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斌/江苏省靖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范村级“三资”管理,江苏省靖江市积极探索,创新突破,形成了具有靖江特色的“1511”试点工作模式。
构建“1+5”制度框架,实行制度化管理。“1”即1个意见,《关于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保障;“5”即5项制度,分别是《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暂行办法》《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制度》《村务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管理暂行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清单及问责暂行办法》,流程化管理、规范化运作,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的长效机制。
构建“1+1”运行机制,实行信息化管理。“1个中心+1个平台”,设立村级会计委派代理中心,在镇财政所挂牌,实行财政部门管理村组集体资金、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会计核算、农经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工作模式,切实推动审核关口前移;建立“阳光三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按照“数据共享一网通、管理责任一单清、阳光村务一点明”的要求,打造“阳光三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重点抓好“三资”的录入、传输、更新、维护工作,利用电子触摸屏、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创新“阳光三农”的公开公示形式。
构建公开流转机制,实行市场化管理。下发《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农村“四荒地”流转、农村工程建设、集体资产资源发包、集体资产租赁等交易行为。把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以“互联网+”为手段,实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全覆盖。
构建支出制约机制,实行透明化管理。按照“尊重实际、限额控制,开足前门、堵死后门”的原则,针对过去非生产性支出难以控制、变相套取资金等问题,细化明确7大类37项具体支出项目,特别是将以奖代补、伙食费、夜班维稳报酬、矛盾协调支出等确需支出而无明文规定的项目纳入其中,实现了支出规范范围的全覆盖。同时,对每项支出设定报支上限和具体时限,确保财务结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实行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做到预算编制“无收入不开支、有收入不超支”,预算执行“有项目不超支、无项目不列支”。突出民主监管,明确村纪检委员担任村监委会主任,对每笔支出进行审核把关。突出审计监管,各村原报账员转岗为农经专干,镇经管站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解决了农经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突出问责监管,制订11类主体42条“三资”管理责任清单,创新岗位履职保障金、廉政失信榜、村干部奖惩挂钩等措施,严格执行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