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随之而来的是国家加大了对法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深入人心。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社会发展中各种类型的纠纷逐渐显现,而法律援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法律工作者的责任越发重大。笔者通过座谈、情况汇报、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了解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提出了解决办法。
一、法律援助工作现状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行,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而各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在不断充实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的水平、尽心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推动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一)服务网络初具规模
主要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看:从横向方面来说,为了更好的服务弱势群体的典型案件,我是成立了联动机制;从横向方面来说,我中心采取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依托的法律援助工作三级网络体系,分别在全市21个乡镇(区)和232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系点的同时,在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残联、老龄委、信访局和驻军65565部队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真正做到了让基层的老百姓能够”不出门“就可以获得法律援助,也使法律援助扎根于基层。
(二)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
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从业务规范、经费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与此同时,为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及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的透明度,积极开展援务公开、听庭、电话回访、办案补贴发放情况网上公示等工作。
(三)工作成效不断增强
我市法院中心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础上,以“关注民生、扶贫助弱、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自己的服务宗旨,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2015年,我中心总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05件,已经结案1450件,解答群众咨询共计4712次;2016年,我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32件,,解答咨询3100余人次,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250余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重视力度不够
尽管在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中已经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我市市委、市政府也认识到法律援助这项工作越来越重要,但是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相关部门不理解、不重视、不支持;二是从力度,还是在长效型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宣传效果不佳
虽然从十八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法治思维仍需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也没有家喻户晓,仍有一小部分老百姓不懂法、不知法、不了解法律援助的存在,导致了这部分人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认为上访才是解决自己困境的唯一出路,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归因于:一是宣传力度不大;二是宣传途径枯燥;三是针对对象单一。这些都造成了宣传效果不佳。
(三)经费保障不力
十八大以来,虽然我市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在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上也加大了投入,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治的进步,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和需求也越来越大,法律援助的案件也与日俱增,法律援助案件经费不足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而我市还没有建立对法律援助案件经费的动态增长机制,造成了经费保障不力的现象。
(四)管理机制不优
存在的问题:一是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服务只能不分。我市的法律援助中心不但承担着行政管理职能,同时还负担服务职能,造成律師发挥主体作用较轻,中心工作人员办案较重的局面,不利于法援事业的健康、长远发展;二是法援的质量评估体系没有建立和健全,造成了法援的管理不规范和履行职能随意的现象。
(五)服务质量不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法律援助案件办案难度较大,职业时间短的年轻律师缺乏办案经验难以胜任,有影响力年纪较大的律师缺少办案时间;二是部分律师态度消极。对于法律援助案件,部分律师仅与办案法官了解案件情况,不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沟通深入了解案情就出庭了事,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和改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现状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体系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要求,我市应着力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和投入:一是要加强基础建设;二要加强队伍建设;三要加强经费保障。只有从人、财、物三方面加大投入,才能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的动态增长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有序、良性开展。
(二)打造法律援助工作的立体宣传网络
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将其作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重点,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一是要不断的创新和更新观念,同时要与我市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不断的丰富和完善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利用网络、电视台、报纸等多种方式让百姓认识、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不但要深入城市的社区,同时还要深入到乡镇;三是对一些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件要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和范围,力求将尽可能多的法律援助案件作成经典案例。
(三)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律师队伍
新时期,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律师队伍是我市法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严肃纪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禁止有偿法律援助事件的发生;二是对于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建立奖惩机制;三是对于法援案件的经费去向建立监督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只有三者兼顾才能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律师队伍,为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使更多的百姓受益。
(四)注重部门协调,强调工作合力
着力建立公、检、法、司刑事法律援助协调机制的同时,定期召开法援工作的会议,集众家所长解决法援的实际困难,让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最终使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形成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张蓓.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7,(14).
[2]罗海波.浅谈法律援助制度面临的困境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7,(12).
[3]纪以根.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制度研究[J].法制博览,2017,(21).
(作者简介:杨锦,硕士研究生,东北大学,专业: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凤城市委党校,讲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