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翔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更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增长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落脚点,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改革开放40年来,江苏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各项决策部署,尤其是近年来,全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聚焦“两减六治三提升”,绿色江苏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根据我国基本国情以及发展理念的更新,结合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状况,江苏生态文明建设大致分为四个阶段:起步阶段(1978-1995年)、发展阶段(1996-2001年)、成熟阶段(2002-2011年)和升华阶段(2012年至今)。
改革开放初期,工业化发展不够成熟,由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只在局部地区出现,且程度较轻,并未带来具有影响力的生态问题。然而面对生态环境的“小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一系列“大筹划”应运而生。
1981年,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9年,全国人大通过了《环境保护法》,并相继制定并颁布了包括《森林法》《草原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199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确立了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上述政策对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影响,也指导了改革开放初期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实践。
但伴随着经济总量的跃升,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也日益凸显。1995年,江苏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22.02亿吨,其中符合排放标准14.41亿吨,排放达标率65.44%;工业废气排放总量7872.11亿标立米,其中净化处理的1547.87亿标立米,仅占19.66%;当年全省烟尘控制区面积0.12万平方公里,工业粉尘回收率80.6%;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88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仅为77.5%;截至1995年底,全省10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9.9万公顷。
1995年,党中央、国务院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的基本战略,号召全国人民积极参与这一伟大实践,这也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十五大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确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的战略,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下,江苏全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环境保护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践行到实处。2001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27.10亿吨,其中符合排放标准25.46亿吨,排放达标率93.95%,较1995年提高28.51个百分点;工业废气排放总量13343.99亿标立米,其中净化处理的8545.2亿标立米,占比达到64.04%,较1995年提高44.38个百分点;当年全省工业粉尘回收率96%,较1995年提高15.4个百分点。
六年间,江苏环保系统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环境保护机构数量和从业人员数量增长较快,主要污染物排放未见较大幅度攀升。
党的十六大提出科学发展观,并明确了生态文明的科学概念和基本要求。党的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并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方向。
2002年至2011年,江苏全省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建设两型社会,2004年江苏省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构建发展集约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社会。
2011年,江苏工业废水排放量由2002年的26.3亿吨下降到24.63亿吨,汞及其无机化合物、砷及其无机化合物、铅及其无机化合物、酚、氰化物等废水中污染物实现了大幅度削减,废水治理设施数量达7255套,废水治理设施日处理能力3042.31万吨,废气治理设施数量达16065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4.8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3.19%,全省林木覆盖率达21.2%,当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达549.0亿元,城市用水普及率99.58%,城市污水处理率89.9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12%,农村改水受益率98.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8.6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7.36%……生态文明建设呈现从点到面,从“治”到“防”,从环境保护到人居条件的全面覆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的高度,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思路和方向。
十八大以来,江苏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江苏”建设全面推进。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和中央组织部公布的2016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江苏省2016年度绿色发展总指数列全国第9位,其中资源利用、增长质量、绿色生活三项分类指数位次居全国前列。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全省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就。
低碳、循环、绿色、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形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显著强化,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在实施《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基础上,完善节水技术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和载体建设。2017年全省用水总量465.9亿立方米,较2012年下降15.6%;其中工业用水量124.7亿立方米,比2012年下降35.4%;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54.2立方米(江苏省水资源公报数据.当年价),用水总量和强度均降幅明显。
优化空间开发利用格局。通过布局优化使全省土地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有效。同时,加强空间开发利用管制,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形成集约发展的空间硬约束。2017年末,全省行政区域总面积1072.17万公顷,园地面积29.95万公顷,林地面积25.70万公顷,草地面积3.90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02.52万公顷,全省耕地面积6873.67万亩,耕地保有量7734.36万亩,建设用地面积231.23万公顷。
积极推进固废综合利用。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大力推进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2017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687.0万吨,综合利用量11748.7万吨,处置量826.6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4.39%;危险废物产生量442.0万吨,综合利用量174.4万吨,处置量245.0万吨,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4.87%。
以生态优先、环保先行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提升城市垃圾、污水处理能力。
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治理工业污染、严控城乡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机动车船污染,进行燃煤大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强厂矿企业物料堆场的粉尘治理。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逐年走低,2017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4.42万吨,氨氮排放量10.1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41.0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90.72万吨。
