被忽视的音乐教育领域。尽管它早在19世纪70年代就已出现,20世纪20至30年代有过亮点。但经过20世纪半个世纪左右的动荡,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期,这一领域几乎成了“荒地”。冯兰芳教授尽管不是最早的拓荒者,但她是改革开放后最早的“垦荒”者之一。在那个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时代,对20世纪60至70年代造成的美丑不分的现象进行批评是理所当然的,审美教育受到关注正是反思的结果。就整个时代来说,研究状况还主要是在呼吁的层面上展开。即使有少量的理论研究也还必须要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才可靠。因此,真正深入实践第一线进行审美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冯老师此时正是站在实践第一线带领学生辨别美丑的主将之一。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教育,首先面对的重大问题就是要回答“培养什么人”的问题。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口号开始提出。鉴于那个年代过多关注的是教育体制方面的改革,教师待遇问题等,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口号更多的兑现为在实践中培养现代工业化所需要的建设人才方面,整个领域理论研究滞后不说,对于离国民经济较远的领域重视的程度显然不够,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那就更不用言说了。冯老师在这一阶段关注审美以及大学生开设音乐审美课程方面的实践与探讨,应该说还是比较前卫的,至少是贴近时代的。这一阶段的探索可以用当下时髦的词“通才”思想来说明,即实践是基于人的全面发展观的思想,认为审美素质是完整的人不可缺少的基本素质之一。因此,开设审美方面的音乐课程是完善大学生基本素养的必要途径。尽管是“补课”性质的审美教育,但至少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这对后来的90年代全国重视大学生人文知识教育来说可谓“先生”。

必须承认,这还只是处于素质教育的“初级阶段”。真正素质教育的观念展开是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从冯老师发表的多篇文章可以看出,她已经从80年代“补课”式的“通才”论的审美教育基础上跃升为“专才”教育思想。关于“通才”与“专才”教育曾引起长时期的争论,事实上,自从19世纪牛曼提出“通才教育”概念就存在“通才教育”与“专才教育”相对立的问题。当前对这一对矛盾的思考基本上倾向于两者的平衡。也就是两者不是决然对立的。就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来说,这显然不是只能搞“大锅饭”。在培养人才的总体设想中,高校音乐教育者应该有自己的思考。以往提到“专才”教育时,往往只是考虑到各个行业内部的专业人才。冯老师独具慧眼,敏锐地捕捉到交叉学科人才的专业性问题。公共音乐教育是面向全体的教育,基本上是“补课”,是基本修养的教育。但在大学生这个群体中,有一类群体比较特殊,那就是其它学科的学生有很多是非常热爱音乐的,作为高校音乐学院又能提供其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如果两者相结合肯定能培养出与单纯音乐学院培养所不同的创新性人才。从《文集》中可以看出,冯老师在这方面的思考是很早的、全面的、深刻的,她广泛探讨不同学科与音乐结合的问题。在乐理、和声等课程实践中,引导学生探索中古调式和古希腊建筑的联系、数学与和声的高度谐和。在多学科的交叉课程实践中,广泛探讨音乐与文学、音乐与物理、音乐与心理、音乐与教育等相互结合的问题,并引导学生以论文形式或音乐多种形式在舞台上演出,体现与加强交叉学科的联系。更重要的是她提出了“艺术与科学”相结合的专业人才素质构想。这至少在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这一实践领域的思考又“先生”了一步。有了这样的构想,再加上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领导的支持,一个改革开放以来填补空白式的实践模式诞生了,那就是音乐副修专业制度。这种建立在“专才”基础上的设计,培养了许多交叉学科人才,书中数位博士的回忆可以印证这种模式是成功的。

如果说冯老师从“通才”教育的前卫实践到“专才”教育的跃升迈出了实践创新的重要一步,在她教育生涯的黄金时期迈出人才培养创新的第三步,对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研究性人才的培养,这是一种“创才”式人才设计。这一培养模式开始于2004年。首批培养资格只有首都师范大学和中央音乐学院(冯老师还在中央音乐学院兼任某些课程教学)。在这个几乎是全新的领域,从课程设计到实施、评价等一系列流程都需要创新性的思考,由于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在全国起着领头羊的作用,冯老师个人的探索毫无疑问起到了“引领”全国的作用。从冯老师发表的标题含有“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字样的文章的高被引用率也可以证明这一判断。冯老师及相关团队为我国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方面已经培养了一大批研究性人才,这必将为我国这一领域的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二、审美、文化、经验: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手段发展的三重逻辑

