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应对与当代社会基础性孝伦理体系的构建
——基于传统“二十四孝”的批判性分析

2018-01-28 08:55彭希哲郭德君
探索 2018年2期
关键词:二十四孝老龄化伦理

彭希哲,郭德君

(1.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上海200433;2.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中心,重庆400016)

1 有效应对老龄化需要确立明晰的价值导向

1.1 中国的老龄化特征

老龄化是生育率下降和寿命延长共同作用的结果,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它是一种不可逆的发展趋势。由于每个国家国情不同、发展阶段各异,老龄化在不同国家表现出不同发展特点。概括而言,目前中国的老龄化特征主要表现为速度加快和老人绝对数量持续增长。从1979年上海成为中国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的城市到1999年中国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数量和占总人口比重都在持续快速增长,并且这种趋势还将在今后很长时期内继续。截至2016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3亿人,占总人口的16.7%;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5亿人,占总人口的10.8%[1]。如此庞大数量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在整个世界上都是罕见的,未来老龄化所带来的压力还会进一步增强,中国社会应对老龄化的任务之艰巨由此可见。

较快发展的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压力与社会转型中的各种矛盾相互交织,使得老龄化对社会各人口群体的利益都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关联,这促使更多人开始对老龄化进行关注或继续对其进行更深入的了解。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对老龄化的应对更趋主动和积极。面对不断加剧的老龄化带来的各种压力,中国政府以现实主义态度去适应社会不断老化的发展状态,逐步加大在劳动力、医疗卫生资源以及养老金和老年服务等许多方面的投入力度,尽力完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采取了各种行动以尽可能完善应对老龄化的制度体系。随着中国人口老化程度的进一步提升,我们不仅要针对涉及老龄化特别是老年人口的具体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也需要更加深入地理解老龄化社会的基础科学问题,从根本上把握老龄化的发展规律,立足中国的历史传统和基本国情以寻求应对老龄化的战略对策。就整个社会发展而言,“未富先老”的国情和底部老龄化的特征决定了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是构建可持续性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保证,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们还应通过各种方式将人口红利用于人力资本投资以提高人口素质,由此来提高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老龄化所带来问题的解决才能获得必要的经济依托。

1.2 确立明晰的价值理念在应对老龄化过程中的意义

由于老龄化社会在中国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传统的惯性思维模式和研究范式在老龄化研究中往往难有突破,这就需要研究者不断创新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这在政策研究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笔者曾试图从调整公共政策的视角对中国老龄化及其应对进行过较为系统的研究[2],如果我们无法通过人口政策的调整和生育行为的变化来从根本上改变人口结构以减缓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压力,那么通过公共政策调整以使社会能更好地适应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就成为更重要的应对之策。鉴于老龄化对社会发展的全方位和多层次影响,其效应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背景下有不同表现,老龄化的应对策略也需根据具体情况不断进行调整。

从实际情况来看,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世界性发展趋势,给许多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压力。中国正在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阶段,整个社会在许多方面都还没有做好充分准备,需要通过协调社会各个系统使之密切合作以共同应对老龄化的挑战[3]。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在今后很长时期内无疑都是应对老龄化挑战的行动主体,社会组织、企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也应承担各自的责任,积极发挥各自的作用,在一种系统合力的作用下,老龄化所带来的诸多难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结合中国当下实际,家庭养老的重要地位不容撼动,作为整个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家庭在老龄化社会中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重视家庭建设便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4]。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进一步强调: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并使之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以及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梦想启航的地方[5]。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动态变化,家庭模式正在发生显著的变化,家庭在养老扶幼方面的功能逐渐弱化。这种功能弱化固然受到一系列社会变化的客观影响,而传统孝伦理的式微是其中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在老年化社会阶段必须重构孝伦理体系,使孝亲敬老成为一种整体的、明晰的价值理念,只有这样,老年人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老年人才能生活得更好[6]。因此,在应对老龄化过程中,仅仅依靠公共政策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与其相适应的价值体系的重构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过程,是不能忽略的另外一支重要力量。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在当代社会,老年人也是重要的社会人力资源。即使在传统社会,许多老人在生命的靠后阶段仍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家庭及社会事务,“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对此进行了形象的诠释。而在现代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各种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老年人整体的健康水平更非传统社会所能比拟,这使得更多老年人通过各种途径发挥余热有了可能。因此,在当下社会,一些老年人通过切实的行为赢得了别人和社会的尊重,但是,对老年人的尊重并不能以他们的劳动付出为条件,因为也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逐渐丧失了劳动能力,从这个角度而言,在应对老龄化过程中确立明晰的价值理念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这种价值理念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尊重老年人的主体性地位,而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着相应公共政策制定的具体走向和实施的效能。从全生命周期视角出发,几乎每个生命个体都会经历从年幼到衰老的过程,老年只是这一过程中的一个具体阶段,对老年人口的年龄歧视如同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一样是我们这个社会所提倡的核心价值所不能容忍的。

