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华
(淮南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安徽 淮南 232000)
长久以来,我国的担保公司以国有为主,虽然其担保信度比较高,但国有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用往往比较高,很多中小微型企业难以负担,同时国有担保公司的业务发展也受到了限制。因此,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背景下研究国有担保公司对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进行创新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担保公司是联系贷款企业和放贷银行两者之间的纽带,它通过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资产和还款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为企业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并收取一定担保费用获取利润。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对提出贷款申请的企业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状况、财务资产状况、纳税信用情况、还款能力等[1];第二,与银行沟通,进一步了解银行提供的贷款信息;第三,与企业和银行分别签订协议,确立担保关系;第四,银行放贷后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跟踪考察;第五,贷款到期前,预先提示企业做好还贷准备;第六,银行出示还款单后,接触担保关系;第七,对本次担保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一,从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来说,一般中小微型企业处于经营发展的初级阶段,贷款融资规模比较小,而且由于成立发展时间短,发展状况不如一些知名品牌和老字号品牌稳定,也没有良好的信誉积累,无论是从发展前途还是还款能力方面存在的风险都高于大型企业和知名品牌。因而,出于贷款风险和收益能力方面的考虑,中小微型企业都不会是银行放贷的首选对象。此外,中小微型企业的经营收益与知名企业相比十分有限,难以负担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
第二,从担保公司的角度来看,与其他所有制的担保公司相比,国有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更具可信度,贷款的资金使用更有保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尤其对中小微型企业来说,国有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用比较高,对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型企业来说负担较大,而且中小微型企业的贷款融资金额比较小,国有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往往比较大,中小微型企业很难消耗掉大额的贷款金额,也很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巨额还款。
第三,从担保行业的市场竞争来看,随着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民营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起来,与国有担保公司相比,新兴的民营担保公司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中小微型企业,由于收取的其担保费用较低,提供的贷款融资金额最贴近中小微型企业发展需求,贷款利率也和国有担保公司持平甚至低于国有担保公司,因而受到广大中小微行企业的一致欢迎。但这些民营担保公司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一些民营担保公司由于管理发展机制不健全,在担保流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操作行为,使得协议规定的贷款金额无法按时如数到位或银行临时中断贷款,这都对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打击[2]。此外,由于民营担保公司在协议制定方面出现的失误,使得一些中小微型企业利用协议中的语言漏洞逃避还款,引起了一系列的担保纠纷。
第四,国家相关融资机制和政策支持发展不完善。我国中小微型企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企业数量不断增多,涉及的行业领域不断扩大,经营形势也日渐多样化,但在相关的贷款融资机制方面,国家还没有建立相对成熟的管理机制和发展规划,多数中小微型企业在贷款融资时面临的压力超过了企业发展的承受能力,这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第一,制定相关的针对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贷款体制,适当降低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要求。可以开设专门的针对中小微型企业融资贷款项目,在对中小微型企业进行融资还款能力考核时,不仅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还要对企业的行业发展前途、创新发展能力和经营方式多样化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完毕后,如果认为企业申请的贷款融资金额不能满足企业发展或超出企业发展承受能力时,可以和企业进行沟通,进行意见融合,如果意见达成一致或企业申请的融资金额适合企业当前发展且企业有能力按时还款,可进行下一步的协议签署和担保工作。另外,还可以向民营担保公司学习,适当降低担保费用以吸引更多中小微型企业,或者与民营担保公司进行合作,一方面规范民营担保公司的管理机制和操作流程,另一方面拓宽国有担保公司的经营业务和经营方式,获取更多收益。
第二,建立健全以中小微型企业自愿互保为基础的融资担保体系。以往的担保方是担保公司,而中小微型企业自愿互保为基础的融资担保体系打破了这种常规的融资规则,这种将担保方变为企业的方式,减小了担保公司在担保过程中面临的未知风险,中小微型企业间的自愿互保,一方面能够增加个中小微型企业间的了解与交流,增加担保公司对中小微型企业的深入了解,另一方面,企业间的自愿互保还加强了企业间的相互监督,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民营担保公司出现的企业利用协议漏洞逃避还款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中小微型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
第三,加强政府作用,加快融资风险补偿体系建设。任何行业的发展都存在一定风险,而贷款融资行业更是一项风险较高的行业类型。对此,政府一方面要加快机制体制建设,建立完备的融资体制,对相关的融资行业发展做出明确规定,规范企业贷款融资流程,针对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现象,国家应制定并出台相关的发展政策,建立相关特殊融资机制;另一方面,从内部和外部建立财政风险补偿,加大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对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发展的支持力度,降低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度和风险。
目前我国中小微型企业发展迅速,但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普遍出现了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而我国的国有担保公司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针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融资的体系建设,新兴的一些民营担保公司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因此,加快以国有担保公司为核心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体系创新建设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