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书法笔势的仿生之美

2018-01-28 11:00西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730000
大众文艺 2018年4期
关键词:黄庭坚中锋书写

张 亢 (西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730000)

在传统书法论著中,最常出现的一个连词是“如”:“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空坠石”、“如屋漏痕”等等。在这里,“如”将书法的形态导向仿生学的范畴,意指模拟自然界的某种形态,以达到视觉审美的要求,是一种松静自然的仿生状态。还有“如锥画沙”,“如印印泥”,“如折钗股”等等评语,此一类论述中,“如”字所起的作用是引导书法的笔迹效果,参照生活中一些物象,在某种组合下所呈现的特殊状态,以达到奇异的出人意外的视觉表现,继而达到审美。前一种着意于对自然界的仿生,后一种是对人为日常活动经验的仿生,都是借某种形态以达到特殊的书写效果,并以此来固化这个艺术形式的审美规范。因为组成汉字书法的要素,例如“永”字八法所述,大致为八种笔画,如何让这区区数种笔画,多样组合而为丰富的艺术样式,这当中对自然与人类活动的仿生,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还有将人或动物的活动状态作为摹仿对象的,例如“羲之观鹅”,王羲之在看到鹅颈扭动回还的动态,悟出执笔过程中腕力的运用规则。黄庭坚“观长年荡桨”、“担夫争道”而彻悟笔法。当然还有张长史观公孙大娘舞剑而草书大进。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当中,书家的“观”,也可理解为“如”,都是对形态仿生的解读。

古人评米芾书如“狮子博象”,或似“风墙阵马”,则是形容其笔势形态的力度,有果敢凛然不可侵犯的肃杀之气。明清碑学兴盛,重金石味,那是仿生金属刀凿与石头之间硬碰硬之后形成的痕迹,霸悍而不容修饰。这些仿生对象都有一定的特性。都具有“凝重、疏朗、沉着、适度、活泼”等特点,反之则被拒于此审美范畴之外。如“板结、轻浮、狼籍、太过规整”等都是受批判的。苏东坡与黄庭坚之间相讥诮,有“死蛇挂树”与“墨猪”之说,米芾称山谷书为“描字”,东坡书为“画字”,自誉“臣书刷字”,可别小看这个“刷字”,那是一种极高的书写状态,从用笔来说,指的是中锋行笔,劲健迅捷,沉着痛快,是书法审美中极难达到的境界。明清两季,阁体书盛行,论者讥其为“字如算子”千人一面,毫无生气可言。黄庭坚指点邱郎作书有云“小字莫如痴冻蝇”,就是说一定要摆脱死板,拘谨的毛病,这些都是笔势形态仿生的反例。

上述对于书法形态在仿生方面的描述,只是在书法形成规范,确立成熟之后的一些论述,再往前追溯,古文字,象形文字时期,文字作为记事、祭祀的重要工具,还没有介入艺术审美的范畴。此时的重点是其功用性,即使如此,在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谈到古文字的形成,有“六书说”的论述,在“六书”中“象形”为根本,其余五种造字法,都以“象形”为基础,这当中“象形”就是仿生之意。

书法形态仿生的落实,靠用笔来完成,用笔的结果就是笔势,是书写者执笔落墨的方法,与书写姿势与执笔姿势息息相关。由于古时候,各个时代的家居习惯的不同,书写与执笔姿势也各不相同,概不赘述。但其中共通点便是中锋与侧锋的运用。惯常的理解是“中锋取势,侧锋取妍”,这个“势”,广义的讲就是字的整体框架,具体来说就是字的动势与形态。“妍”是讲在中锋所建立起的整体框架中,加入一些不同质感的笔触,使得字的动势与形态更加丰富,更有节奏韵律。这当中,中锋、侧锋在完成字的动势与形态美的作用中同等重要。因为当执笔落墨的瞬间,不论笔管是正是倚,笔锋必然偏于某侧,因为毛笔的特性,笔头不可能竖立纸面,所以所谓中锋侧锋实为一锋。古代的礼教推崇做人做学问要正,要中庸,故而给书写方式也贴上了这样的标签。但是,中锋、侧锋的提出仍然是非常重要的,起码提出了在书写中笔势变化的重要性。黄庭坚曾说到“少所作书帖,差可观,然不知起倒”是悔恨自己年轻时写字不知笔势起倒,缺乏变化之意。笔的起落、偃仰,形成了笔势的变化,进而达到笔画形态的多样性,也丰富了书家的审美想象力。

书法的形态,是一种固化的仪式性的样式,其审美环境,由内到外也具有一定的固化特性。从书写工具到书写内容,乃至书写规范,充满了仪式感。成为一种民族记忆,植入中华民族的基因里延续下来。其中,毛笔的不可控性、 与仿生形态的难以驾驭、 以及文字在本民族的崇高地位与威严,共同造就了书法艺术的高不可攀。书写者与普罗大众之间,不象其它艺术门类那样,有着丰富的互动,而更多的是一种接受与膜拜。神圣感,造就了这门艺术审美要素的笃定性,乃至越千年而变化甚少,与大众的关系愈来愈生疏。对此,我们应该心平气和地观察,一切历史现象的生成,都有其必然性,尤其是书法的形成与发展,一直到现在演化成为一种貌似尴尬的存在,大众对她高山仰止,貌合神离,为什么?仪式化、固化的书写审美规范,象一堵墙挡在现代人的面前,单从书写内容来说,她似乎更适合圣达贤人的鸡汤警句,或配以幽壑清泉,散发啸歌。若将她硬拉入市井俚语,普通白话,便觉不对头。我们不必带着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她。首先不能将其简单地归为某种艺术样式。因为所有的艺术形式都建立在一种开放的、吸纳的、创造的基础之上,以此来接续自己的命运,而书法不是这样,她既像海绵,又像火炬,像海绵一样广泛地吸收,一但水分吸足,便滴水不进了。她又像火炬那样,猛烈燃烧,之后归于空寂,虽然没有死灭,但空余了仪式性的外壳,那固化的审美之门已然闭合。如何面对今天的书法审美现状?我觉的,倒不如让其遵从自己固有的仪式感,就像昆曲那样“不知有汉”地“隔江犹唱后庭花”,只须留给她“明窗净几”,“天朗气清”就好。

[1]徐利明主编.《黄庭坚书论》 .江苏美术出版社,2009年,第3页.

[2]季伏昆主编.《中国书论辑要》.江苏美术出版社,2000年,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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