1.3 孝亲敬老是应对老龄化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种价值理念

如前所述,当代中国家庭存在形态较之传统家庭出现了巨大变化,使家庭养老功能的发挥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孝伦理的式微使家庭养老功能的发挥失去了坚实的伦理依托。基于此种现实,在应对老龄化过程中,我们需要确立明晰的理念以引导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尊重老人、关爱老人的氛围,这其实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在这种背景下,普及孝亲敬老理念便成了一种必然选择。弘扬孝亲敬老当然不能仅仅停留在理念层面,但是,当它成为一种整体的社会认可的理念时,必然会在这种理念指导下出现相应的行为,老年人的生存状态从而能得到极大改善,社会地位才能不断得以提高,整个社会最终也才能实现协调发展。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从积极应对老龄化层面阐述了弘扬孝亲敬老的重要意义[7],这种高屋建瓴的认识使弘扬孝亲敬老的现实意义在应对老龄化过程中得到更为深刻的诠释。

基于这种认识,用现代视野对传统孝文化进行审视,用扬弃的哲学思维对其进行筛选和重构便有了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站在整个民族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包括孝文化在内的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其中许多优秀的文化因子仍是新时期社会发展的不竭精神动力。从发展的视角来审视,传统文化中固然有一些不利于现代社会发展的负面因素,但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经过不断筛选后也留下了一些具有普适性的优秀文化因子,具有丰富内涵的传统孝文化当然也不例外。

2 孝亲敬老理念的普及在传统“二十四孝”中可获得诸多深刻启示

在老龄化发展阶段,孝亲敬老理念之普及事实上在传统孝文化中可获得诸多深刻启示,尤其是对我国民间社会曾产生过较大影响的“二十四孝”。在传统社会,“二十四孝”在民间流传甚广,它以简单明了的故事形式将孝伦理中蕴含的深刻内涵通俗化地在民间社会广泛传播,从而达到道德教化的目的。不仅如此,“二十四孝”故事还通过戏曲、绘画等其他艺术形式进一步进行扩散和渗透,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成为宣扬传统孝伦理的通俗模式。相对学理性较强的孝道理论体系和一些日益固化的孝道规范,经过多重表现形式传播的“二十四孝”更容易深入人心,经过不断演绎,在我国已构成了一个蔚为壮观的以“二十四孝”为核心的传统孝文化体系。

“二十四孝”在传统社会得以如此广泛传播的基础主要有:(1)孝行在传统农耕社会中是一个重要的道德构成因素;在不同历史时期不仅得到了统治阶层的大力推行,在民间社会也有极为广泛的价值认同基础。(2)在古代科技不发达的社会背景下,对一些缺乏现实基础的孝行的宣扬不仅没有受到负面的批判,反而在很大程度上为孝行的进一步推广助力。(3)因果报应在中国传统社会有很大的基础,许多孝行都与此相关,体现了信仰以及与之密切关涉的宗教在人类生活中存在的重要价值,对此并不能通过理性分析的方式对其进行一个简单的判定。(4)“二十四孝”以“孝”为核心命题,遵循它所倡导的主导性价值理念很容易进行相应的道德行为选择。

和其他民间故事及艺术表现形式不同,“二十四孝”的出现有明显的价值导向,就是以宣扬传统孝伦理为核心目的,尽管各个故事内容不同、时间背景各异,却形散而神不散,正是通过时空变换来显示孝伦理的恒定性。但是,这种恒定性显然不完全是通过孝伦理体系内在构成要素互动而轻易获得的,恰好相反,必须通过不断地道德教化,才有可能在民众内心形成崇高的道德法则。和中国传统社会其他一些强势袭来的道德规范不同,“二十四孝”更多具有春风化雨般的道德滋润特征,整个“二十四孝”故事中具有一种强烈的道德理念,但是却没有明晰的道德规范,因而显然不能将“二十四孝”完全归为道德规范的行列,其道德教化的特征更为明显。它的出现和在民间社会全方位的渗入一方面是为了使家庭生活中出现和谐的人伦关系;另一方面,中国传统社会家国同构的特征又使得“二十四孝”在维系整个社会的稳定性方面亦有着不可忽略的社会功能。

