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庚鹤
在不少人看来,中国农村地区的道德秩序有滑坡趋势:不孝之风、赌博之风、婚丧嫁娶奢华低俗之风越来越盛,迷信、攀比、拜金、不劳而获等陈腐观念沉渣泛起,有些地方甚至出现黑恶势力以致正不压邪。笔者以为,导致农村社会风气败坏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农村基层政权未能承担教化职能,是重要原因之一。
重视教化,是中国国家治理的优良传统。因为特殊历史时期所限,对教化的认识及其治理功能一度陷入误区,“教化”一词也从国家政治话语中消失。时至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教化”一词才再次回归。
在中国古代,作为基层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教化不仅是基层政权的重要职能,也是每一个地方官员的主要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政权经历了比较频繁和深入的制度变革,但对教化职能付之阙如。改革开放以来,法律规定的乡镇政府基本职权中,有一项是促进文化建设。虽然这可以算是“教化”的内容,但在操作层面上却不尽相同。而且,在目前的实际工作中,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的绝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抓稳定和发展经济中,施行道德教化,既无力也无心去做。
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巩固基层政权”,而要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恢复和强化乡镇政府的教化职能是应有之义。应在加快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和措施中,明确要求强化教化职能,以打造乡村社会生活共同体为目标。传统乡村共同体的精髓,在于以价值为核心、以文化为纽带、以福利为保障而形成的认同感和凝聚力,不仅“以利诱之”,或者借重行政力量以“以力制之”,而主要是“以情感之”“以义合之”,这是值得继承的宝贵经验。
首先,乡镇政府应该把发现、鼓励、表彰道德模范,列为重中之重。对道德模范的表彰,可以起到确立社会主导价值、激励民众精神、淳化社会风俗、增强国家认同的重要作用。
其次,乡镇政府要积极推动以“孝”为核心的家庭家风家教建设,传承孝亲敬老的传统家风和睦邻友善的传统美德,指导和鼓励能够增强家庭凝聚力的活动。
第三,乡镇政府要推动乡贤文化建设,在乡村中再造一批有德有能有才有学的新乡贤,使之成为教化乡里的重要辅助力量。
最后,乡镇政府要组织和支持村民开展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修德养志、研读经典、礼仪民俗等文化活动,支持和鼓励村民抵制社会陋习,维护公序良俗,引导崇德向善,形成德业相劝、过失相规、守望相助、患难相恤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淳化民风。▲
(作者是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