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城市和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投资、环保验收项目环保投资均保持稳定增长,燃气、集中供热、排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全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1177.6亿元,比2012年的763.7亿元增长32.1%。
治水治气能力继续提高。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2017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4.94%。进一步淘汰效率低下的老旧处理设施,造纸、印染、石油化工、制革、食品制造等重点行业废水治理设施日臻完善,处理能力明显提升,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得以兴建和有效运行,废气治理的源头环节得到有效把控。2017年末,全省拥有工业废水治理设施7220套,处理能力达到2982万吨/日,处理能力较2012年增长52.6%;工业废气治理设施31500套,比2012年增加13859套。
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清水蓝天”工程,集中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环境质量的美好向往。
空气质量逐步改善。深入治理工业污染,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钢铁、焦化、玻璃行业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加强钢铁冶炼行业无组织废气治理。印刷包装、集装箱制造等7个重点行业改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水性涂料,在所有化工园区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8.0%,较2013年上升7.7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32.9%,超额完成国家“大气十条”中“较2013年下降20%”的目标要求。
水环境质量总体平稳。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参照国家“水十条”考核规定,制定省级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国控断面全面建立“断面长”制,由市县党政领导担任“断面长”,并通过主流媒体公开名单。2017年,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4个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的断面比例为71.2%,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7.8%,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与2012年(83个国控断面)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27.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4个百分点。
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按照我省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工作意见和隐患整治达标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推进水源地达标建设。2017年,全省开展监测的106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约为63.53亿吨,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取水量分别占99.8%和0.2%。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评价,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量为63.49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9.93%。全年各次监测均达标的水源地有102个,占96.2%。
始终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2012年以来,全省自然保护区数量保持稳定,林木覆盖率稳步提高,自然湿地保护面积增加,矿山恢复治理扎实推进。
自然保护区面积保持稳定。自2012年,江苏严格限制涉及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同时统筹考虑自然保护区涉及的土地、海域使用管理,依法确定保护区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2017年末,全省自然保护区31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陆域自然保护区面积5363.13平方公里。
林木覆盖率稳步提高。通过出台《江苏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和《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实施保护与培育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湿地和河湖生态系统等主要建设任务,恢复扩大湿地面积和提升生态功能,逐步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功能退化不利趋势。2017年全省林木覆盖率22.9%,较2012年提高1.3个百分点;自然湿地保护率48.2%,较2012年提高18个百分点。
矿山恢复治理扎实推进。积极实施矿山复绿工程,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围绕生态省建设目标,以“三区两线”(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居住区的周边,重要交通沿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为重点,科学制定全省的矿山复绿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集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12—2017年,全省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分别为805.3公顷、530.7公顷、1200.5公顷、966.7公顷、359.8公顷、1849.2公顷,累计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5712.2公顷。
近年来,江苏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始终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参与感、满足感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持续聚焦改善民生,营造绿色低碳的人居环境。
打造低碳节能生活方式。公共机构用能持续走低,“十二五”期间,江苏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下降15.58%、13.45%、15.81%,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节能目标,分别超出 0.58、1.45、0.81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全省公共机构人均能耗继续保持下降,两年分别下降11.7%和4.4%;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持续扩大,2017年,全省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69.9%;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由2012年的3600余辆增加至2017年的104730辆。
农村人居生活逐年改善。着力将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持续加大城市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广度,实现水电路气等各类设施城乡联网,普惠共享。2017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6.8%,较2012年提高5.91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5%,较2012年提高0.77个百分点。
城市绿色生活方式正在形成。关注群众关心的居住、出行等热点问题,着力推进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绿色化。2017年,全省城镇公交客运量(不含出租)突破60亿人次,达到60.33亿人次,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突破60%,达到60.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61%。
2012年以来,绿色生活的各项基础日臻完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42.17%提高到42.97%,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3.63平方米提高到14.95平方米,城市燃气覆盖率由99.43%提高到99.73%,低碳、高效、绿色、便捷的生活方式正在逐步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全省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离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依然存在差距。“蓝天绿地清水”的成果仍需不断巩固,下一步,江苏全省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江苏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