3 多维视角下的“二十四孝”分析

考察“二十四孝”及其所倡导的传统孝伦理是否在当代中国仍有延续的价值,需要对“二十四孝”作出全方位的分析并对其进行基本的价值判断,当然,这些工作的前提是以当下的价值体系为基础,并且以不断丰富的伦理学理论为分析依据。由于受笔者知识积累以及认识能力的限制,在分析过程中并不寻求所谓完全客观和不变的结论,笔者在此只是从学术探讨的目的出发,以期为传统孝伦理在当代社会的延续做一些理论分析层面的探索。

“二十四孝”所提倡和宣扬的孝道是中国传统社会家庭伦理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自“五四”时期开始,传统孝道思想就处于被批判的境地,对其前所未有的批判固然有多重原因,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传统孝道与现代社会的不适性。在传统社会,“孝”被置于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孝治天下”在一些历史时期被当成最高治国理念,因此,“二十四孝”在传统社会的流行及影响归根结底都可将其归之于传统社会特定历史和文化条件下的现实需求。简而言之,在传统社会,“二十四孝”包含了关于美好道德的一切构成要素;但在现代语境下,“二十四孝”凸显出了相当的负面构成。在这种境况下,笔者首先以批判性为基本切入点对“二十四孝”进行简单剖析,批判的目的不是为了终止其延续,而是希望其在新的历史时期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3.1 现代语境下的“二十四孝”批判

3.1.1 一些孝行违背了基本的人道主义原则

在“二十四孝”中最让人诟病的也许是郭巨埋儿奉母的故事。如此有悖亲情的故事被列入“二十四孝”中并长期广为流传,说明在传统社会它应该有价值认同的社会基础。虽然故事中儿子并没有被埋掉,而是郭巨挖出了黄金,最后母亲得以孝顺,儿子也得以抚养,从而出现了一个双赢的结局。但挖出黄金这种小概率事件和他意欲埋儿的行为恰巧遇到一起表明这显然不是偶发事件,而且装黄金的釜上明明白白地写着这是上天赐予他的,官民皆不能得。故事的逻辑其实清楚地展现出来了,正因为在孝敬母亲方面他精诚所至,在某种神秘力量驱使下才有此完满结局。故事的本意可能是好的,它也许并不是要提倡这种极端的道德行为,而是要告诉普通民众,只要将孝心发挥到极致,上天也会助你。以现代伦理观来审视,这种以牺牲他人利益(在这个故事中还不是利益,而是要剥夺小孩的生存权利)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显然违背了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违背了人类社会中妇女儿童优先的原则。总之,无论初衷如何,从道义论角度来看,这样的孝行不仅缺乏基本的伦理学基础,更缺乏现实操作性。

3.1.2 一些孝行体现了男女不平等的思想

如果仅仅聚焦于孝这一点,丁兰“刻木事亲”无疑又讲述了一个非常极端的故事。丁兰对孝的践行远远超越了孔子所言“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要求。他幼年双亲亡故,刻像以怀念之,且完全将木像当成父母本人,大小事悉数问之,礼数敬之如生人。但日久其妻对木像有不敬行为,而木像还有反应,丁兰知之后遂休妻。这个故事的初衷也是对中国传统孝行的一种生动诠释,即孝行绝不是生前的侍奉行为,而且还延续至亡故后的追思,因此包含了丰富的内涵。它的本意也许要告诉人们即使是长辈去世后也要视之如生前,而不能有任何不敬行为。所以丁兰妻子行为导致的结局在传统社会完全能得到合理解释,但是这种和男女不平等思想结合起来的孝行与现代社会的一些基本理念必然要发生碰撞,这再次反映出传统孝文化必须要进行扬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3.1.3 一些孝行很难普遍化