如果说“培养什么人”是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其次就是“用什么来培养”的问题。这里的“什么”显然最基础的是指作为教学内容的“音乐”,更宽泛一点是指向课程。一般认为,教师持什么样的“音乐”观就会有什么的音乐审美教育观,也就直接决定了选用什么音乐来教育的问题。美国雷默就是这种认识的典型。我们也需要遵循这样的逻辑。作为对“音乐”进行哲学思考的“审美”,由于80年代初国内哲学界还主要在探讨康德等一些西方近代哲学家的主体性哲学。因此,“审美”作为抽象的术语基本上是指向人的心理“知情意”三维结构中的“情”,此“情”应该不是彼“情”,这个“情”是指人的心理结构猜想中的抽象领域,不只是具体的情感。指向心理世界的外部就是哲学中探讨的主题“真善美”中的“美”。这个“美”也是抽象的概念,跟“漂亮”等生活中的具体的“美”的理解不能等同。作为哲学概念的“审美”或者心理结构猜想的“情”,不管在理解上怎样分歧,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它都是对事物普遍性的一种理性追求,是科学化思维的产物。尽管有些人说这是西方中心论思维并加以彻底的否定,但在笔者看来,科学思维、理性追求都是一种理想化的思考方式,这种方式尽管不是存在于所有的文化中,但不代表这种方式不能被所有文化接受,不能因为科学、理性有弊端就把它跟“洗澡水”一起倒掉。在冯老师多篇谈“审美”的文章中也能看到同样的主张。

就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视野中的“音乐”来说,对审美教育的思考应该要关照到这样的理论视野,即审美教育的“普遍之维”的理解。但自从文化哲学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后,就对审美哲学带来了很大的冲击。随着新课程改革号角的吹响,这种冲击更加显著。对此,我们便有一个独特的任务需要思考,那就是,在面对我国制度化要求的审美教育范畴下如何容纳文化哲学的“反审美”的主张问题。从冯老师一直强调的“交叉学科”实践与思考中,似乎能见出这一思考的痕迹。事实上,不管哪家哪派哲学,凡是在普遍性层面的思考我们都需要关照,人类对理想的追求是人类寻求超越性的表现。教育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对理想的追寻。因此,对音乐教育哲学任何普遍性的追求实际上就是对理想的音乐教育的追求,不能排斥这理想追求的有价值的层面。但仅停留在这样的层面上显然是不够的。除了普遍性层面外,审美哲学还需要思考特殊性层面即文化的视野。那些主张文化哲学的学者指责审美哲学仅仅停留在“科学”层面的理解并加以批判,与其说在批判审美哲学不如说在批判自己预设的一个概念。因此“审美”也可以有文化之维。中国的传统审美教育不同于纯西方的一些审美哲学观,是一种文化维度理解的审美哲学。这种文化层面的审美哲学不同于“科学层面”的审美哲学且普遍存在于各文化圈,也就是费孝通所谓的“各美其美”。这里的“文化”含义不仅仅指“音乐是一种文化”的音乐人类学当下表达,还应该包括“音乐中的文化”和“文化中的音乐”的此前理解。冯老师显然更重视的是“交叉学科”的文化概念。

审美哲学强调文化之维的关照这不难理解,笔者认为,冯老师的可贵之处在于理论上的与时俱进。冯老师的思考还推进到个人体验的维度,相对于普遍性追求的普适性知识以及文化哲学关爱的“地方性知识”或者“交叉学科”的思维来说,从事音乐教育者生活在自己创造的个人智慧中,即教师个人的知识世界里。一个人尽管相对于其他人不具有样本的抽象性,但就其个人经验来说,每个人都有大量的经验,这些经验是可以通过抽象而获得共性的资格,只不过这个共性是个人知识(对音乐的独特理解)。事实上,一些理论家的理论首先是个人知识,一旦这种理论被许多人认可,就成了公共知识了,且具有普遍性了,更超越了个人知识层面。可见,个人知识既有独立价值也有发展价值。当然,这三种知识形态是共生的,不是“非此即彼”的。

