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祺
(中国人民银行陇南市中心支行,甘肃 陇南 746000)
“助农取款”服务是一项支农、便民、惠民的民心工程,助农取款服务点是架起农村资金流转的“高速公路”,是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将更丰富、多元、现代化的金融服务便捷地送到村民手上。
陇南市目前在8县1区共建成助农取款点 个。2018年,人民银行陇南市中心支行对辖内3126个助农取款服务点中的120个点进行实地走访。陇南市承办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金融机构有4家,分别是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截止目前,陇南市辖内所有242个乡镇基本都设立了助农取款服务点,初步建立起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全覆盖,满足农民群众不出村就能享受存取款等基本金融需求,便民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从走访结果显示,虽当前银行卡助农取款让村民足不出户,享受到了便捷的金融服务,但还存在助农取款服务点管理和服务水平薄弱、取款限额偏低和合作服务点持续意愿走低等问题,影响了农村普惠金融的持续发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中限额管理要求,服务点办理助农取款或现金汇款业务,每张借记卡在助农取款站点当日累计最高取款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含),超过这一限额就无法使用该项服务,但随着农村经济收入提高,这一规定已难以满足群众支付需求。在走访的120个服务点中多数服务点单笔取款2000元的常有,近六成的服务点都反映辖内规定的取款额度不够满足农民的服务需求,特别是适逢农村赶集、节假日,农户对提高每日取款上限额度有迫切意愿。
调查发现,有34户、28%的合作服务户收益颇低,出现开展助农服务亏本的局面。一是部分助农取款服务点业务量较少,人量不多的服务点,每月获得收益很少,投入资本与报酬不成正比,对激发商户的积极性大打折扣,二是来自涉农机构对服务点的后续管理费用支出存在压力,无额外的劳务补助给合作服务户,三是涉农银行的上级行有相关的支持方案,但未落实,激励机制实施无力,面临两难的局面,致使合作服务商户持续开展助农取款意愿不强。
一方面农民享受的各种政府补贴分别通过不同涉农银行机构的银行卡发放,存在持有这家金融机构的卡不能在另一家办理业务的现象,即使能够办理但手续费也高,造成持有他行银行卡的农民无法享受到取款便利,另一方面在前期的助农取款工作开展中存在盲目选点铺设,追求覆盖率,导致有一户多机情况,无法避免服务点重复建设或受理终端重复投入,造成资源的浪费。
助农取款点存在未配备保险箱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另外部分助农取款服务点人员受年龄、文化水平等影响,在机具操作、现金入柜保管、登记薄信息登记等方面还有一些缺陷,存在风险隐患。
按照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调整限额的规定。建议把取款限额划分上下限,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承办涉农机构的银行自行制定额度调整的条件、综合评价标准配套方案,对有服务意愿、运营稳定、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热心为农户服务、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的商户给予取款限额的提高。
为了助农取款服务点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在辖区内开展优秀助农取款服务点“先进”评选活动,树立示范典型,调动服务点的工作积极性。二是人民银行牵头,加强地方政府、财政和银行合作,建立助农取款服务专项资金扶持,政府根据助农取款比例给助农取款服务的机构给予行当补贴,减轻涉农机构、商户的费用压力,推动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并向助农取款点倾斜,增加服务点的收入。
一是严把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准入关,重点考虑在信用村镇、信用商户设点推广,保证服务的可靠性。二是按照“谁布机、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加大对商户的培训,对助农取款服务点进行安全用卡、假币识别、风险防范等知识的培训,增强服务点的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建立业务退出的动态机制,首先是对部分不合格的网点予以撤销,对一个网点存在几家金融机构布放机具的,根据实际情况保留一家金融机构机具。四是最后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巡查、设立投诉电话等加大对助农取款服务点的监督,制定统一标准实施考核。
一要集中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宣传活动,对助农取款的政策意义、基本知识、操作流程、优惠措施安全保障及功能延伸等知识进行普及。在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舆论造势和银行网点及服务点窗口宣传外,结合农村信息传递的特殊环境,运用农民最经常接触的载体进行长效宣传,做到助农取款宣传为农民喜闻乐见并随时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