陆绩怀橘遗亲无疑是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他六岁时就懂得感恩,吃橘不忘母亲,即使放到现代社会也发人深省、感人至深。这个故事本身没有问题,而且还具有普适性的教化作用。但有可能出现的一个问题是不能将其放大或者进行类比,即只要是为了孝敬父母的行为,无论其具体方式如何似乎都应受到褒扬,这有可能在社会操作层面造成一些混乱。例如,一些不当行为不仅超越了道德底线,甚至违背了法律原则,如果只以初衷好坏为判定依据,即实施这些行为是因为孝敬父母的原因就简单认定它是善的行为,这些行为就有可能成为伤害他人甚至损害社会利益的借口,从而会造成一些道德混乱乃至违法行为的出现。从这个角度而言,现代社会要求的孝行必须可以普遍化且有比较可靠的伦理依据,而不是只着眼一点而不及其余的狭隘道德理念及行为。因此,一些在道德领域自身范围内或有可能使道德和其他社会规范出现纷争的孝行会在现代社会遇到一些障碍。

3.1.4 一些孝行渗透出明显的理想道德倾向

理想道德倾向在“二十四孝”中比较明显,王祥卧冰求鲤是典型的一例,而王祥求鲤所侍奉的对象并非其生母而是继母,且继母对其非常不好,因继母原因他还失去了父爱。即使如此,继母患病后想食活鲤,他竟趴于冷冰之上致其裂开而求之。吴猛恣蚊饱血也比较典型。吴猛八岁时就以实际行为孝顺父母,他家里贫困没有蚊帐,而吴猛夏夜任蚊子恣意叮咬自己而不加以驱赶,因为怕父母受蚊患。这些故事立意固然非常好,但其中浓厚的理想主义道德倾向反而拉开了普通民众和故事所要宣扬道德理念的心理距离,只能将其中人物当成道德偶像而膜拜之或敬而远之,这其实是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挖掘了一道很难逾越的鸿沟。过于高调的教化内容只能让人望而生畏,反而远离了道德教化的初衷,最后除了空洞的说教内容外实际并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道德本来是用来调整人类社会中各种关系的规范,而如果远离了生活世界,其实也就远离了道德的本质要求。

3.1.5 一些孝行缺乏坚实的生活根基

道德规范在不同社会和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要求和内容,除少数具有普适性的道德法则外,许多道德规范在不同社会背景下可能会出现不同乃至相异的评价。上述“二十四孝”中的故事是植根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土壤之中的,具有这种鲜明的特征。不独“二十四孝”,在现代化进程和当代思想多元化的社会大背景下,一些人对整个传统孝行的基本道德支撑点都提出了疑问。传统“二十四孝”中一些孝行的道德基础到底是什么?如果缺乏明晰的道德基础,那么故事中所谓的孝行都将被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例如,老莱子已经70多岁了,除平日侍奉父母无微不至不说,还要着五色彩衣如小孩状以博双亲欢心,这种只要父母开心的过度孝行在当代社会中显然超越了一般道德的基础,或者说,这些孝行本身就缺乏坚实的生活根基。

3.1.6 一些孝行主要在故事境域中演绎

很显然,所谓的孝行应该是在孝意识指导下能具体实现的行为,如果只有意识而不付诸行为,人人都可自称是有道德的人。且不说道德目的和结果本身是否具有内在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如果连行为都没有,对一个人是否有道德的判定只能在虚无中进行,至少从理论层面来看这是一个相当荒谬的问题,因为一个有理智的人在理论研讨层面不会提出这样毫无意义的问题,在现实中它当然也会无法存在。但是,一些孝行如果缺乏现实操作基础,同样会陷入这样的灾难之中。例如,孟宗哭竹生笋一例,立意当然很好,也是为了实施孝行而出现的神奇故事。但是仅凭抚竹哭泣,如此难题便轻而易举得以解决,其结果也只能让人将其当成一个故事而已。还有杨香扼虎救父一例,在现代读者眼里也只能将其放到故事的境域中进行解读,即使是《水浒传》中有盖世神功的武松也不能轻轻松松将一只老虎打死,而杨香却轻而易举地扼住老虎的咽喉使父亲得救,这种孝行估计只能让一般民众望而却步。

3.2 “二十四孝”深刻地体现出子女与父母间血浓于水的亲情

以上六点是在现代语境下对“二十四孝”中一些故事所进行的批判性分析,当然,需要进行批判的不仅仅只有这几点,即使如此,其积极功能仍不可忽略,因为“二十四孝”出现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人更好地践行孝行,只不过在构筑过程中故事的生活基础与理想道德倾向之间出现了失衡,并且在平衡各种伦理关系时有将孝伦理无限放大的极端主义特征。更为重要的是,许多道德规范本来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出现的,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道德规范和社会现实之间的互适性就会出现问题。从伦理道德自身的演化来看,这其实是很正常的一个现象,正是因为如此,道德规范才有调整的必要。因此,伦理道德是历史的产物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虽然一些道德规范可以跨越不同历史阶段得以传承,但一些道德规范在此过程中要被终结,还有一些道德规范必须要做出相应调整,否则也逃脱不了终结的命运。作为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的一个具体构成部分,“二十四孝”中一些内容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要被过滤掉,这也是必然的。

