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扬
从体医分离到体医融合——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思考
胡 扬
(北京体育大学)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次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旨在以宪法的威严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国民体质。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出要更广泛地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用10年时间把全民健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在这一系列指导思想和政策法规的影响下,全民健身一直是体育部门的工作,主要任务是“增强体质”。
2002年,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把全民健身写进工作报告,提出要“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将全民健身提高到了小康社会目标之一的地位。至此,全民健身由“增强体质”进入到“健康促进”的发展阶段。但这一阶段,运动促进健康的工作开展的并不顺畅。主要原因有:1)体育与卫生部门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各自为政以及条块管理,本应发挥的“体医结合”促进健康的共享和协同作用很难达成。2)随着参与全民健身运动的人数增加,也带来运动损伤、运动猝死等风险,人民群众对合理锻炼、科学健身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我国的现状是体育指导人员缺乏相关的医卫知识,不能有效地针民众的身体机能状况、健康水平等个体差异与需求提供安全有效的健身指导。3)随着我国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慢病也呈“井喷式”发展态势。慢病的成因是静坐少动,吃动不平衡。因此,防治慢病的最有效途径是加强体育运动,吃动两平衡。医务人员虽然知道体育运动的重要性,但由于不具备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无法在慢性病医治过程中给予患者切实可行的运动指导。由此可见,全民健身促进健康,不仅是体育部门的工作,更需要医卫部门的加入,形成“体医结合”的科学健身模式是构建民众健康屏障的最佳组合。
2016年8月,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下,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指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树立“大健康”理念,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健康中国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体医结合”的升华,将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向全民科学健身的跨越。
要实现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需要多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指出,“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打破在全民健康管理上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格局,为落实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清除现存于体育、卫生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体制、制度障碍。可喜的是,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29个成员单位的领导出席了会议。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联席会议召集人刘延东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形成“大体育”体制机制,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挥好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奋力开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局面。至今,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已经召开了3次会议,有力地推动了体医融合促进全民科学健身的开展。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各省、市、县都应建立这样的工作机制,才能将全民科学健身落到实处。
全民科学健身需要既懂得运动人体科学及医卫知识,又具备运动锻炼指导能力的专业人员,能够根据民众的个体差异,科学地制定运动处方。这方面的人才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培养:1)举办运动处方师培训班。根据运动健身指导员、医卫人员的专业知识背景设置不同的运动处方师培训课程。通过系统的培训,让他们具备开具运动处方的能力,并应用于实际。北京体育大学从“十三五”规划开始,就致力于运动处方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并积极配合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研发了运动处方理论体系和标准体系,制定了分别用于运动健身指导员、医卫人员的运动处方培训大纲和课程体系,于2017年8月开始举办全国运动处方师培训班;2)鼓励综合院校的医学院与体育学院联合培养具备医学和体育学知识的复合性人才,设置具有“医体结合”特色专业课程和实践教学体系,使学生能够扎实掌握体育学和医学两方面的知识。政府部门还要制定相关政策,将运动健身指导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允许运动人体科学及运动康复专业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我国的全民健身工作进入了新时代。只有真正做到体医结合,全面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才能实现从全民健身到全民科学健身的时代跨越。相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在不远的将来必将实现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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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469/j.css.20180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