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女
小微企业是小型、微型企业的统称,在我国,个体工商户视作小微企业。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现代营销学之父”科特勒指出,小微企业是任何一个经济体真正增长的发动机。2017年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在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指出,当前中小微企业占我国企业总量的99%,完成了70%以上的发明专利,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小微企业不仅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也是社会就业的主要承担者,在解决民生问题、推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小微企业理应获得与其市场地位相称的金融政策支持和融资服务平台。然而,据中国银监会2017年末的数据显示,我国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30.74万亿元,不足各项贷款总余额的1/3,而取得贷款的小微企业户数仅有1520.92万户,约占小微企业总户数的1,5。而事实上,同期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数量占比高达70%,即处于融资饥渴状态的小微企业数量近一半之多,可见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相当严峻,这将严重制约着小微企业自身以及我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
一、金融体系缺陷和担保资产匮乏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两大根源
1.金融体系缺陷。①金融机构体系结构失衡。当前,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结构中的主体,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金融模式是我国最主要的融资方式。其中,大型商业银行(工、农、中、建、交)在我国银行业中扮演了绝对重要的角色,其资产规模占全国银行业总资产的近一半,是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主要融资来源。基于大企业在市场地位、资产规模、财务制度、抵押物等方面与大银行基本对等,与大银行经营目标一致,因此受到各大银行的青睐并获取了大量的信贷资源。相对来说,小企业与各大银行的经营目标完全相悖,纷纷遭遇“排挤效应”,无法获取大银行的贷款。②信贷资源分配不合理。由于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层次结构在相当长时期内严重不平衡,导致大银行掌握了大量信贷资源,并基本垄断了社会融资渠道,这不仅不利于其他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也造成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卖方市场”特点,对小微企业融资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据2017年底的统计,五大行贷款的市场份额达到总贷款额的44.30%,而同期作为最大城市商业银行的北京银行,其贷款额仅为工商银行的1/17。信贷资源过多集中在大型银行金融机构中导致中小型银行资金有限,无力满足众多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2担保资产匮乏。担保是防范风险和满足資本管理要求最便捷有效的手段,也可破解银企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根本矛盾。同时,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要求,为防范金融风险发生与传染,商业银行必须满足银行监管部门设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对此,由于信用资产风险加权系数较高,不利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因此银行严格限制了信用担保类贷款、而以抵押担保型贷款为主,而基本无抵押物的小微企业往往中断在了贷款审批环节,造成贷款不能发放。
二、互联网金融可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互联网金融,即互联网与金融活动的结合,指以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基础,依托互联网平台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与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型金融模式。2013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发展至今,互联网金融的运营模式形成了互联网支付结算、互联网融资及互联网投资保险三大类别,其中互联网融资包括网络借贷(P2P)和众筹融资。
从规模经济理论角度来讲,小微企业较大企业而言,资产规模小、经营管理水平整体较低,财务报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不高,市场信息披露较少,因此审核小微企业资质、搜寻小微企业信息难度大、成本高。调查显示,我国小微企业贷款的单位管理成本约是大企业的5-8倍,不良贷款率约是大企业的2-3倍,这既不符合银行放贷的规模经济要求,也形成了小微企业贷款的较高风险溢价。同时,从传统金融体系角度看,担保是企业获取贷款和银行降低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是贷款机构为了解决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然而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足额担保和抵押几乎是不可求的,因此最终导致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的排斥和放弃。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网络进行数据挖掘,形成信用记录,可有效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