但是,“二十四孝”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内容体现了道德的传承性,也就是在不同历史条件下都具有的恒定性特征,这部分内容在当代社会仍可作为传统美德的一部分进行传承,一些合理内容也有可能成为新时期道德体系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而发挥积极的社会效用。这类故事在“二十四孝”中占据了相当的比重。如汉文帝亲尝汤药,虽然从医学的角度来看,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科学依据,但是,从中我们依然可看到文帝对母亲发自内心的孝心。仲由自己食野菜,却在百里外为双亲负米,更为感人的是他以后过上了异常富足的生活,却经常思念双亲,还为自己再没有机会为双亲负米而感慨,在前后两相对比和巨大的生活反差之下,更能让人体会到仲由对父母至诚的孝心。黄庭坚涤亲溺器告诉人们,对父母之孝是通过一点一滴的细微行为体现出来的,因此,孝行难易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此得到了深刻体现:所谓难,是在于其持久性;所谓易,是尽孝并不需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需要从细微之处着手就可以了,因此,这中间也蕴含着丰富的生活哲理。限于篇幅,其余故事不在此逐一分析。

3.3 传统“二十四孝”在当代社会仍有发挥社会功能的可能

整体来看,“二十四孝”故事出现于不同时空背景下,故事中人物年龄、身份等彼此相异,但在孝顺父母方面所焕发出的真诚感情却将不同故事串成一个有机整体。因此,“二十四孝”整体的稳定和平衡正是在看似不相关的各个子系统的聚合过程中才体现出来的。虽然每个故事也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取向,但是不同故事即使简单放到一起,聚合功能的发挥使得故事整体的意义和价值远远超越了其自身。当然,故事中的神话、迷信等色彩以及一些超现实特征在传统社会也许能在一定程度上放大故事本身所具有的功能,但在科学日益发达的今天,以往看似积极的一些构成因素事实上反而成为故事发挥积极社会效应的障碍。这些因素和传统孝伦理中一些负面因素结合起来,使得现代社会的民众轻易地对传统孝伦理贴上荒诞不经、缺乏平等意识等各种标签,从而使其内心深处的拒斥心理不断增强。但是,由于事实上各个故事之间并不是一种水乳相融的结合状态,它们之间本质上并没有彼此相依的内生关系,而是因为核心主题将其连成了一个整体,因此,只要不大幅度取舍,不同故事因为聚合而焕发出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并不会出现剧烈的升降。正是基于这种特征,“二十四孝”在当代社会仍有发挥社会功能的余地。正如我们前面所讨论的,诸如郭巨意欲埋子奉母这种违背人道主义基本精神的故事毕竟是少数;在尽孝过程中蕴含男女不平等的故事也不占多数;而具有理想道德倾向以及缺乏现实基础等特征对故事本身并不具备巨大破坏性,具有神话色彩和包含了因果报应特征的故事也是这样。正是基于这些特征,经过合理取舍后的传统“二十四孝”在当代社会仍有发挥积极社会功能的空间。“二十四孝”在当下有可能发挥积极社会功能当然不完全是由故事结构方面的特征所决定的,而是其主题整体上强调了一种孝亲敬老的美德,这种美德与当下的主导性价值追求本质上并不冲突,故对“二十四孝”虽然应进行批判性分析并进行合理取舍,但是在整体评价时确实也不应拘泥于个别故事的是非。

4 通过“二十四孝”模式构建基础的孝伦理体系

受特定时代背景限制,“二十四孝”中固然包含了一些和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内容,但它所开启的向民间社会宣扬孝伦理的成功模式仍然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在传统社会民众整体文化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二十四孝”作为一种具体的孝伦理传播模式得到了高度的民间认同。它之所以成功,一是它和整个封建社会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和价值体系相契合,这是它在民间社会得以广泛传播的重要基础;二是通过高度简洁的故事形式较之让人望而生畏的复杂理论体系更容易让普通民众所接受;三是“二十四孝”还通过各种形式的绘画、戏曲等其他喜闻乐见的形式得到进一步传播。整体来看,传统社会能得以利用的各种媒介在传播“二十四孝”过程中都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和发挥。

