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水利局,安徽 铜陵 244100)
铜陵市义安区共有在册小型水库35座,其中小(1)型4座、小(2)型31座。自2007年以来,义安区利用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共完成了两轮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通过除险加固消除了大坝的安全隐患,但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加上建后没有健全的管护机制,部分水库暴露出不同程度的问题,例如由于大坝管理维护不到位而导致的坝面及防汛道路损毁、启闭设备失灵、管理设施老化等问题,给大坝安全带来隐患。因此义安区自2016年以来制定了相关管护实施办法并严格落实管护措施,确保每座水库都能够正常运行并发挥效益。
我国小型水库大多建于20世纪50—70年代,主要有防洪、蓄水灌溉功能和养殖效益,为防御洪水灾害和保障国民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受当时的技术水平和经济等条件限制,大多为人工堆筑而成的土石坝,水库的质量和建设水平都不是太高,而在此后几十年的运行中,由于管护不到位,又缺少必要的的维护经费,致使这些水库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病险问题,导致水库不仅不能正常运行而且严重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坝断面尺寸不足,内外坡比较陡,局部缺土严重,大坝变形,出现凹凸,导致护坡砌石脱落、损坏、块径变小、变薄。大坝受水流冲击、风化、蚁害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以及施工时坝基清基不彻底,造成水库大坝存在渗漏等安全隐患。
水库大坝建设过程中,由于建造的管理房、防汛材料库等配套建筑物经过多年使用,没有进行定期的维修及更换,致使配套设施陈旧老化,无法达到当前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要求。例如:有很多大坝初期建设的管理房,由于年久失修已变为危房或仓库,房内人为堆放农用工具等破乱杂物,严重影响水库大坝的正常管理。
水库启闭等设备日益老化,工程隐患逐渐增加,设备维修更换等费用不断增加,而投入的水库管理经费较少,再加上管理机构不健全,致使水库大坝建后管理粗放,出现了各种问题,已经影响了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
水库大坝管理人员为非水利专业的技术人员,他们无法理论联系实际,对大坝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出现的险情征兆无法详细描述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可能还会因专业水平和理解能力不足造成管理不善,影响水库大坝的正常运行。
根据《铜陵市义安区水库运行管理考核办法》,义安区各乡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真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水利部门勤督促检查,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局面。树立了变的思路,用改革的措施,积极探索符合实情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建立了多元化的管理体制机制。
义安区各乡镇、有关单位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展板、公示栏、情况通报、魅力义安、短信、会议等媒介加大了对小型水库工程管护工作的宣传,制定了宣传手册、图片和责任公示牌,让社会各界了解水库管护的重要性、内容标准和实际意义,形成了全民做好水库管护工作的思想意识。
义安区小型水库养护费包括看护养护管理、日常简单维修和较大维修等费用,其中看护养护和较大维修约各占50%。小型水库管护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水库工程管护,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收入支付账目清晰。各养护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管护经费,不得挤占、截留、滞留和挪用于其他方面,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义安区出台的《铜陵市义安区水库运行管理考核办法》中明确了小水库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满分为100分,其中组织队伍建设考核分值15分,水库管理维护分值75分,群众满意度分值10分。每季度每个水库考评分值达到80分及以上的乡镇,全额拨付该水库管护资金;得分70~80分的乡镇,按90%拨付;60~70分的按80%拨付;对60分及其以下的乡镇,不拨付管护资金,确保考核成效及落到实处。结合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出台了符合实际情况且更具适用性的水库管护办法及考核细则,做到切实可行。如小型水库工程设立的管护责任牌及警示牌,有管护内容、管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闸门启闭设备及其线路必须安全设置并有警示标识,管理房内外东西摆放整齐有序,做到环境优美;水库大坝管理常态化有具体措施并实行痕迹管理等。
水库大坝管理人员为保障大坝安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的能力水平和经验将直接影响着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因此,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水库大坝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利用切实可行的实际案例有针对性地对水库大坝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水平,还能够有效保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人员在遇突发险情时能有效应对,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控制险情发展,使危险程度和损失最小化,极大地保障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每年汛前、汛后,以及暴风、暴雨、特大洪水或者烈度较高的地震发生后,水库监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大坝的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同时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意见》(水建管〔2018〕6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安全鉴定,在水库大坝竣工验收之后5年内或上次安全鉴定后10年内未进行安全鉴定的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的水库,水库监管部门必须及时进行大坝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方面措施的实施,建立健全小型水库大坝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有效地提高了小型水库大坝的管理水平,确保了小型水库大坝的正常运行。因此,笔者建议在水库建设初期就应同时考虑水库大坝建后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奠定基础,从而不断消除水库大坝的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大坝能够安全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