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转环境恶化局面,生态文明建设亮点多

2018-01-27 09:57杨晨郑杰川
祖国 2017年24期
关键词:洋垃圾废物进口

杨晨+郑杰川

近年来,以环境保护为核心要素的生态文明建设在华夏大地如火如荼的展开,从中央颁布环保政策的实施、环保法制建设、中央和地方各种积极的环保行动,以及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环保措施更加严厉等,展现了我国在环境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文明家园的坚强决心,环境治理的效果越加明显,生态文明带来的各种利好开始被人们真切的感受到。近五年来,是我国环境治理力度最大、扭转此前环境持续恶化局面的一个关键时期,本刊将这一时期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亮点总结如下。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作报告。报告的第九部分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报告中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

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中国政府决心禁绝“洋垃圾”

2017年4月通过了《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1月1日起中国将不得进口洋垃圾。环境保护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狠抓贯彻落实,多途径、多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实现了固体废物进口量总体下降。对1792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开展为期1个月的拉网式、全覆盖异地执法检查,形成极大震慑。从严审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对近一年内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其进口申请。印发《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将生活来源废塑料、未经分拣的废纸、废纺织原料、钒渣等4类24种固体废物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正在修订11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全面加严夹带物控制指标。四是稳妥应对,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组织专家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应对外方评议意见,主动回应各方关切。

中国政府虽然下定决心禁止洋垃圾的进口,但是要想摆脱洋垃圾的窘境,还需从培育公众环保观念和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两方面下功夫,否则即便全面禁止了洋垃圾进口,在利益的驱动下,还是容易滋生洋垃圾“偷渡入境”的地下交易。

自然资源资产入领导干部审计范围

2017年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规定》明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当坚持依法审计、问题导向、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主要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向“天空无霾”进军

据环境保护部消息,5年来,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基本形成,坚决向污染宣战成效显著。今年是“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从目前情况看,设定的重要目标有望全部实现。

据统计,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共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6.4亿千瓦,占煤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68%,减排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83%、氮氧化物50%、烟尘67%,建成世界最大的煤炭清洁发电体系。2017年1月至11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同期下降20.4%,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38.2%、31.7%、25.6%,北京市下降35.6%、接近60微克/立方米。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18年起全国试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提出,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这一方案的出台,标志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已从先行试点进入全国试行的阶段。通过全国试行,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的效率,将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积极促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态环境修复等相关产业发展,有力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环境权益。

三部门联合发布《放射性废物分类》

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近日联合发布了《放射性废物分类》(以下简称《分类》),为国家放射性废物管理战略提供基础,为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处理、贮存、处置等全过程安全管理提供依据,确保以安全和经济的方式管理废物。《分类》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河长制:全新环保机制亮相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6年12月意见出台,河长制由地方实践上升为国家行动。河长守水有责,“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层层织密河湖责任网。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老水问题交错交织,一些河流污染、河道干涸、乱采乱挖、湖泊萎缩,水生态频频亮起“红灯”。

水利部牵头召开十部委视频会議,全面推进;与环境保护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力争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加快形成全面治水合力。许多地方党政“一把手”抓,一竿子到底。从改革方案到具体部署,做细做实,层层推进。半年时间,各省级方案全部编制完成,25个省份方案正式实施。

史上最严厉环保法实施

2015年1 月1 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新环保法增加了企业违法排污的成本,一是引入了“按日计罚”的经济处罚措施,二是引入了“双罚制”,即在经济处罚同时,还可能对企业负责人直接实施拘留。

此次环保法规定四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会导致企业法人被行政拘留,但去年,“两高”司法解释也对一些行为定性为可以刑事拘留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前后两个拘留标准之中,都有着同样的一些违法行为,如通过暗管、渗坑、渗井等偷排污染物,但其并不矛盾。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解释,“两高”司法解释对入罪门槛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有毒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排放污染物的量也有明确的标准,如危险废物超过3吨,危险重金属超标3倍等,达到这些标准,就构成犯罪,可以被刑事拘留。如果没达这些标准,则为“尚不构成犯罪”,那么,就可以按照新的环保法,对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决定。

开征环保税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我国“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文件中明确提出:“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因此,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此法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制企业行为发挥重要作用。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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