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焕仙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社会救济制度也越来越得到国家的重视。但是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得社会救济工作不断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必须根据我国社会实际情况,不断的完善社会救济制度,才能进一步的为公民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进而推进社会公平化进程。
我国一直比较重视社会救济,不同时期会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物力,用来保障基本生活都解决不了的人们。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困境中人们的需要,部分农村人的生活时常面临着困境。因此,必须尽快进行相关的改革工作,以适应新形势的社会发展。
1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的必要性
我国的社会救济工作在建国之后就一直存在,大多数以应急性为主,没有相对系统的体系支持。但是国家还是非常重视社会救济,在农村社会救济中,每年都会发放大量的救济物资和救济款,用来帮助灾民和孤老病残的人们。物资和款项数量在逐渐增加,全国每年社会救济的人员也一步步增多。
如今社会的发展,贫富差距严重,如果不实行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会对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首先,当人们由于收入差距过大时,容易产生不满情绪,这个时候容易造成劳动积极性低,劳动效率低,社会心理状态上也会存在一定的偏差,阻碍社会发展。另外,农村经济发展相对于城市有很大的不足,社会的发展,使得富人有大量的资本储存,存储的过程中,造成资金流动有一定的问题,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另外,农村的贫困人口过多,消费观念和消费能力较低,对社会的平均消费倾向会有很大的不利之处,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农村社会救济改革是当今形势下必须尽快落实。
2我国目前的社会救济存在的问题
2.1城乡低保差异大
就目前而言,农村低保仍没有纳进中央财政运算,所以在农村社会救济中,需要的资金和物力就由地方政府所承担。但是我国社会发展地域不平衡,部分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差,财政资金不足,这也造成了农村社会救济在实行过程中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再加上有些地方的社会救济资金在分发过程中会出现被占用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这也造成了农村社会救济不能更好的展开。比如新闻上时常会曝光部分地区低保分发不合理,真正需要的人领不到的情况等,会给农村社会救济的正常实施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2.2社会救济观念出现偏差
农村地区在进行社会救济时,还要注意农民的心理状况。很多人会认为被救济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对社会救济不报太大的希望,并且不敢維护自己的权利,这就造成农村社会救济经常会面临着尴尬的境地,对于正常开展救济工作非常不利。另外还有一些进行社会救济的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认为社会救济只是在逢年过节之时对农村相对贫困的地区进行慰问,并没有真正的落实救济工作,导致农村救济流于形式,无法科学化的开展。还有的地方政府把农村救济当成政府相关人员的功绩,不能以正常的心态面对社会救济等,这些都会影响社会救济的开展。
2.3农村救济水平偏低
我国的农村社会救助资金大部分是由政府财政提供,虽然低保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进一步的提升,但是对于城乡居民的正常生活水平来讲无法真正满足。政府的救济属于最主要的方面,其他社会救济只能占一小部分,根本不能解决贫困家庭的正常生计。另外,政府近些年对地方慈善的行政干涉,也影响了地方慈善机构对农村社会的救济。因此,我国的社会救济仍然存在着资金不足,救济效果有限。
3建立健全社会救济制度
3.1合理分配农村社会救济资金
首先,国家要更加重视农村社会救济,并且尽可能早的将农村社会救济资金归入到中央财政预算方面,在进行农村社会救济实行的过程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使救济资金能够更好的对贫困家庭进行帮助。其次是要减轻县、乡级的负担,减少由于农村社会救济给地方财政带来的压力。这个过程中,可以将资金负担交由省、市等级进行分担,这样在实行农村社会救济上资金会更加的充裕。最后是国家政策方面的倾斜,尽可能的根据实际经济收入情况,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使得社会救济能够真正用在需要救济的人身上,进一步的缓解区域贫富差距,提高贫困农民的生活水平。
3.2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救济立法
农村社会救济工作需要尽快的建立健全立法,为进一步的开展救济工作提供帮助。《社会救济法》的尽快建立和完善,可以把社会救济提升到法律层面,更好的为农村社会救济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立法的颁布,有利于扭转人民群众对社会救济的认识,不会觉得社会救济是一件丢人的事情,难以启齿。同时,立法建立滞后,还要有相辅的一些社会救济相关的条款,使得立法更加科学化、完整化。最终,最大限度的发挥社会救济的作用。
3.3政府加强和民间组织的合作
农村社会救济的正常展开,离不开政府的努力。而在社会救济方面,政府相关部门体现出的是法定的责任,而民间组织也可以进行责任补充。相互配合,共同保证农村社会救济更好的开展。在农村社会救济方面,政府是负主要责任,所以要发挥主导作用,尽可能合理的对财政支出进行合理的分配,主动承担起农村社会救济的责任。同时,要帮助贫困家庭解放思想,正确认识社会救济的意义,并能主动接受,并提高对社会责任感。另外,政府还要对民间组织不断的鼓励,以民间组织的名义设立基金会,尽可能的发动更多的人参与到社会救济的工作中来。真正的做好农村社会救济工作,保证贫困人们的生活状况能得到一定的改善。
结语
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实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方面有重要意义,但是改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足够的信心去改革。因此,要针对农村社会救济制度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探索新的方式,真正做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救助体系。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