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校园法制教育除一除校园欺凌的戾气

2018-01-29 22:04李英锋
师道 2018年1期
关键词:折射出法律意识惩戒

李英锋

近年来,校园欺凌问题逐渐引起社会重视。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7)》,对北京市12所高中、初中和小学的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了调查。调研显示,46.2%的学生有被故意冲撞的经历,有6.1%的学生几乎每天都遭受身体欺凌;40.7%的学生有被叫难听绰号的经历,11.6%的学生几乎每天都遭受语言欺凌;18.6%的学生有被同学联合起来孤立的经历。(《中国青年报》11月10日)这组调查数据和已经发生的校园欺凌案例告诉我们,防治校园欺凌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去年11月,教育部联合9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遏制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关部门、学校也采取了一定的防治措施,但显然,校园欺凌的魅影并未远离校园。校园不是法外之地,学生也在法律约束的范围内。对于欺凌者必须依法惩戒,让他们付出必要的民事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甚或刑事责任,追责才能够划清法律底线,发挥震慑、教育的作用。在事后惩戒的同时,更需加强早期干预,实际上,早期干预比事后惩戒更重要,如果早期干预到位,就能避免很多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有不少学生都不知道哪些行为是校园欺凌,不知道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在遭受欺凌后,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面对欺凌,学生或者忍气吞声,或者以暴制暴,或者加入欺凌者的隊伍。这种现象折射出学生法律意识的薄弱,折射出对校园欺凌早期干预的不足。

教育、司法等部门以及学校应该从小学生抓起,多给学生们上几堂法制课,围绕校园欺凌普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让学生们了解校园欺凌的特征、危害和法律后果,告知学生们应对校园欺凌的维权路径和步骤,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要经常排查校园欺凌的隐患和苗头,对有欺凌他人倾向的学生早发现、早掌握、早干预、早矫正、实施重点教育、重点管理、重点防范。校园法制教育实现全面化、深入化、经常化,就能除去很多校园戾气,就能让校园更安全更和谐,让学生们的权益更有保障。

本栏责任编辑 黄佳锐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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