更为重要的是,“二十四孝”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也经历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是它也不断在和现实社会磨合,其中一些故事的选择确实经过了一定的筛选机制后才基本定型。所以,要保证一种道德规范的传播效果,任何明显的或潜在的固化思维都会阻碍其广泛传播,在此过程中,不断发展才是真正适合孝伦理推行的合理思维模式。单单就“二十四孝”而言,它在传统社会之所以得以广泛传播,是因为无论形式还是内容都与当时的社会现实相互适应。它之所以在现代社会基本销声匿迹涉及许多复杂的因素,但从根本上来讲,是因为中国的社会形态已经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传统孝伦理和孝行规范失去了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基本社会环境。因此,在现代社会,企图原原本本恢复“二十四孝”是一件几乎不可能成功的事。因为从本质上来讲,“二十四孝”及其所体现的传统孝伦理所包含的内容并不都是对当代社会生活的真实反映,而是和现实有相当的距离。

正是基于此,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办等机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布了“新二十四孝”,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和传统“二十四孝”不同。“新二十四孝”由“经常带着爱人、子女回家”等24条比较宽泛的要求构成,而且还增加了“教父母学会上网”“给父母买合适的保险”等与现代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从而为孝伦理赋予了新的内涵。但是,和传统“二十四孝”以故事形式渗透于社会各个层面的广泛传播不同,“新二十四孝”主要是一些道德要求,其推行还显得比较冷清,并没有出现较大社会反响。这与“新二十四孝”的筛选和表达形式有关,更说明孝伦理在现代社会的传承还有不少的压力,也预示着现代孝伦理的传播还有很大的开拓空间。在新时期孝伦理的普及过程中,如果完全照搬传统“二十四孝”的套路可能是行不通的。“新二十四孝”尽管是极为宽泛的一些伦理要求,且内容与现代生活密切相关,但在一个海量信息涌现的时代,如果没有适当的文化环境和切实的保障措施,这些道德伦理要求很难成为普通公民约束行为规范的准则,很容易和其他寻常信息一样也淹没于信息的海洋里。

在笔者看来,首先需要在核心价值观的体系中明确家庭伦理的基本定位,把重构现代孝伦理作为推进家庭建设、全面应对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现在的问题不仅仅是构建“新二十四孝”,而是要在着眼合理性、普适性以及动态性的基础上构建一套整体性的孝亲敬老的普及工程。而要做到这一点,固然需要一些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条款,也需要鲜活的事例做支撑,在这一点上传统“二十四孝”模式给予我们以极大的启示,就是要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道德模范以成为整个社会学习的偶像,或者说,通过这些活动不断让孝亲敬老的意识渗透于社会的各个角落。在此过程中,全国文明家庭创建和表彰的典型也是可以充分利用的形式。当然,在现代社会仅仅选取二十四个事例肯定是远远不够的,而是应在不同范围内选取不同的典型事例,并以可持续发展思维作为基本指导原则,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构建网络状的孝亲敬老文化普及体系,以建立传统孝文化的传承基础。其次,这种活动应是常态化和可持续的,而且在选取典型事例时应立足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以避免掀起道德狂热和理想主义倾向,不然反而违背了普及现代孝伦理的初衷。在孝敬老人典型事例的选取上,一方面可以全国妇联和老龄委等机构制定的“新二十四孝”为基本原则,也可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家庭建设等要求制定新的标准,同时要根据时代发展不断融入新的内容。最后,在孝亲敬老意识普及方面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自媒体等现代传媒,以充分利用科技飞速发展提供的便利和可及性。

[1]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7-02-28).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702/t20170228_1467424.html.

[2] 彭希哲,胡湛.公共政策视角下的中国人口老龄化[J].中国社会科学,2011(3):121-138.

[3] 彭希哲,胡湛.当代中国家庭变迁与家庭政策重构[J].中国社会科学,2015(12):113-132.

[4] 习近平向全国人民拜年:梦想前行[N].新京报,2015-02-18.

[5] 习近平: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民族才能好[N].新华每日电讯,2016-12-13.

[6] 彭希哲,郭德君.孝伦理重构与老龄化的应对[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5):35-41.

[7]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N].人民日报,201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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