互联网金融是大数据应用的产物,是信贷业务与大数据的结合与创新,对于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融资成本。化解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矛盾的有效创新。互联网金融彻底颠覆了传统的融资规律,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开创了新路径。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不仅对金融服务领域的扩展、金融服务质量的提升、金融改革的深化、金融创新的发展等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为小微企业融资打开了一扇大门。
三、基于信用资本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模式及创新
1.建立信用大数据库。大数据就是数据的开放与共享,是数据价值的开发与运用。基于“互联网+”的发展,目前,在社保、医疗、电信、电子商务以及社交网站等领域都汇聚了海量的数据信息,成为数据挖掘的主要渠道。虽然我国具有资源非常丰富的潜在大数据,但大数据的获取及数据库的编制必须由政府来主导。郑学工(2015)提出政府部门作为经济和社会的管理者,应该利用自身优势做好各项管理信息库的建设(提出建设五大数据库:公民信息库、单位名录库、金融信息库、不动产信息库、车辆信息库),提供更多权威性的结构化数据。这些现代化的信息库不仅服务于政府管理部门,还应按照权限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服务。
巴曙松(2013)指出为打破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格局,需要综合多方面的社会信息来支撑。然而现阶段我国所披露的数据大都存在着局部化和碎片化的不足,这对小微企业信用等级客观公正的评价与划分至关重要,并影响巨大,对小微金融健康发展非常不利。同时,他认为社会信息的归集联网、公开分享工作,由于其统筹的复杂性,必须由政府机构来主导实施。大数据时代里,作为公共资源的公共数据应该向公众开放,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开发与利用大数据中所蕴含的潜在价值。
2创建信用资本。信用是信任的资本。信用资本是“互联网+”时代社会资源配置的新依据。通过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小微企业的所有信用信息均被收集入库,并经过长期积累形成信用资本。同时,可作为融资资本的信用记录必须是经过信用评级机构的客观公正的定级,并用以对信用主体的信用价值作以判断。信用资本已成为信贷开展非常重视的一种资产形式,成为企业获得融资的重要基础,可突破小微企业固有资产严重不足的限制,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信用评价机构及其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既可保证数据的连续性,也方便金融机构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形成信贷预警机制。信用资本与大数据信用评级的结合,增加了各信贷机构的决策变量,这将对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有力支撑。
3.设立惩罚机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根据逆向选择理论和道德风险理论,第一,低信用度的企业为了获得信贷额度,往往将其不良资产及不良信用情况进行造假,存在极大违约风险;第二,若企业贷款投资项目成功,则其可能会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利润,造成项目失败的假象,并将资产清算成本和信用成本降到最低,逃避还款义务。从互联网融资领域来看,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8月,我国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数量为1590家,累计已有2369家问题网贷机构(包括提现困难、经侦介入及跑路等问题)出现,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针对此问题,肖莎(2017)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通过构建演化博弈模型,引入信用评级和惩罚成本进行分析,提出金融机构通过信用评级和惩罚成本(主要包括资产清算成本、风险成本和信用成本),设计贷款机制,可降低高风险企业申请贷款的比例并促使项目成功的企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提升经济活动中遵守道德准则的小微企业比重,从源头控制信用贷款风险。
4.完善担保体系。融资担保实际上是一个信用风险的共享和分担机制。国内实践表明,商业担保机构无论从盈利性还是风险保证成效方面均未能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不利于区域性风险的规避。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银政风险分担机制,在设立政府担保基金的同时发展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再担保,实现风险共担。罗志华等(2017)指出由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共同支持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是西方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的基础增信体系。西方多个国家均采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各国中央财政承担了中小企业的主要信用风险,并发挥了较强的主导作用,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取得了长期成功。朱大鹏(2014)指出我国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立一个政府出政策和基础性资金、商业性机构参股参保的,成立中央政府政策性担保机构总部、吸纳地方政策性担保机构,形成全国范围的融资担保体系。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问题。通过本文研究,互联网金融在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突破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为小微企业融资另辟蹊径。首先,利用互联网挖掘大数据,建立企业信用大数据库;其次,根据大数据库信息记录,并结合信用评级机构形成小微企业信用资本;再其次,设立惩罚机制,提高经济活动中遵守道德准则的小微企业比重,从源头控制信用贷款风险;最后,提出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从政府机构到商业机构,建立一套综合性的政策性担保体系,实现风险分散,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有力保障。