三、成人、成才、成士: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目标定位

此外,从教学目标角度来看,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领域应该与中小学、专业音乐院校有所不同,中小学音乐教育是以“情感为核心”的包含文化、技术维度的一种基本素养的教育,即以通过音乐培养学生的情感发展为重点,辅之以开拓适当的视野,兼顾一些必要的技能练习的一种“成人”的教育,是“人之为人”所必须的教育,是普及的普通教育。音乐学院的音乐教育是以“音乐技术为核心”的包括“情感、文化”维度的一种职业化教育,是一种“成才”的教育,是一种专业教育。音乐学院毕竟主要承担音乐的传承任务,是要面向舞台、面向观众的,更是要面向音乐内部并探查其深处的,没有技术的支撑其它就无从谈起,侧重专业技术教育无可厚非。同时音乐文化学习、情感培养也是需要兼顾的。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注重的是以“文化为核心”的包括“情感、技术”层面的一种品位教育,是一种“成士”的教育,是“提高”的“综合”教育或境界教育。“士”这里即指“知识分子”,文化和思想的传承与创新自始至终都是士的中心任务。在这里笔者特指“成为高级知识分子”,并不是说,音乐学院培养的不是高级知识分子,音乐学院培养的基本上是特定型的知识分子,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培养的高级知识分子不“特定”,更不“一定”是音乐职业性,它以提升人的品位和境界为主,但并不排除从事音乐职业与高深音乐文化研究。显然,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不仅仅是和中小学一样的基本素养的教育,而应该有更高的层次,相较中小学还停留在形象思维阶段,高校音乐教育更多的是关注具体的情感发展。普通高校不能说不培养具体的情感,但大学生的思维也不仅仅只有形象思维问题,应该结合多学科的特点,发挥文化上的优势,在文化层面上做交叉学科的学习与研究。这一点从国外学者对“音乐学”与“音乐理论”这两个概念的理解以及“音乐学系”不设置在音乐学院这一实践可以看出,这一总结主要来自冯老师领导的副修专业实践以及关于冯老师引导大学生研究黄自等的具体案例。虽然不能说这是很完美的构想,但至少比以往一提审美教育就是情感教育那样大中小学没有什么区分的情况要进一步。如果说,上面的描述只是笔者基于冯老师教育教学“实践层面”的个人理解。那么从冯老师“理论研究层面”的《文集》也可以看出,冯老师从早期对大学生开设音乐欣赏课的思考,对审美以及审美教育的思考,显然是想“补”中小学缺的“情感”教育的这一“课”,基本素养的教育是每个人都需要的。冯老师后来对副修专业的探索,引导大学生对黄自等音乐家的专题个性化调研探究以及后来的教育硕士班专门培养研究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研究性人才的探索,都已远远超越了传统的情感教育范畴,尤其涉及技术教育,更是在凸显交叉学科文化意识层面的思考。总之,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设立使大学生引向更广阔的音乐文化世界,拓展大学生的文化视野,提高他们的精神境界。正如冯老师在与笔者的通讯中所说:“德国的康德把自我的探索归纳为四个问题 ,其中第四个问题就是涉及人,大致的意思是,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人总是要解决吃穿住的问题,然后从事精神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同年龄的人追求不同层次的审美境界,我以为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应在审美的最高层次也就是精神层面上要下很大功夫,因为大学年龄正是人的世界观、人生观确立的年龄。从这个角度讲,普通高校音乐教育要和中小学在课程、艺术实践等诸方面有所不同,它已经不完全是陶冶情操、培养情感、加强人文素养的层面,而是以音乐为契机,使大学生更加认识人生的精神境界的重要性,因为拥有什么样的精神境界人生就会有完全的不同,从这个意义上讲,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目标、课程、艺术实践活动的模式等等都要和中小学有着审美教育不同阶段的目标”。

理论的概括总还是有些遗憾的地方,那就是它无法展示事实更为丰富的细节。以上论述仅是笔者对冯老师教育教学实践的探索与思考的理论性概括,也是笔者个人的一种理解。至于冯老师生动有趣地带领学生进行交叉学科实践与研究的故事可参见该书中的许多叙事性描述。且该书彰显了冯老师的音乐教育特色,是她个人教育智慧的表达,也是她向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领域奉献的一份厚礼。正是有像冯老师这样的一批专家的努力,一个从曲折中诞生的“新生儿”——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学科正开始迈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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